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

2024-05-16

1.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体系是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以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好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制成的客观要求;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措施。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体系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我觉得最大的意义就是让他们有机会能改变现状,当然也只是有机会,不代表资助了他们,他们就能走出贫困圈。

像在一些贫困地区,甚至连9年义务教育都没普及,想要上学就得去镇里或者市里。有些家庭连基本的温饱都是很大问题,更何况在多一笔很大的支出。但更重要的一点是有些家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去读书,因为读书就意味着家里不但少了劳动力,而且还要有一笔学费生活费支出,而且这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可能这笔投资会没有任何回报,但是如果不选择让孩子去读书,那这辈子就只能在家里种地或者出去打工。

当然,如果有人能资助孩子去上学的话这个事情就有很大的转折,首先让孩子们意识到了自己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懂事的孩子会非常感谢你资助他们上学,都会非常努力的去学习和工作的。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

2. 资助贫困学生意义与目的

我觉得最大的意义就是让他们有机会能改变现状,当然也只是有机会,不代表资助了他们,他们就能走出贫困圈。

像在一些贫困地区,甚至连9年义务教育都没普及,想要上学就得去镇里或者市里。有些家庭连基本的温饱都是很大问题,更何况在多一笔很大的支出。但更重要的一点是有些家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去读书,因为读书就意味着家里不但少了劳动力,而且还要有一笔学费生活费支出,而且这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可能这笔投资会没有任何回报,但是如果不选择让孩子去读书,那这辈子就只能在家里种地或者出去打工。

当然,如果有人能资助孩子去上学的话这个事情就有很大的转折,首先让孩子们意识到了自己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懂事的孩子会非常感谢你资助他们上学,都会非常努力的去学习和工作的。

3. 什么是资助贫困学生

刚开始做一对一资助的时候,都是由资助人直接把钱汇给学生,由于大多学生地处偏远山区,有的乡还没有通邮政,要到临乡去取,翻山越岭及坐车食宿,往返一趟就要花费30-50元,有时候拿到一张汇款单要半年时间,十分不便。另外有的网络资助人到下学期忘记汇款,也无法通知到,造成有的学生失去受助。
    2006年,为了更便捷有效的资助,我们采取了团捐这种方式,集中收款,集中汇款,集中分发款,使得学生们在一个月左右就能领到学费,提高了助学效率。
    目前我们采用了提前预定的捐助方式。只要是提前预定的朋友,留下联络方式,到时候我们会保留学生给您。
 
 
以下是认捐助说明及流程:
  
  1、请您在助学时量力而行,不提倡未成年人和无收入来源者捐助。故,恕不受理在校大学生的认捐,你们若因家教或业余打工挣到了一些钱,希望先给自己的父母和其他家人买些东西寄回去,谢谢。捐助学生是长期的事情,需要耐心和恒心,不是一时冲动和一阵热情,请慎重。
    2、捐助方式属于团捐性质,由漫步轻灵为团长,集中收款。
(注:如果您的团队计划整体捐助,我们会列一批学生直接给您,由您作为团长再散捐给您的朋友)
3、预订:通过Email方式,请给漫步轻灵发邮件,目前我们主要捐助对象为初中生/高中生,漫步轻灵收到后,会尽快回复您。
  请把您的以下资料发至邮箱alice_hongy@hotmail.com(可抄送xintianzhuxue@yahoo.com.cn),我们将与您预留,由漫步轻灵负责为您回复及解答相关问题:
(1)您的网名(或者可在网络上公布的名字id)
(2)对资助学生的要求(初中还是高中,或其他)
(3)认捐数量
(4)真实的姓名
(5)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6)联系电话
(7)电子邮箱
  4、捐助金额:
初中标准,初中生按150元/学期资助。我们将一次性收取初中段资助费用(比如:受助生为初二的,收取600元;受助生为初一的,收取900元),我们按学期,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费,由各校具体负责老师实施发放。最后我们统一在网上公布签收单。
高中标准,高中生按700元/学期资助。我们每次收取一年的费用1400元,然后按学期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费,由各校具体负责老师实施发放。最后我们统一在网上公布签收单。  
  5、 捐助期限
  初中:为初中阶段的费用,学生若升到高中,根据捐助者的意思,看情况再决定是否捐助,原则上高中阶段我们不再跟踪(捐助者特殊委托者除外)。
高中:为高中阶段的费用,学生若升入大学,根据捐助者的意思,看情况再决定是否捐助,原则上大学阶段我们不再跟踪(捐助者特殊委托者除外)。
    6、捐款方式:
  (1)、通过预定形式,漫步轻灵给您预留。  
  (2)当正式认捐资料我们整理后,漫步轻灵会给每位预定的网友分配受助学生,请您在认捐后10日内将款项汇给漫步轻灵。由于汇款金额统一为初二学生 600元(初一学生900元),为了辨认每个捐助者,请在汇款时加上小数点,按照认捐顺序,比如32批学生编号为3201、3202、3203,那么相应汇款数应为:600.01元、600.02、600.0 3元等,小数点后面的01、02、03代表该批学生的相应编号。  
  (3)汇款后请在原帖回复,或邮件给漫步轻灵。漫步轻灵也会将收款信息在捐助帖中公布,
  
  7、全部捐助款到漫步轻灵账上后,她会按学期分别汇给当地委托人浦理智老师。
  
  8、委托人浦老师收到款后,会分发给本校学生,或通知其他捐助乡中学的老师领款再分发给该乡中学学生。
  
  9、学生收到资助款后一一签字(按照红桥中学的方式)。
  
  10、 我们将公布学生签收单。
  
  11、关于和学生通信的问题,您可以在汇款后直接与孩子们通信,我们也会把您的通讯地址,姓名,邮政编码打印后给浦老师,再转交其他受资助的中学,由学生们给您写信。(请写上您详细的地址,前几批有不少学生写的信因捐助人地址不详而被退回,使捐助人一直没有收到回信)
  
  12、由于学校偏远,邮寄较困难,请按下列地址给学生写信
(地址待定)
 备注:
    1)待定
    2)不要寄信给孩子的家里,住的远的学生要走一天山路上学,住校的学生有的半年才回一次家,家里是很难收到信的,切记。
    3)信里要夹一个回邮的信封,贴好邮票和您的地址,以便学生回信,随着双方通信频繁,可以让他们自备信封回信。一定多与学生们沟通
  
  13、我们和当地老师达成如下共识:如果捐助人碰到学生提到需要东西,比如要眼镜、随身听、字典、书籍或有其他方面的情况。可以告诉学生先把他们的困难告诉老师,由老师落实具体后再转告给我们。
 
  14、请不要过多寄钱,只寄我们规定的费用即可,在山区有很多穷人,如果一个学生得到过多,而另一个学生没得到任何捐助,很不公平。另外和当地老师也沟通过了,只给必要的帮助,其他要靠自己去努力。

什么是资助贫困学生

4. 中国有多少贫困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呢?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5. 国家资助大学生的意义

解决贫困大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问题,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入学。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有利地推动了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社会保障机制。

国家资助大学生的意义

6. 国家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

法律分析:国家助学金发放的目的:
1、贯彻国家政策 
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首先是对国家相关助学政策的实施情况的贯彻,国家的相关助学的政策法规很大程度上照顾了广大学生实际需求并解决了学生一定的实际困难。因此,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能够让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出相关政策出台的意义。 
2、促进学校德育教育发展 
“助学金”,顾名思义,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并非是一种面向广大家庭条件参差不齐的学生的奖励方式。
3、辅助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帮助,还是一份温暖的关心和关怀,更有千万学子们心灵的慰藉。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传递一份爱心。
同时,助学金也为学生父母减轻了负担,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家庭,让大学生更有动力去学习,并能让学生全心投入学习之中。让他们时刻保持积极的心态,高标准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学习和业余活动之间的关系,这不仅能促进学生取得优异的成绩,更能使他们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一)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经办机构(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或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7.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意义

法律分析:国家资助政策是一项着眼未来的政策,实行这一举措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性的保障,从起点上为青年学生的未来发展赢得机会和时间。国家助学政策,能够为那些处于生命发育成长期的青年保证营养的基本需求,保障学业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提高全体国民素质、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第一条 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意义

8. 学生资助政策的意义

大学生学生资助重要意义,时代内涵,战略地位-:大学生资助的意义在于让贫困大学生得到受帮助的机会,得到帮助完成学业,有利于各阶层人材涌现,有利于扩大社会阶层参与社会建设的面儿.有利于社会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