2020年银保监会有什么新规定?

2024-04-29

1. 2020年银保监会有什么新规定?


2020年银保监会有什么新规定?

2.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是,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7日晚间,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摘要】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提问】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是,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7日晚间,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回答】
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
2,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4,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
5,要求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等各主体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并依法采取措施。
6,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合作机构制定明确的准入、退出标准和管理审批程序,实行名单制管理。【回答】
我是逾期的一个客户想诚信还款,,我了解一下逾期以后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可以全免费吗【提问】
不可以的亲【回答】
是一个怎么样的规定,麻烦给我详细说一下【提问】
1、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非恶意信用卡逾期,可以找银行说明情况,请求减免逾期违约金;2、因不明费用,或银行未说明的收费项目而产生的信用卡逾期违约金可以申请减免;3、信用卡还款日前已与银行协商了延期还款的方案,而造成的逾期违约金,可以找银行减免。如果需要律师介入的,可以找华律网债权债务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回答】
可以减免,不可以全免【回答】
那不是今年七月七日出台了一个规定【提问】
只能减免呢亲,具体减免多少需要跟银行沟通【回答】
再麻烦咨询一下,我现在逾期六个月了,银行让我先找一部分钱然后再签协议,这个钱算是我本金还是按违约金处理【提问】
本金,银行会先处理本金【回答】
哦哦,那我找了就是按本金还给银行,再协商【提问】
是的亲【回答】
谢谢,请你指点下我咋跟银行协商[作揖][作揖][作揖]【提问】
1、银行问题:如果是银行方面原因造成信用卡逾期产生利息,那么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减免利息。2、不可抗拒因素:如果持卡人因重大疾病、失业、破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可以主动跟银行说明情况,然后提交资料证明,银行酌情考虑后,会减免利息的。3、其他原因:如果持卡人在还款日前已经与银行达成延期还款方案,但是还款日当天银行仍扣款,这样产生的逾期利息,也可以要求银行减免的。如果需要律师介入的,可以找华律网债权债务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回答】

3.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是,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7日晚间,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2,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4,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5,要求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等各主体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并依法采取措施。6,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合作机构制定明确的准入、退出标准和管理审批程序,实行名单制管理。【摘要】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提问】
不好意思,麻烦再讲详细些呢?【提问】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是,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7日晚间,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2,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4,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5,要求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等各主体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并依法采取措施。6,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合作机构制定明确的准入、退出标准和管理审批程序,实行名单制管理。【回答】

银监会2022年7月7日新规

4. 2021年银监会贷款新规

法律分析:中国银监会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正式施行。加上此前已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统称为贷款新规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5. 2021年银监会贷款新规

是对去年《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从内容上来看,主要是提出三个量化指标,同时严格限制地方性法人银行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24号文虽然主要提及对银行的各类要求,但实质上是对银行与互联网小贷机构的合作方式作了严格限制。

2021年银监会贷款新规

6. 银行2022年新规

政策《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2022年2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2022〕第1号)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法律依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协议约定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条,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7. 2021年银保监会监管重点

法律分析:银保监会表示,2021年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效能,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持续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民生领域金融支持。推动发展养老、健康、责任、巨灾等保险。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年将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继续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完善重大案件风险和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等。
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第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本办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年银保监会监管重点

8. 2022年3月份银行新政策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2022年2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2022〕第1号)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法律依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协议约定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条,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