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2024-05-14

1.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林业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财政部网站的农业司的“通知规定”栏下面,也有一部分属于经建司管理,在其下也有。
“农业司”下面有: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138号《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10号《林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0]547号《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农[2010]546号《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等。自己找着看看。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2. 造林大户退耕还林怎么补贴收入

到财政和林业部门领取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 
  第三十八条 补助粮食应当就近调运,减少供应环节,降低供应成本。粮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 
  粮食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不得向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和退耕还林者分摊。 
  第三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口粮消费习惯和农作物种植习惯以及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粮食的品种。 
  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不得供应给退耕还林者。 
  第四十条 退耕土地还林的第一年,该年度补助粮食可以分两次兑付,每次兑付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退耕土地还林第二年起,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兑付该年度补助粮食。 
  第四十一条 兑付的补助粮食,不得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不得回购退耕还林补助粮食。 
  第四十二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应当用于种苗采购,节余部分可以用于造林补助和封育管护。 
  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集中采购种苗的,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种苗采购单位应当与退耕还林者结算种苗造林补助费。 
  第四十三条 退耕土地还林后,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付清该年度生活补助费。 
  第四十四条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第四十五条 退耕还林所需前期工作和科技支撑等费用,国家按照退耕还林基本建设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根据工程情况在年度计划中安排。 
  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有关部门所需核查等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 
  第四十六条 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村应当建立退耕还林公示制度,将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和粮食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

3. 种植经济林木补助标准是什么?

种植经济林木补助要求:
一、种植经济林木或果树补贴的范围
一是林业部门实施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项目可以发展经果林,前提是造林地块必须在退耕还林区并且纳入了林业部门的造林规划;二是可以向乡镇政府申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乡镇汇总后由县林业局统一评审,纳入项目实施计划的可以享受一定的造林补助;三是种植林果、茶叶,可以申报特色效益农业项目,其扶持对象为县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及项目要求 
 纳入项目规划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项目,每亩补助约440元,实施规模以规划面积为准;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每亩补助70元,起底面积为1亩。新栽培猪腰枣、甜柿等规模100亩以上,新建优新品种标准化茶园规模100亩以上,标准化改造老茶园200亩以上,可以申报特色效益农业项目。标准化密植类果园每亩一次性种苗补助1000元,管护补助每年300元(3年);非密植类果园(含其他林果类)规模栽培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种苗补助300—600元,管护补助每年200元(3年)。新建标准化茶园每亩种苗补贴1000元,管护补贴每年300元(3年);老茶园标准化每亩补助500元。  
三、具体实施的部门  
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由县林业局统一规划,在规划时应当征求当地政府及农户的意见,不需申报;中央财政补贴造林由乡镇政府统一报送县林业局评审,到乡镇林业工作站申请即可。申报特色效益农业项目相对较为复杂,在乡镇政府推荐的基础上,栽植水果、茶叶由县农委农技站初审、栽植干果(板栗、核桃、猪腰枣等)由县林业局产业科初审,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办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县农委新农办牵头现场复核并组织评审,经评审立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此外,以上项目只可申报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多重财政资金补贴。

种植经济林木补助标准是什么?

4. 造林国家有什么政策

  1、被当地林业部门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国家造林补贴试点范围内的造林地块,并达到了国家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要求,可以享受国家“三北防护林”、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国家造林补贴政策。就是造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的造林苗木补助费政策。
  2、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沙化、碱化、石漠化严重,生态区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粮食补助、苗木补助和现金(生活费)补助。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有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即两荒造林)、封山育林等三项建设内容。退耕地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0元,其中粮食补助140元,现金补助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5年;种苗补助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国家退耕还林又出台了后续政策,后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对已经到政策补助期限的退耕还林农户再延长一个补助周期,也就是还生态林农户政策补助再延长8年,还经济林农户补助再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补助90元,其中70元为粮食补助 ,20元为管护经费,与退耕还林农户的管护责任挂钩。
  4、退耕两荒造林和封山育林有什么政策?
  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即两荒造林)、封山育林只补助种苗费和封育费,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封山育林每亩一次性补助70元。
  5、听说国家财政部、林业局新出台了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这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解决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造林难度越来越大,国家投入不足,同一地区国家造林补助覆盖不全,更新欠账较严重等实际问题,国家将从今年开始实施造林补贴试点政策。今年试点包括12个省区, 国家造林补贴试点的主要政策规定
  (一)试点年限:试点年限为3年,通过3年的试点运行,逐渐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造林补贴长效机制。 (二)试点的原则:一是试点省区对造林补贴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原则;二是造林补贴与中央林业造林基本建设投资不重复安排,即造林补贴不得与工程造林任务相重叠;三是尊重林农等造林主体自愿的原则;四是公开的原则,试点省和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外公布造林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助资金安排,以村为单位公示各农户造林面积、造林地点和补贴资金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
  (三)补贴对象:是指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迹地更新的林农和国有林业单位。
  (四)补贴的标准: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乔木林200元/亩,营造灌木林120元/亩,油茶、核桃等木本粮油经济林160元/亩,其他经济林不高于100元/亩;迹地更新不高于100元/亩。
  (五)资金投放方式:补贴资金分两次进行拨付,在造林第一年按任务量先一次性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待造林完成三年后,经省级验收保存合格,国家再拨付其余50%的资金。

5. 怎么申请林业补贴?

关于申报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补贴项目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相关单位、造林主体: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的要求和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渝林计(【2015】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2015年我县申报内容包括林木良种培育补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贴、林业贷款贴息补贴。

二、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林业站申报初审经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再向我局申报,各乡镇(街道)和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我局汇总后会同财政部门将按照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彭水林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

三、本次申报,凡有虚假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并对违规乡镇(街道)、企业、个人3年内不安排财政补助项目。凡申报了中央财政贴息补贴的单位均不得申报2015年农委、供销、乡镇企业、扶贫、农综等农业产业化贴息。

四、各区县(自治县)务必于2月10日前,将申请报报告、相关附表、等资料按林业补助资金类别,报县林业局,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怎么申请林业补贴?

6. 财政政策中的税收政策.

财政政策可以分为两类:1、调整政府支出规模和收支平衡状况;2、调整税收政策
如果要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从调整税收政策角度来考虑,可以采取降低税率、减税和免税、停征某些税种的措施。对个人和家庭,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上,由于交纳税收减少,可支配收入增加,出去储蓄后,用于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增加了,从而刺激生产必需品的企业加大投资。对企业来说,生产税和所得税也会减少,从而增加了税后利润,可以继续投资和增加职工的收入,从而扩大社会总需求,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激励。
如果要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从调整税收政策角度来考虑,可以采取提高税率、取消减免税、新征某些税种。从而发生上述相反的效果。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税收自动平衡,主要体现在采用累进的所得税制度上。由于经济萧条时,适用所得税高税率的税基会减少,纳税人减少所得税会比减少的收入更多,从而可支配收入相对增加,可以减缓经济的衰退。在经济繁荣时,适用所得税高税率的税基会增多,增加的所得税要比收入来得更多,相对减少了可支配收入,从而可适当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
以上根据记忆所写,希望能帮到你。

7. 荒山造林国家补贴政策

2014年最新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出炉,包括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林木良种补贴等具体补贴方案。
一、造林补贴
定义:造林补贴资金是指对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进行人工造林和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的农民、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给予的补贴资金。
补贴: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区灌木林每亩补助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每亩补助100元、新造竹林每亩补助10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造林直接补贴应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
二、森林抚育补贴资金
定义: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是指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林业职工和农民给予的补贴。
补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标准为平均每亩120元。
三、 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定义:林木良种补贴资金是指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的补贴。
补贴: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补贴对象是根据《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138号)确定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标准为: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
(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补贴对象是国有育苗单位使用林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补贴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良种苗木外,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树种苗木的补贴标准。

荒山造林国家补贴政策

8. 农村种树是否有补贴?补贴到底是多少?

有补贴
补助标准参考:
1、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贴100元。
2、油茶良种苗木每株补贴0.5元,其他良种苗木每株补贴0.2元。
3、集体公益林100元/亩;国有林(含公益林和商品林)120元/亩。
注:个人培育树苗是没有补贴的。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只有国有育苗单位使用良种才有补贴,每株0.2元。
另外,普通个人造林,面积1亩以上,乔木林、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
一、补贴原则
(一)谁造补谁原则。造林主体的人工造林,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补贴。本造林补贴资金与中央、省、市已实施的造林补助资金和工程项目资金不重复安排使用。
(二)自愿自主原则。充分尊重林农等造林主体意愿,对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造林主体,经检查验收合格,兑现造林补贴资金。
(三)公开公平原则。各县市区必须公布造林补贴政策,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造林面积、造林地点、树种以及质量要求等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对造林补贴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各县市区要将造林补贴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根据当年实施造林情况确定造林补贴面积。
二、补贴时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时间。符合要求的人工造林。
(二)补贴对象。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合格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开展人工造林,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以及造林公司。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不纳入补贴对象。
(三)补贴标准。荒山荒地人工造林补助标准为不低于200元/亩;“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零星植树和采伐迹地人工更新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作造林补贴应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造林补贴的营造林10年内不准主伐。

扩展资料
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惠农政策。农业受气候灾害、地质灾害、病虫害等影响很大,通过购买保险,农户能在收到灾害影响后,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从而将农业损失降到最低。目前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涵盖种植、养殖、林业3大类15个品种,基本覆盖了主要的大宗农产品,各级财政合计保费补贴比例平均达到75%~80%。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时期,农业生产逐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投入的规模更大、面临的风险更高,因此我们干农业的,应该学会利用国家的农业保险来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
国家补贴保费: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的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比如海南受台风灾害较多,西南地区受泥石流等灾害较多,中原地区受干旱灾害较多……因此各省农业保险的品种、范围、保费以及赔偿金额都不一样。
以山东为例,山东2015年对小麦、玉米和棉花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小麦保费由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保险金额由每亩320元提高到375元;玉米保费由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保险金额由每亩300元提高到350元;棉花保费由每亩18元提高到30元,保险金额由每亩450元提高到500元。
为规范作物签约期,避免承保公司补贴资金跨年度挂账问题,小麦签约期调整为每年的1月20日前,玉米为7月15日前,棉花为5月31日前。
保费补贴方面,山东为国家和省级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30%,农户负担20%的比例给予补贴,也就是说,山东农民一亩小麦地保费15元,自己只需要交3元就可以,如果发生灾害,保险公司最高会赔偿375元/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业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国三农网:专家解读:2016年最新农业种植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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