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开盘前挂的价和开盘价一样能成交吗?

2024-05-13

1. 股市开盘前挂的价和开盘价一样能成交吗?

您好亲亲😘可以的,股市开盘前挂的价和开盘价一样能成交的。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可以进行股票集合竞价,由投资者按照自己的目标价格,买卖申请随自己心意就行。股票集合竞价是由目的的,而这个目的就是确定开盘价,这个价格是股市开市时第一个出现的,也就是九点半的首个价格。【摘要】
股市开盘前挂的价和开盘价一样能成交吗?【提问】
您好亲亲😘可以的,股市开盘前挂的价和开盘价一样能成交的。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可以进行股票集合竞价,由投资者按照自己的目标价格,买卖申请随自己心意就行。股票集合竞价是由目的的,而这个目的就是确定开盘价,这个价格是股市开市时第一个出现的,也就是九点半的首个价格。【回答】

股市开盘前挂的价和开盘价一样能成交吗?

2. 开盘价和上一天的收盘价有什么关系呢?


3. 股市开盘价是如何定的?与前一天收盘价有多大联系?

股票开盘采取竞价的方式,就是在正式开盘的前五分钟.即9:25分开始.由开出最高成交价作为开盘价格.所以.股票的开盘价并不和前一天的收盘价一样.有高有低。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收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㈠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㈡在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竟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竟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下面举例:在在9:00——9:25之间,买方1的委托价5.04元,委托量为100手,委托时间为9:02;买方2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500手,委托时间为9:10;买方3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800手,委托时间为9:24;卖方1的委托价4.96元,委托量为500手,委托时间为9:05;卖方2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200手,委托时间为9:13;卖方3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900手,委托时间为9:22;在上述情况下,当9:25开盘价即集合竟价一定是4.99元,成交量为1100手,在这1100手成交量中,买方2委托的500手只成交了300手,而买方2委托的800手却都成交了,卖方2及卖方3分别委托的200手及900手都成交了。   所谓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值,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值仍有多个,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深圳证券交易所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值为成交价。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也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也就是说,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人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开盘价是第二日开盘前大家集合竟价产生的.因而可能高于昨日收盘价,也可能低于收盘价,亦可能和收盘价相同.理论上说,二者没有任何联系。开盘价是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说联系的话,就是第二天竞价的范围为前一天收盘价+/-10%。

股市开盘价是如何定的?与前一天收盘价有多大联系?

4. 当天的开盘价和前一天的收盘价是一样的吗?

不一定会一样。因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而每天的开盘价都是由集合竞价而确定的,集合竞价的范围只能在上一收盘价±10%或±5%的以内确定,以成交数量最多的价格为开盘价格。所以,上一收盘价和下一开盘价不会是同一价格。只有没有客户进行集合竞价或集合价正好是上一收盘价的时候,上一收盘价和下一开盘价才会是同一价格。

5. 股市中的开盘价跟前一天的收盘价什么关系

我们可以先对以下几个定义达成共识后就不难理解了:
开盘价——即开市竟价后成交的当天第一笔价格;
收盘价——即每天收盘时最后确定的股票价格;
开市价——即前一天的收盘价格;
所以里面就有这样的联系:
当天的开市价=前一天的收盘价格
而当天的开盘价与前一天的收盘价之间没有任何确定的关系,也就是说,前一天的收盘价格不能够决定今天的开盘价格,他可以以高于昨天的收盘价开盘,也可以平昨天的收盘价开盘,亦可以低于昨天的收盘价开盘,即我们常说的:高开、平开以及低开;
高开、平开还是低开是由该股的各特性决定的,就看综合后是利好还是利空了;

股市中的开盘价跟前一天的收盘价什么关系

6. 股票开盘之前买入,价格是昨日收盘价还是今日开盘价??

  开盘之前挂单成交的是集合竞价成交价,所以是今天的开盘价。
  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
  一、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对所有有效的买单按申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对所有有 效的卖单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二、交易系统依次将排在队列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三、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完全成交,即买单数量与卖单数量相等,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开盘价;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则取部分成交的定单申报价为开盘价。该价格按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
  四、如果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开盘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收盘价: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深市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7. 股票今天的收盘价和明天的开盘价是连接的吗?

不是
每天9.15~9.25是集合竞价,此时你的挂价到了交易所,但是没有实际成交,而是由交易所参考所有人的出价计算一个开盘价,在9.30开盘瞬间成交。 9.30以后,就是连续竞价,这个时间段内你的委托,如果是股票到了这个价格,是瞬间成交的。这个价格不一定和昨天的收盘价相同。

竞价成交原则 :
上证所市场所有的证券交易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竞价成交。所有的买卖申报由电脑交易主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并通过上证所的卫星和地面光缆通讯系统,即时将行情向市场公开。 上证所目前采用的竞价方式为电脑申报竞价,即由电脑交易主机接受投资者委托本所会员单位发出的买卖指令,然后撮合成交。 
竞价又可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每个营业日开市后,某种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收盘价。 目前上证所A股股票、基金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B股和债券的开盘价以连续竞价的方式产生。 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证券首日上市,一般以其上市前公开发行价作为前收盘价和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但是不受价格涨跌幅限制。

股票今天的收盘价和明天的开盘价是连接的吗?

8. 为什么一支股票头天的收盘价往往和第二天的开盘价不一样?

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 所以造成你说的情况!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所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我们知道,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