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2024-05-16

1. 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公司在被吊销、清算、注销过程中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等违反法定义务损害相对方利益的。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即追究公司股东不清算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以及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这仍是股东或部分股东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第六十三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或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无偿转移公司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公司财产,逃避公司债务。
(1)、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确认公司与案外人合同无效,并返还属于债务人公司的财产。
(2)、债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承担共同侵权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返还或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是追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方式,无论是作为公司债权人还是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注意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避免不了解具体情况,导致将来债权人追究赔偿责任。

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2. 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具体情形是哪些?

公司在被吊销、清算、注销过程中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等违反法定义务损害相对方利益的。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即追究公司股东不清算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以及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这仍是股东或部分股东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第六十三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或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无偿转移公司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公司财产,逃避公司债务。
(1)、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确认公司与案外人合同无效,并返还属于债务人公司的财产。
(2)、债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承担共同侵权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返还或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是追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方式,无论是作为公司债权人还是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注意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避免不了解具体情况,导致将来债权人追究赔偿责任。

3.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刑事责任。企业高管的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比较常见的是:偷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等。从企业设立、运营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企业高管们都有可能面临犯罪的风险。
(2)民事责任。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董事会决议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那么参与决议的董事负有赔偿责任。另外,《公司法》还增加了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赋予股东对董事及高管提起赔偿的诉讼权利。
(3)行政责任。由于行政责任一般只是警告、罚款等,导致很多企业高管容易忽略这项责任。《产品质量法》《证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行政责任均有规定。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4. 公司法中关于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司法中关于高管的法律责任有竞业限制,保密现在,以及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
(1)刑事责任。企业高管的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比较常见的是:偷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等。
(2)民事责任。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由于行政责任一般只是警告、罚款等,导致很多企业高管容易忽略这项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6. 公司法中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
(1)刑事责任。企业高管的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比较常见的是:偷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等。
(2)民事责任。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由于行政责任一般只是警告、罚款等,导致很多企业高管容易忽略这项责任。
一、公司歇业不注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歇业不注销会产生下列法律后果:公司和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不可以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法定代表人、股东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被吊销后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管人员等。
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区别
1、主体不同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形式不同
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3、特征不同
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的特征:
1)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后果;
2)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因而适用行政法上的制裁措施;
3)责任措施是由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者向国家承担的责任;
4)对于责任承担者来说,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是体现社会谴责和国家惩罚性的一种法律上的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公司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依法请求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7. 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民事责任。发生转让方的股权瑕疵和受让方的支付违约情形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包括偷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等。
一、股权转让出去的债权如何转给其他企业
一、股权转让后企业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需要分情况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二、股权转让后企业债务问题: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股权的受让者可以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与风险
(一)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二)行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三)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由哪些人承担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具体如下: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
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8.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
  
 (1)刑事责任。企业高管的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比较常见的是:偷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等。
   
 (2)民事责任。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由于行政责任一般只是警告、罚款等,导致很多企业高管容易忽略这项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公司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依法请求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