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

2024-04-27

1. 什么是债权?

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说的,因为后面的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所以原来的基于买卖,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就是主债务,因为抵押等产生的的是从债务。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因此,一般来说,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从债务不成立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务的存在和无效。但对此亦应作具体分析。如违约金的债务是双务合同中的从债务,与主债务之间并无对价关系,因此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损害赔偿债务,系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与主债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因此,可以就损害赔偿债务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债权?

2. 什么是债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3. 什么是债权

所谓债权,按产生的种类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即债权人享有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权利受法律保护,在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债权人的要求行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履行相关义务。
当然,债权有其行使的期限要求,普通债权一般为2年,逾期不行使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尚存,但已不受法律的强制保护,相当于一种“裸权利”。

什么是债权

4. 债权是是什么

债权是“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债权的特征如下: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
3、债权无追及力,而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
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扩展资料: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的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

5. 什么是债权

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债权特征有: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 债务人 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 债权人 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什么是债权

6. 什么是债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 债务 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 侵权行为 发生的债权、因 不当得利 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 债权人 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4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7. 什么是债权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特征有:(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 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摘要】
什么是债权【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特征有:(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 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回答】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回答】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 我在保险公司买了保险 那么我就是债权人吗 我想争取我的权益就需要申报债权是吗【提问】
保险公司已申报债权【提问】
只要是保监会批准的正规保险公司,即使破产,已经投保的保单也不会受到影响。如果保监会指定其他保险公司接管要约,被保险人仍可以根据保单条款享受相应的保障。所以,只要保险合同还没过期,大家就不用担心这份保险无效。【回答】
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 问我同不同意委托中国保险保障有限公司来代我申报债权 我不明白什么意思【提问】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回答】

什么是债权

8. 债权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特征有:(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 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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