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基准日?

2024-04-28

1. 股本基准日?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交易所会在股权(债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必须要以某一天为界定日,以规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那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在这一天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可以参加分红,这部分股东名册由登记公司统计在册,在固定的时间内,所送红股自动划到股东账上。 
 什么是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账上。这里请投资者注意,上交所规定,所获红股及配股需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是不同于可以享有本次分红的“新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什么是含权、含息股;填权和贴权? 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送红、配股后,尚未正式进行分红、配股工作,股票未完成除权、除息前称为“含权”、“含息”股票。 股票在除权后交易,交易市价高于除权价,取得送红或配股者得到市场差价而获利,为填权。交易市价低于除权价,取得送红配股者没有得到市场差价,造成浮亏,则为贴权。 除权、除息价怎样计算? 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后,除去可享有分红、配股权利,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会产生一个除权价或除息价,除权或除息价是在股权登记这一天收盘价基础上产生的,根据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除权(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报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日卖出股票,是否仍有分红? 股权登记日当天收市后,仍持有该公司股票,可享有分红;但在除权日抛出原持有股票,是否仍享有分红呢? 股权登记日是用以区分能否享受公司红利的标志,凡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属于可享受该公司分红的股东,第二天(除权日)再买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红。 因此,上述问题即使第二天(除权日)卖掉股票,依然是可以享受公司分红的股东。

股本基准日?

2. 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改如何定

  2个基准日,一个是审计评估的基准日,就是确定该公司有多少资本公积金以哪一日为准,还有就是实施转增的基准日,从那一天起开始调整财务报表,从公积金里面转为注册资本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
  除权(息)基准日,是相对于股权(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R+1日,在该日及以后交易日交易的股票称为"除权股票"或"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而在股权(息)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息)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3. 江苏阳光转增配股,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在股本基准日后卖出该股,然后在股权登记日当天再买回该股,不会影响您分配到该股.

江苏阳光转增配股,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4. 股本基准日期是这样的吗?

说白了就是不管你在什么时间买入的股票。只要在该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当天收盘时还持有,或股权登记日当天买入该股就能参加该股分红与该股送股(转增股)等相应权利

5. 关于股票一点常识,知道的回答下

1、现在我国股票交易税率是:印花税千分之一(单边收取), 
另外还有手续费(最高千分之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要收取过户费千分之一(按股票数量算,不足一千股收一元钱) 
证券公司收取手续费可以不同,只要不超过千分之三就行。有的证券公司收取手续费因人而异,一般视资金量大小或者成交量多少而定。具体多少你可以和证券公司谈。 
举例:你和证券公司谈定手续费为千分之二,如果你买进某只上海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为10.00元,你共需支付资金:10.00*1000*(1+0.001+0.002)+1=10031.00(元) 
其中10元是印花税,20元是手续费,1元是过户费。
2、什么是除权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 
股票除权的过程: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时,在红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该股票被称为含权股票。要办理除权手续的股份公司先要报主管机关核定,在准予除权后,该公司即可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和除权基准日。凡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领取或认购股权的权利,即可参加分红或配股。除权日(一般为股权登记日的次交易日)确定后,在除权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会依据分红的不同在股票简称上进行提示,在股票名称前加XR为除权,XD为除息,DR为权息同除。除权当天会出现除权报价,除权报价的计算会因分红或有偿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权价=(除权前一日收盘价+配股价X配股价-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权日的开盘价不一定等于除权价,除权价仅是除权日开盘价的一个参考价格。当实际开盘价高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填权,在册股东即可获利;反之实际开盘价低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贴权,填权和贴权是股票除权后的两种可能,它与整个市场的状况、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送配的比例等多种因素有关,并没有确定的规律可循,但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送配以后除权,其单位价格下降,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上升的空间也相对增加。不过,这并不能让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国家有关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如何办理配股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 
配股的运作程序如下:首先由上市公司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获得配股权利或得到配股权证,然后配股权证进行挂牌交易(目前,A股不进行权证交易),交易结束后,拥有配股权利的股东在指定的缴款期内在券商处通过交易所按比例购买配股股份。交易所规定,配股缴款期过后,配股无法补办,视同股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目前,A股配股包括四部分:一部分是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一般称为“**配股”或“**A1配”,沪市的挂牌代码为“700***”,深市为“8***”,这一部分认购后会马上流通,其余三种配股在国家有关政策未出台前,不得流通。它们分别是:国家股和社会法人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部分,一般称为“**转让”或“**A2配”、“**转配”,沪市挂牌代码为“710***”,深市为“3***”,这一部分是由于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时放弃配股权利或转让配股权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而形成的;再有一部分为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配 
股部分,一般称为“**转配”,代码为“701***”,这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产生的,即上次参加转配股股东参加本次配股;还有就是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转让部分,一般称为“**转转”,代码为“711***”,也属于不流通部分。配股结束后,可流通部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有关配股的股份报告和验资报告后安排上市流通,获配流通部分会在获配股票流通起始日自动到股东帐户开始流通交易。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3、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又称证券投资顾问公司, 是指对证券投资者和客户的投融资、证券交易活动和资本营运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  

们现在说的基金通常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型基金等。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债券、股票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从投资风险角度看,几种基金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是不同的。其中股票基金风险最高,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最小,债券基金的风险居中。相同品种的投资基金由于投资风格和策略不同,风险也会有所区别。例如股票型基金按风险程度又可分为:平衡型、稳健型、指数型、成长型、增长型。当然,风险度越大,收益率相应也会越高;风险小,收益也相应要低一些。 
4、除了权证,其它的当天买入,第二天才能卖出,就是常说的T+1

关于股票一点常识,知道的回答下

6. 可转让股票的数量限制问题 究竟是什么的25%

C.7.5万股 和 D.1.5万股

公司法规定:(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
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

2、对于在多地上市公司的处理
《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包括在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既包括A、B股,也包括在境外发行的本公司股份。

3、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
《规则》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当年新增股票: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4、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
虽然立法参与者、法律专家以及律师对《公司法》142条本意上是否允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四年任期内可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有不同意见,但法条表述中以“持有”为标准,而且上述人员在任期间持有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将有利于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更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市场秩序的稳定,所以《规则》规定当年虽可减持但未减持的股份次年不再能自由减持,即应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5、上述计算中涉及的几个概念问题
持有:《规则》中的“持有”以是否登记在在其名下下为准,不包括间接持有或其他控制方式,但在融资融券的情况下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7. 股票除权除息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除权除息是好事。同除权时大盘环境及股票表现关系最大。除权时一般会填权,大盘环境不好,将会贴权;股票在除权除息前大幅上涨的,填权难。
延伸阅读:
股票除权除息就是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XR),XR是EXCLUDE(除去)RIGHT(权利)的简写。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XD),XD是EXCLUDE(除去)DIVIDEN(利息)的简写。除权除息日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则不可以享有本次分红派息。
股票除权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
简单来说,这就是资本扩张。说得通俗点,比如十送十,相当于一个公司变成两个公司了,原来10块钱这样一拆分,成了两个5块钱,然后5块钱再炒到10块钱,就相当于公司规模扩大了,是原来的两倍了。
最重要的一点,除权之后,股价相对较低,在行情较弱或者低迷的过程中,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

股票除权除息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8. 公司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以往经验,提示几点转增资本的程序,供参考。
1、会计报表审计,确认未分配利润,这是转增资本的依据,工商变更时要出具该报告。
2、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要全体股东签字,仅有2/3是不够的,因为涉及股权。
3、增资协议,增资各方共同签署,规定资金来源、增资基准日及增资后股份比例等具体条款。
4、全体股东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股本的相关条款。
5、工商注册变更申请,按股权变更的相关要求准备文件。
6、缴纳应纳所得税,按利润分配处理。
7、如果是国企,还需要上级批件。
8、如果不是所有股东同等增加资本,还需要未增加资本的股东写个放弃优先权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