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的介绍

2024-04-29

1. 内幕交易的介绍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内幕交易的介绍

2. 内幕交易的问题

是。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内幕交易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以下几种: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其它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3. 内幕交易的内幕人员

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管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发行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它包括: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员,包括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我国《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内幕交易的内幕人员

4. 内幕信息有哪些,内幕交易如何判断

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有关”、“基本吻合”、“高度吻合”,这三个关键词未来将成为监管部门判断内幕交易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一、法院对内幕交易罪既遂怎么处罚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所谓重大信息,主要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了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重要合同
(2)发行人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等行为
(4)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发行人未能偿还到期重大债务等违约的情况
(6)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发行人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8)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发行人的董事长、30%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二、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二)核准。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三)发行。(四)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5. 什么是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根据内幕消息买卖证券或者帮助他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消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内幕交易行为必然会损害证券市场的秩序,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因此,《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这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什么是内幕交易

6. 什么是内幕交易


7. 内幕交易的打击内幕交易

2 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295起,占新增案件的45%。今年1—10月,新增非正式调查案件100,其中内幕交易74件;正式立案88件,内幕交易42件。从移送公安内幕交易案件数量看,2008年移送4起,2009年移送8起,今年以来移送14起。

内幕交易的打击内幕交易

8. 内幕交易的基本介绍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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