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调整的方法和内容

2024-05-15

1. 政府预算调整的方法和内容

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采取上述措施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可以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平衡当年预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厉行节约、节约开支,造成本级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总支出的,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专项债务;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所称超收收入,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超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部分。
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所称短收,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小于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情形。
前两款所称实际完成数和预算收入数,不包括转移性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可以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平衡当年预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厉行节约、节约开支,造成本级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总支出的,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
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专项债务;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预算调整的方法和内容

2. 中央预算调整的问题

你好,
预算周转金的增减变动,是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进行的资金合理调度,只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一般用年度预算结余资金设置和补充,即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预算周转金”科目,它不属于预算调整(增加收入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预算发生总额上的变化),所以不需要再行审批。
 
《预算法》第五十二条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三条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3. 预算调整的基本定义

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预算(Budget),是指企业或个人未来的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现金流的总体计划。它将各种经济活动用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每一个责任中心都有一个预算,它是为执行本中心的任务和完成财务目标所需各种资财的财务计划。

预算调整的基本定义

4. 预算调整的条件是

预算调整的条件如下:
1、由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导致预算与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
2、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经营方针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对实际经营不再适用;
3、内部组织结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原预算不适用;

4、发生企业合并、分立等行为;
5、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预算的执行成为不可能;
6、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预算调整事项应当遵循的原则:
①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
②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③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5. 预算调整的介绍

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预算调整的介绍

6. 财政预算方案在什么情况下要调整

  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http://www.mof.gov.cn/mofhome/fujian/lanmudaohang/zhengcefagui/201501/t20150108_1177747.html

7. 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是一种什么情况?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而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国家预算应通过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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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是一种什么情况?

8. 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是一种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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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而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国家预算应通过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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