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2024-05-17

1.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海口公积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相关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详见全文。海口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      1. 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 职工租房提取的,在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有效期内,租房地、租房提取月份数及连续缴存条件按以下原则认定:      (1) 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未发生变化的,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其租房地,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缴存月份数。      (2) 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发生变化的,租房地应根据缴存地分段认定,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分段认定租房地的缴存月份数;若同一月份在两个及以上市县同时缴存导致新增缴存地的,租房提取的条件仍按原连续缴存地认定,新增的同时缴存地不予考虑。      (3) 有效期内职工存在停缴情形的,停缴期间的租房地按停缴前连续缴存地认定,停缴月份数可计入实际租房月份数。      (4)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连续足额缴存满3 个月的前置条件是指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逐月连续汇缴满3个月的缴存行为。补缴不认定为连续缴存行为。      3. 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金额不超过10800元。      4. 租房提取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房租约提代付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以下简称“房租约提代付”),是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或每3个月为一季)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屋出租人”)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材料要件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实行承诺办理制,由缴存职工明确租住房屋地址、月租金、租房起止年月、约提起止年月、约提频次、房屋出租人身份信息及房屋出租人收款账户信息等。      凡是能联网查询到职工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实行零材料办理。不能联网查询到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公租房除外),申请职工应配合提供租住住房以下之一材料进行核查:房屋产权文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及准购资格名单、住建或规划部门批复建房文件、不动产部门的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的备案证明等。      单位或个人包租后再转租或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出租并代收房租,还应出具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该房屋转租公证书或委托代租公证书办理。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机构业务柜台、海南公积金APP及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下、线上渠道均可申请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      (二)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且租住住房可联网核实房屋信息的,签约业务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一级审核办结;租住住房无法联网核实房屋信息,签约业务实行管理机构二级审核办结。变更及解除业务实行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三)签约业务当月10日前审核通过的,默认当月起生效,也可指定延后年月生效;当月10日(含)后审核通过的,默认次月起生效,也可指定延后年月生效。变更及解除业务办结后即时生效。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2.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本省公积金贷款,连续、逐月及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补缴不予认可),在本省租房的,以职工申请提取当月往前计算。例:职工在10月申请租房提取,那其公积金必须连续逐月缴纳7、8、9月或8、9、10月。
2.职工所租房屋应具有合法权属,租住无合法权属住房的,不予办理租房提取。
通过网厅、APP办理提取时,系统要求职工录入租住房屋相关信息,包括: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政府批准建房文件)所租房屋地址、租赁期限、月租金额、房东姓名、房东身份证号、房东手机号码、房屋性质、房屋面积等;临柜办理的,在前台直接填写《租住住房信息填报表》即可。
3.无房证明由工作人员代为核查,核查结果与职工宣称情况不符或无法查证的,再通知职工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比如: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名下有房的,但职工表示无房或有房但已出售的,职工可前往房产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或提供房产出售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海口公积金管理办法》在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有效期内,租房地、租房提取月份数及连续缴存条件按以下原则认定:
(1)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未发生变化的,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其租房地,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缴存月份数。
(2)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发生变化的,租房地应根据缴存地分段认定,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分段认定租房地的缴存月份数;若同一月份在两个及以上市县同时缴存导致新增缴存地的,租房提取的条件仍按原连续缴存地认定,新增的同时缴存地不予考虑。
(3)有效期内职工存在停缴情形的,停缴期间的租房地按停缴前连续缴存地认定,停缴月份数可计入实际租房月份数。
(4)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前置条件是指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逐月连续汇缴满3个月的缴存行为。补缴不认定为连续缴存行为.
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金额不超过10800元。
租房提取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

3.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本省公积金贷款,连续、逐月及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补缴不予认可),在本省租房的,以职工申请提取当月往前计算。例:职工在10月申请租房提取,那其公积金必须连续逐月缴纳7、8、9月或8、9、10月。
  2.职工所租房屋应具有合法权属,租住无合法权属住房的,不予办理租房提取。
  通过网厅、APP办理提取时,系统要求职工录入租住房屋相关信息,包括: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政府批准建房文件)所租房屋地址、租赁期限、月租金额、房东姓名、房东身份证号、房东手机号码、房屋性质、房屋面积等;临柜办理的,在前台直接填写《租住住房信息填报表》即可。
  3.无房证明由工作人员代为核查,核查结果与职工宣称情况不符或无法查证的,再通知职工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比如: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名下有房的,但职工表示无房或有房但已出售的,职工可前往房产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或提供房产出售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海口公积金管理办法》 在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有效期内,租房地、租房提取月份数及连续缴存条件按以下原则认定:
  (1) 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未发生变化的,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其租房地,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缴存月份数。
  (2) 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发生变化的,租房地应根据缴存地分段认定,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分段认定租房地的缴存月份数;若同一月份在两个及以上市县同时缴存导致新增缴存地的,租房提取的条件仍按原连续缴存地认定,新增的同时缴存地不予考虑。
  (3) 有效期内职工存在停缴情形的,停缴期间的租房地按停缴前连续缴存地认定,停缴月份数可计入实际租房月份数。
  (4)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前置条件是指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逐月连续汇缴满3个月的缴存行为。补缴不认定为连续缴存行为.
  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金额不超过10800元。
  租房提取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4. 海口公积金是不是能用租房方式来提取啊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第二步 :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5.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吗

法律分析:
不需要。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件;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职工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吗

6. 海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

法律分析:月租金乘以可提取月份,其中月租金不超过900元/月,最高不超过10800元/12个月。提取条件有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

8. 海口公积金不知如何才可以能够提取?

海口公积金能够提取方法如下。
1、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
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提示:海口公积金提取流程需要七个步骤,首先职工需要下载并填写提取申请表,然后将相关的材料送到管理中心进行初审迎合复审,审核通过以后,将直接以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到账户。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