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是否可以当企业法人

2024-05-15

1. 现役军人是否可以当企业法人

1、不可以在企业及其它营利性组织从职或兼职,原因是现役军人的身份是军队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军人是他的职业,依据《现役军官法》第三条的规定: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即国家公务人员,而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2、由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企业的工作人员,所以在企业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是不可以的,但在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兼任法定代表人则应该可以(需要经过军队单位的许可,因为各个部队有自已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现役军人是否可以当企业法人

2. 现役军人能买国债吗

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
现役军人\国债
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

3. 在职军官能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是不可以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 
   军人经商,不仅有损军人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军人本职作战训练任务的完成,具有一定危害性。在职军官更不能以试法,这是铁律。军人经商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军人经商时吃了亏白吃。

在职军官能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已婚士官的要求

连队军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营团以上军官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制订的值班制度,保证战备、训练等需要。
副连到正营军官一般在30岁前完成,如果没有提升基本上就没戏了,军队还是竞争很强烈的,所以不要看年纪轻,一定要努力做出成绩,抓住机会提升。
 
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十章日常制度
第七节留营住宿
  第一百八十二条连队在位的军官,应当在连队住宿。排长应当与士兵同住,不得单人居住。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回家住宿。配偶随军或者居住在营区附近的,在保证连队军官按编制数有50%并有1名主官在位的前提下,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轮流回家住宿的军官应当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请假销假。担负特殊任务的部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三条士官应当在连队住宿。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连队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离队住宿:
  (一)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到士官公寓住宿;
  (二)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回家住宿的士官应当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请假销假。
  特殊岗位士官的留营住宿办法,由军级单位确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飞行员和舰(船)艇上的军官回家住宿制度,由空军、海军和军区规定。

5. 当兵处分了对生活有什么影响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对士兵和军官的处分项目作了明确规定,士兵有八项军官有七项,如果所受的处分是属于警告的,一般在士兵退伍或是军官转业的时候,会将处分消除不进入档案,所以不会影响生活,但是如果是记过 ,记大过,撤职,降衔,取消士官资格,因为这个是会进入个人档案的对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是除名,开除军籍的处分,进入个人档案之后,会对个人生活有严重的影响。
1、《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十八条 对士兵的处分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除名;开除军籍。
2、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和各级士官;降衔级工资档次不适用于最低衔级工资档次的各级士官;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一档)。
3、降职(级)不适用于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降衔(级)不适用于少尉军官和九级文职干部。降职(级)、降衔(级)通常只降一职(级)或者一衔(级)。对被撤职的军官、文职干部,至少降低一职(级)待遇(不适用于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
4、第四十条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当年受本条令规定的记过以上处分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时间较长的;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职的,其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士官军衔等级工资,从翌年一月起,停止定期增资一年。具体实施办法,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规定。
5、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当兵处分了对生活有什么影响

6. 军人和公务人员能担任独立董事吗?

不能的,军人和公务人员都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1,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七章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
 第一百一十四条: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
 第一百一十五条:军队单位不得以部队番号、代号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为地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和保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2,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 .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7. 中国军人条令内务条令的规定有及条?

三大条令指《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

1.《内务条令》
规定军人职责、军队内部关系和日常生活制度的法规。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颁发全军执行。军队生活的准则,是进行行政管理的依据。目的在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部关系、正规的生活秩序,培养严整的军容、优良的作风、自觉而严格的组织纪律,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内容包括:总则、军人及其职责、军队的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作息、日常制度、值班、警卫、点验、紧急战斗准备和紧急集合以及装备和军马、伙食和财务、卫生、营产、野营的管理等。这些规定体现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和原则。全军贯彻执行内务条令,对于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促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纪律条令》
规定军队纪律的法规。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颁发全军执行。军人遵守纪律的准则,军队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目的在于培养军人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执行命令,服从指挥,令行禁止,协调一致,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内容包括:总则,奖励,处分,控告和申诉,特殊问题的处理和附则等。这些规定反映了人民军队的本质,体现了赏罚严明,以说服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和严禁打骂、体罚、侮辱人格等基本原则,保证了革命军人的民主权利。

3.《队列条令》
规定军队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的法规。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颁发全军执行。是军队队列动作的准则,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依据。目的在于培养良好的军人姿态,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优良的战斗作风和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内容包括:总则(队列动作的意义和目的,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基本要求,对指挥员在队列指挥时和军人在队列和日常生活中的要求),单个军人、分队和部队的队列动作,分队乘坐汽车和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以及敬礼、军旗的掌持与迎送、阅兵等。这些规定反映了人民军队的特点,是技术训练、战术训练的基础,是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一种必要形式。

中国军人条令内务条令的规定有及条?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