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各地法律里还有流浪罪么

2024-05-13

1. 美国各地法律里还有流浪罪么

有这个罪行
鬼祟游荡罪
《模范刑法典》第250.6规定行为人在一般守法个人而言属于异常的场所,时间或者以异常的方式进行徘徊或者潜心,对附近的他人或者财产的安全造成恐慌的,构成鬼祟游荡罪(或徘徊潜行罪)。
过去这个罪行只看身份,现在要看行为。比如你在某地游荡,警方盘问你又给不出满意回答,那就犯罪。

美国各地法律里还有流浪罪么

2. 为什么美国人不施舍金钱给无家可归者?

我告诉他,过两天要去一个美国了,有点舍不得广州。他跟我说:“去美国要高兴才对,因为你离上帝更近了”。朋友的话的确对,国内的人文环境,比较美国而言,还是有些距离的。特别是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低收入家庭、老人儿童、单亲妈妈和残障人士都非常照顾。在这个社会,走在大街上遇到的人基本上都彬彬有礼,去商店购物,让你切身体会什么叫“顾客就是上帝“;出门办事(移民局例外),即使英文不咋的,也能得到很好的帮助;即使要炒员工鱿鱼,也会客客气气……只要还没有因住太久而麻木,你一定能感觉这里离上帝更近。在这里还有一个最大的体会就是,当你遇到麻烦的时候,肯定有人会出手相助,比方车子在路上抛锚了,有人会主动停车,帮你把车子推到一边,没有手机,有人会主动帮你找拖车公司,人家也不图你回报,帮你做完这些走人了。在教堂,老人院,海滩学校,你也会遇到义工,他们帮忙带孩子,照顾老人,或捡垃圾或帮学校做些什么事情,没有谁做号召,没有摄像头对准他们,一切自觉自愿;还有这边的公用电台电视台,全凭爱心奉献,24小时没有广告,你会看到接线现场,电话不断。但在这个看起来处处充满爱的国家,却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少有人施舍金钱给无家可归者?一辆辆车子停下,看着有人举牌,可没有人给钱;在商店门前,一位满脸胡子坐在轮椅上的老人,人来人往,可人家视而不见……开始我很不理解,因为在国内时,看到老人家或者残障人士总会施以援手,像我妈妈说的:“人走到要饭这一步,要放下多少面子才做得出来呀,就是三块两块,大家都帮一下,人家就可以吃上一顿饭了”。有天随意翻开美国的连锁货舱Costco的购物杂志,看完一个读者和专家的讨论专栏:“你会不会施舍给无家可归者?”,我才释然。原来美国人认为,无家可归的人的确值得同情,但他们可以去政府办的机构申请救济,因为政府会有一些收容站,提供免费住宿和食物,这些收容站,晚上准点开门,早晨把人“赶走”,很多人都不喜欢被管制,觉得不自由,而更多的人,讨到钱去吸毒或酗酒。他们认为,把钱给这样的人,不是帮助人家,反而害了他们;只有一位女士说:“我会施舍给他们,但我会买个汉堡给他们,不会给钱“。她也坚持认为:这些人不是吸毒者就是酒鬼。但情况真的如杂志上的人说的这样吗?其实也不尽然,我发现,有些无家可归者是一些性格孤僻甚至精神上有点毛病的人,有次在红绿灯的时候,发现一些大热天穿厚毛衣的女人,用帽子把自己的头脸包得紧紧的,但她非常干净,我想,她一定是生活里受了刺激吧,看着她可怜巴巴地站在分隔岛,连牌子都不敢举,趁着红灯那会,我大声喊她想给她钱,可她目光迟钝,根本没什么反应。红灯一转,我也没办法只好走掉。实话说,我很同情这样的人,因为他们精神受了刺激后,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以前从高速转到我们这条街区的大道时,总有一个穿得整整齐齐、很绅士的黑人,他的牌子上写着:”God bless you, Get something better than nothing”.(上帝保佑你,得点什么好过没有)。可近一个月来,再也没有看到他。今天才得知,我们市里出台一条新的法律:不准无家可归者在红绿灯那要钱,否则罚款$200,因为这些人阻碍了交通,还给开车的人和他们自己造成危险。我不知道这些人会去哪里。

3. 谁能收留我啊 无家可归 口袋里就一百多元

你是男孩女孩?多大年龄?

谁能收留我啊 无家可归 口袋里就一百多元

4. 真的无家可归了,有人愿意收留我吗

走,咱们一起去找活干。

5. 美国为什么有无家可归的人

为什么美国社会福利这么好,遍地还都是无家可归的美国人?

美国为什么有无家可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