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的电话

2024-05-17

1.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的电话

法律分析: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电话号码是12333。服务内容为接受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以及咨询;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业务程序以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查询服务;提供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服务,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的电话

2.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非常普遍,但是也是很常见的。因为新冠疫情的出现,很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导致很多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企业有困难,劳动者可以理解,但是劳动者得靠工资养家糊口,这一点企业也必须清楚。所以,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也不能成为企业恶意劳动者工资的正当理由。尤其是有一些企业,生产经营根本不存在困难的问题,就是单纯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

那么,面对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又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者除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付的工资报酬外,还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现在拖欠或者恶意不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那么这种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种措施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直接拨打12333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查证属实,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就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二种措施是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付未付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已不想再在该单位工作,可以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希望每一个被用人单位恶意拖欠辛苦钱的劳动者,都能够通过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要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3. 不发工资找谁 找谁投诉 劳动局 电话多少

劳动局投诉电话:1233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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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发工资打劳动局电话有用吗?

法律分析:
有用。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

向劳动局投诉公司不发工资劳动局不管怎么办      1、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2、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迟迟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推迟发工资在每个企业都有的现象,作为员工应理解公司的暂时困难,但如果公司没有困难而故意拖欠工资,而且是长期、多次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予公司沟通,要求公司及时发放工资,如公司仍不发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一、首先看看企业迟迟发没有发放工资合不合法?      1、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2、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的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企业推迟发放工资,不一定是违法行为,是否违法,视乎企业推迟发放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作为劳动者并不一定可以以此为依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如果企业迟迟不发放工资,已经违法的,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1、企业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工资差额。      2、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即劳动者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规定企业以下内容:      (1)限期支付:企业没有支付相关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就是企业只要补付即可。      (2)差额支付:      1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2这个规定的金额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不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法》只要求企业按规定补足已经支付金额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即可,不必再加付补偿金。      (3)加付赔偿金:企业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期限内,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如果企业迟迟没发工资的,在这个推迟期限在合理的合法的情况下,即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期限推迟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等待;但是如果企业迟迟没有发放工资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作为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让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发放员工的工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不发工资而向劳动局投诉也不管的的知识,对于本文中的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我们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大家服务。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

6.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

在工作的时候遇到了老板不给工资的情况有很多,在老板不给工资的时候,很多劳动者就会去劳动局投诉老板的这种违法的行为,希望相关机构能管管这种违法的行为。那么,老板不给工资到劳动局怎么投诉?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一、老板不给工资到劳动局怎么投诉      1、不发工资当然可以去劳动局申述,不是举报,而是到劳动局仲裁或者监察去申述。      2、去劳动局仲裁之前需准备说明资料,即将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入职几年、职务、工作职责、工资多少、拖欠的时间、合计拖欠多少。携带着本人身份证和说明材料去劳动局申述就可以了。
二、不发工资怎么办      1、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老板不给工资到劳动局要进行投诉,不妨在线咨询一下律师进行解答。

7. 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怎么投诉呀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劳动局行政部门协助劳动者维权。
劳动仲裁需要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列明相关信息,劳动者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主张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争议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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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劳动局投诉不给发工资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工伤不予认定应该怎么办
工伤不予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该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关于工伤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该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三、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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