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可以开展什么业务

2024-05-14

1.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什么业务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1、银-信合作类信托业务(优势业务):依托大股东的资源优势,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类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对接,投资于信贷资产、银行票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股申购等具有稳健回报的资产2、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如城市集中供水、供热、供气以及高等级公路、桥梁、机场、道路等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搭建融资平台,为委托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3、房地产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投资、租金收益权买卖、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特别关注拥有收益型物业的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为委托人提供投资房地产的专业理财途径,分享房地产行业利润。4、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筛选优秀的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合作,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理财服务,获得证券投资收益。5、中小企业发展类信托业务:公司与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联手一定实力的担保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而设计推出的信托计划。入选中小企业由财政部门、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共同确定,根据遴选企业数量与用款额度确定信托规模6、私人股权投资(PE)类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为信托计划委托人谋取超额的投资收益。7、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里的资产包括银行信贷资产、企业动产和不动产。8、财务顾问业务:指公司凭借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人力及金融资源,向客户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专业化、增值性的综合性投资银行业务。9、债券承销业务:是指公司承销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企业债券的中介业务。10、其他信托业务法律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什么业务

2. 成立信托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3. 成立信托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法律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七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信托业务怎么分类
一方面,关于相应信托业务的分析主要以资产分布(投向)为基础,并结合其他维度予以呈现,包括工商企业信托、基础产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同业(金融机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传统五大类信托业务,以及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消费金融信托、境外理财信托等其他创新或者特色业务。另一方面,各个信托业务内部又按照管理责任、资金来源等多个维度,分为主动管理业务和被动管理业务,以及单一类业务和集合类业务等。

成立信托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 信托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信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十)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十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十三)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五)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十六)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信托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信托是一种社会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这种社会行为应牢固地建立在三方当事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2、法理上受托人义务的双重性。
3、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权能的有限性。
4、信托是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经济上(或社会上)重要目的,所使用之法律手段。

5. 建立信托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有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一、信托公司出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
(九)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十)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十一)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建立信托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6. 成立信托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第七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第十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第十一条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第十二条信托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改变组织形式;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5%的除外;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合并或者分立;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信托公司出现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申请解散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解散,并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十四条信托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对该信托公司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十五条信托公司终止时,其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同时终止。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 进入信托行业工作需要哪些条件

一下大概是普通基层员工的大致要求,中层高管等要求更高
1、金融相关的专业本科、
2、有银行、证券等金融从业背景最好
3、财富端需要有相关理财产品销售渠道及经验,资产端需要有信贷、投行业务经验
4、一般需要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补充:信托行业属于金融行业中收入相对较高的,因此门槛较高,从业人数也很不多,关键是看社会关系是否广泛,金融行业是靠业绩说话的。

进入信托行业工作需要哪些条件

8. 信托公司成立条件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