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两人合伙创业不能各占50%的股份

2024-05-13

1. 为什么两人合伙创业不能各占50%的股份


为什么两人合伙创业不能各占50%的股份

2. 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 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该怎么处理呢??

一、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二、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3. 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 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该怎么处理呢??

一、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二、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 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该怎么处理呢??

4. 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 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该怎

有两种办法。一、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其中有两项事由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因此,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008年5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公司法》的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其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摘要】
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 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该怎【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 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该怎【回答】
有两种办法。一、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其中有两项事由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因此,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008年5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公司法》的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其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回答】

5. 合伙开公司我占股40%.两个合伙人占股30%,会不会被寄出去?

既然合伙开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应该是非常好的,也是相互可信任的。大家应团结一心,共同经营好公司。但是,我从你的追问中看到,你有经营权,我可以理解为你是董事长兼总经理。你在经营过程中要把握好大局,重大的决策与另两个股东商量一下,让大家心里舒服点。
一般公司在股权分配时,除了从入资的大小分配股权外,还应该提出一部分股权给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人员,这叫管理股,这种管理股不能超过20%。从这点来看,你的40%股权没有占多少优势。如果他们两上人都也一起在公司从事管理岗位,你的管理股份额可以少一点。
持多少份额的股权,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持有管理股责任更大。
除了以上,还要看看他们两人的关系,如果他们之间的关系比你好,或是亲戚,他们团结起来,我只能说你有被挤出的可能性。

合伙开公司我占股40%.两个合伙人占股30%,会不会被寄出去?

6. 合伙人为什么不能让他占大股,你知道吗?


7. 我占股40%.两个合伙人占股30%,我的发言权如何?有啥权利和好处

通常来说,投资者们会觉得股权占比越多越好,不仅可以在股东会上风生水起,还可以更好地控制公司。然而,事实情况并非我们所愿,许多公司几轮融资下来,初始股东只占公司一小部分股权,他们无法对公司做一个绝对的控制或有效的控制,但他们依然可以在章程约定或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来影响公司的重大事项亦或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个例子(1/3):《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天屹解读:关键就在这个“三分之二以上”,换算成百分比,就要等于或超过66.7%的股权才能通过以上规定的决议,而如果某一股东的股份为33.31%以上时,那么其他股东的股份加起来也不会达到66.7%,所以只要这一个股东投反对票,就决定了股东会决议是不能通过了,这就相当于“一票否决权”。
那么,《公司法》上还规定了哪些关于股权占比重要性的条款呢?天屹律师制作如下表格:
公司股权比例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
法律依据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149条、151条
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公司法》第102条
10%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40条
股东会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39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有限公司)

我占股40%.两个合伙人占股30%,我的发言权如何?有啥权利和好处

8. 三人合伙,两个人的股份占百分之六十二可以否决大股东吗?

三个人合伙,这样的股权比较太难受了,两个股东合占62%的股份,虽然可以对于股东会的决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否决大股东的提案和决策。



但是别忘了,大股东还有38%的股份,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也同样能阻止“决策”的通过。



所以说,这样的股权比例是非常难受,非常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而且二、三股东这样的合作也是不稳固的。三个股东这种近乎均分的持股状况,企业的内耗将大于发展。如果不能尽快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或《公司章程》进行调整,这样的合伙终将“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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