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主要分为哪些类信托?

2024-05-17

1. 信托主要分为哪些类信托?

你好,信托主要分类:
贷款投资信托:向特定企业提供贷款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资,通过向公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以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表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者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其他:融资租信托、信贷资产受让等等。

信托主要分为哪些类信托?

2. 信托有哪些种类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三种:贷款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投资类集合  资金信托业务和融资租赁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贷款类集合资金信托业 务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意愿,用 集合资金信托募集的资金,以信托公司的名义发放贷款。贷款的对象、  用途、项目、期限利率等均由委托人设定。另一类是委托人将自己无能力亲自管理或者国家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通过集合资金信托的方式委  托给信托公司,指定用于发放贷款,并由受托人代委托人选定借款人, 受托人以贷款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及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 行使贷款人的各项权利。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  人,通过集合资金信托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优质项目、企业、法人股收 购业务,或其他成长性好、风险可控、预期收益有保障的领域,为委托 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体现了风险收益对等  原则,适合于预期收益要求较高,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融资 租赁类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利用集合资金信托募集 的资金,应承租人的要求购买其所需设备并租给其使用,承租人按期支  付租金。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

3. 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信托分类繁多,以信托标的物为标准,信托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资金信托:信托标的物呈货币资金形态。其中,又可以按照资金的具体用途再分为信托贷款融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信托产品)、证券基金投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机构理财资金信托产品)以及股权投资类信托等。2.动产信托:信托标的物形态为动产实物,如工业设备、车辆、船只等。3.不动产信托:凡是以土地、房产等地上定着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信托,称为不动产信托。4.财产权信托:是以财产权为信托标的物的信托。按照财产权的类别不同,又可以划分为股权信托、表决权信托等。5.知识产权信托:专利权信托、著作权信托等。 想了解更多关于信托的详情,推荐选择越好咨询。越好咨询秉承诚信、高效、专业、专注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客户服务,让客户省心安心放心;尊重市场,始终对市场保持敬畏之心;坚信唯有稳健,方可长远。不断通过深入的客户需求调研、多维度的产品筛选及严谨的风险控制体系。欢迎点击咨询! 

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4. 信托主要分为哪些类?

信托的种类可根据形式和内容进行不同的划分:
① 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② 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③ 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④ 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⑤ 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
⑥ 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⑦ 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⑧ 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⑨ 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信托产品按投资方式分类主要有:
信托产品可按照投资方式分类为:
① 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② 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
③ 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
④ 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
⑤ 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5. 信托还有哪些分类的吗?

   按资金来源方式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信托。
  按资金投向方式分为: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各类基建保障房等),工商企业管理类,地产类(商业、住宅),股权质押、股权投资(PE管理类),艺术收藏品,矿产等。
  按资金募集方式分为:私募和公募。
  按产品结构投向又分:单一(100万起步),TOT(信托投向信托,起步30万,50万都有)分类方式很多,不需要纠结,主要看投向的主体,风险越小产品越容易被市场接受,一般政府融资平台的项目都是纳入财政预算的,相对来说风险最小,再其次是国企或者国企担保的,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担保,再次就是地产、收藏品、矿产等。
  信托不能只看收益,还要看抵押物等因素,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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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还有哪些分类的吗?

6. 信托分类?

信托产品分类

7. 信托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信托产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容,我所知道的,信托产品分类可以如下:

      ①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②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③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
      ④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⑤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⑥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⑦以受益人的角度对性拖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⑧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⑨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信托的分类有哪些?

8. 信托的分类,信托分类有哪些

外国资助人信托:

许多NRA授予人正在与美国的受托人建立外国授予人信托(“ FGTs”),以获取外国受益人和外国财产。 通常,设保人由于其信托保护人,定向信托,隐私权,税收,资产保护和其他现代信托法规而选择了前面提到的现代信托管辖区之一。 FGT被建立为美国税收目的的“外国”信托,与离岸信托的待遇相同,但由美国受托人管理。 (请参阅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针对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有力的国内信托策略。”)通常,如果设保人有权撤销信托或设保人,则该信托有资格作为FGT。或设保人的配偶是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请参阅Whitaker。)因此,FGT可能被起草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但前提是,如果信托被起草为不可撤销,则只有设保人或设保人的配偶可以被指定为受益人。
通常,对于有政治利益,财产保护和非黑名单国家的外国受益人和财产的NRA来说,这是一个受欢迎的信托。 如果该信托是可撤销的,或者该信托在其一生中提供了NRA或其配偶,则根据美国法律,NRA将被视为该信托的所有者。 从FGT向美国受益人的任何分配都将被视为礼物,而不是对受益人的收入。 FGT既可以有美国受益人,也可以有外国受益人。 如果信托起草为不可撤销,但设保人有他或她希望向其分配礼物的美国受益人,则该信托可先分配给设保人或设保人的配偶,然后再由设保人或设保人的配偶分配给美国。受益人。 信托死亡后,将直接或以信托形式分配给子女,子女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通常,NRA与美国受托人在美国建立外国信托基金,以持有非美国实体的股份。 该实体用于持有外国或美国所在地的财产。 如果没有美国所在地资产,那么就没有美国收入,赠与和遗产税。 该非美国实体充当美国所在地资产的遗产税阻止者。 非美国实体也可以持有产生收益的美国所在地资产,从而在实体一级预扣30%的预提税或条约税率。 通常可以节省联邦和州的资本收益,以及非美国实体持有美国所在地资产(例如公开交易的证券)的美国遗产税。 另外,被忽略的家用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用于此结构,并由FGT拥有,但可能会产生美国遗产税。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在授予人去世时,FGT将转换为外国非授予人信托(“ FNGT”)。 该信托可以保留为FNGT,并向其余的外国受益人(即配偶,子女)进行分配。 替代方案是直接或委托给外国孩子,或给外国受益人有限的任命权,以便为他们提供灵活性,以将资产转移到适合其特定情况的其他工具(例如母国法律)。 如果信托转换为FNGT并有美国受益人,则为避免FNGT对美国受益人的负面税收后果而进行的分配(包括进一步的讨论,请参见下文)
· 每年进行收入分配和已实现的资本收益,以避免累积收益问题
· 向美国居民信托基金进行分配
· 将FNGT重新注册为国内信托
· 终止FNG,后者在授予美国王朝信托人的去世后大量涌入
· 提供给受益人有限的分配权力。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外国非担保人信托:
在某些情况下,NRA可能会发现将信托作为不可撤销的FNGT起草,以增加资产保护或其他母国利益是有益的。 结构和好处类似于上面讨论的FGT。 就像FGT一样,FNGT是具有外国受益人和财产的NRA的热门信托,他们寻求政治稳定或财产保护,或避免许多离岸信托管辖区将其列入黑名单。 FNGT也最适合不希望当前美国受益人的NRA,因为由于行政管理的复杂性,繁重的税收合规性以及潜在的负面税收后果,对美国受益人的信托远不理想。 (请参阅Whitaker。)例如,FNGT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对付给美国受益人的未分配净收入(“ UNI”)的处理。 支付给美国受益人的UNI通常要缴纳美国所得税,并产生以下负面影响:
· 信托在前几年实现的资本收益(构成信托的分配净收益的一部分)被视为普通收益,并按最高37%的税率征税。
· 从信托最初赚取收入之日起,受益人应向UNI缴纳的税款收取利息。
· 由于使用了“返还”规则,因此对于累积收入的年份,可能需要在受益人的税级中对收入征税。 (请参阅惠特克)
美国受益人还需要大量的税收报告。 (请参阅惠特克)因此,该结构通常保留给没有任何美国受益人的外国家庭。
NRA王朝信托:
如前所述,如果外国公民因将离岸信托资产留给美国受益人而丧生,将面临繁重的税收和合规性问题。 作为替代方案,在外国父母或祖父母还活着的情况下建立NRA王朝信托[vi]为国际家庭提供了非常有利的选择。 这些NRA王朝信托通常在现代信托管辖区之一中建立。 (请参阅国王三世,“国际家庭的国内信托Situs机会?”)
如果做得正确,NRA外国公民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在岸上将无限量的资产转移到NRA皇朝信托基金中,而无需支付任何礼物,死亡或世代交税。 他们不受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1120万美元的礼物和免税的免税额限制。 ( 请参阅 IRC第2501(a)(3)和2511(b)条。)通常,只有当NRA赠送非美国所在地资产时,才可以享受无限赠予豁免。 此外,如果在现代信托管辖区(没有阿拉斯加,特拉华州,内华达州,新罕布什尔州,南达科他州或怀俄明州)建立信托,则资产无需缴纳州所得税。 为了美国受益人的利益,该信托还可以永久或很长时间地持续下去,并提供资产保护以及许多其他信托,隐私和税收优惠。
通常,现金是资助NRA王朝信托的最流行选择。 在NRA赠款人的寿险或美国受益人的寿险上购买的美国保险,也是这些信托基金的一种普遍投资。 如果结构合理,则人寿保险包装商可以将信托转换为零税王朝信托,用于联邦和州收入以及资本收益。 信托分配也不征税,因为它们采用免税的人寿保单贷款形式。 当利用现代信托信托管辖区(阿拉斯加,特拉华州或南达科他州)也具有较低的国家保险费税率[vii]时,此功能特别强大。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当一名NRA父母死亡时,另一名NRA父母决定移居美国,与美国受益子女同住并成为绿卡持有人或美国公民。 幸存的NRA父母可能希望将资产赠予一个自行解决的[viii] NRA王朝信托,或将外国信托的所在地更改为美国,然后再移居美国,而他或她仍拥有无限的遗产,礼物和GST税非美国所在地资产的免税。 通过使用自行设立的王朝信托,NRA也可以是该信托的允许的全权受益人。
备用王朝信托:
“备用/倾倒王朝信托”是针对具有美国受益人的外国公民在境外司法管辖区建立离岸信托的战略。 备用王朝信托减轻了对美国受益人繁重的所得税申报要求,并减少了对累积收入分配的不利的美国所得税规则。 设保人去世后,外国信托将海外信托资产“倾泻”到现有的(名义上资助的)备用国内王朝信托中,以使美国受益人受益。 这种信托也可以使外国受益人受益。 通常,此类信托具有成本效益,因为它们在NRA的存续期内名义上得到资助(即10美元),因此仅需一次性支付费用,直至在倒入资金完全投入之前。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自行解决信托问题的移民前计划:
对于预期要移民到美国的NRA(例如,出于工作目的而转移的NRA公司高管)而言,存在大量的计划机会。 通常,在移居美国之前,NRA授予者会使用无限制的赠与,遗产和GST税收减免来为自己建立的国内信托管辖区中的移民前非授予者不可撤销的信托提供资金。 由于信托是自行结算的,因此,NRA授予人通常会以允许的全权受益人的身份自称,因此他或她可以从信托中受益。 人寿保险为这些移民前信托提供了有利的资金选择。 (请参阅国王三世,“国际家庭的国内信托Situs机会?”)
在移民到美国之前,NRA将自己作为不可撤销的全权受益人赠予不可撤销的自我结算信托。 如果结构和管理得当,这些信托通常将避免赠与,遗产和代收税。 这些信托通常也被构造为非赠与王朝信托,从而使该信托免受子孙后代的遗产,赠与和商品及服务税的影响。
移民之后,如果设保人(作为允许的受益人)需要资产,则可以由独立的受托人酌情分配资产。 如果结构合理,这些资产也可能会被排除在自己的财产之外,并受到债权人和诉讼的保护。 但是请注意,如果NRA在转让给信托基金后的五年内成为美国人,则该信托将被视为出于所得税目的的授予人信托。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针对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的国内信托策略。”)尽管如此,设保人仍将受益于转移税的节省,资产保护,隐私,灵活性以及控制。
房地产:
许多NRA为自己或家人在美国购买房地产。 经常在美国王朝信托机构或离岸实体中购买美国房地产,以避免美国房地产税。 国内王朝信托通常也避免了受益人使用该物业的任何可能的推定租金收入,尽管NRA授予人如果还使用房地产也可能需要支付租金。 相对于以信托方式直接购买美国房地产的NRA,对美国所在地财产仅能免税60,000美元的美国房地产税。 100万美元的税率为40%。 因此,NRA通常应以信托方式购买房地产,或购买美国人寿保险,以支付NRA去世时对房地产欠下的房地产税。 对于NRA,人寿保险通常是免税的美国资产; 但是,美国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以国内信托形式购买保险,以向美国提供更多联系。 (请参阅国王三世,“国际家庭的国内信托Situs机会?”)
合格的国内信托(QDOT) :
与NRA配偶结婚的美国公民配偶的另一种常用信托是合格的国内信托(QDOT)。 通常,在死时从NRA配偶转移到美国公民配偶的资产会有100%的婚姻扣除。 但是,如果尚存的配偶不是美国公民,则没有100%的遗产税婚姻扣除,除非这些资产转移给QDOT。 (请参阅Al King III,“国际家庭的国内信托Situs机会?”)QDOT确保在配偶生前或配偶去世后,从信托中分配本金时,该信托本人将受到美国联邦财产的约束。好像它已包括在转让方配偶的遗产中一样。 QDOT可以由转让方的配偶,受让人的配偶或转让方的执行人建立。 只有从已故配偶转移到QDOT的财产,或者是转移到尚存的配偶,然后不可撤销地转移或转让给QDOT的财产,才有资格获得遗产税婚姻扣除。 [ix]
Situs的外国信托变更 :
NRA可能有现有的离岸信托,出于上述原因,它们希望转移到美国。 通常,外国(离岸/非美国法律)信托可以将信托所在地变更为美国。 这通常是通过利用现代信托管辖区之一中的国内公司受托人来实现的。 国内受托人通常会同时审查现有信托和新起草的国内信托。 此后,国内受托人(或离岸受托人)声明新的美国信托,目的是将新信托作为声明的一部分。 然后,外国受托人以分配契据向新的国内信托支付信托资产。 这也可以通过倾析来完成。 重要的是要注意,将离岸外国信托的所在地更改为美国所在地的任何一种方法都可能存在潜在的税收问题(例如,UNI,累积分配和返还规则)。 但是,如果有外国信托的美国受益人在外国设保人去世之前不改变现状,那么美国的税收和纳税义务就非常繁重。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在美国选择有利的信托机构 :
在美国选择信托所在地时要考虑的主要信托法是隐私,受益人安静, [x]自定,资产保护, [xi]强制继承权保护,信托保护人, [xii]特殊目的实体/信托保护人公司, [xiii]修改/改革的能力, [xiv]王朝信托法规, [xv]所得税和保费税,定向信托, [xvi]和私人家庭信托公司。 [xvii]前面提到的现代信托司法管辖区都具有这些现代信托,资产保护,税收和隐私法律; 因此,对于富裕的国际家庭来说,选择美国的信托所在地通常是这些司法管辖区的选择。 (参见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
 
[i] 许多外国通过立法或法规将许多离岸(非美国)信托管辖区列入黑名单。 此黑名单可能会导致对离岸信托的负面对待。
[ii]外国的法律可能禁止或可能不承认信托的概念,并将直接指示财产在某人死亡时的去向。 许多国内现代信托管辖区的法规专门排除了这些强制继承权要求。
[iii]请注意,美国不是CRS的签署国,CRS是大多数外国司法管辖区对《美国外国帐户税收合规法案》(“ FATCA”)的版本; 但是,许多外国家庭非常关心其家庭及其在CRS下的资产的隐私。 具体而言,CRS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的新兴全球标准,用于自动交换金融帐户信息。 CRS是一套全球标准,用于金融机构每年与客户(出于税收目的而居住)所在辖区的税务机关交换财务信息。 请参阅 《税务事项中自动交换财务帐户信息的标准》 ,OECD(2014)。 CRS受FATCA制定的财务报告要求的启发,目前有100多个司法管辖区。 经合组织经合组织,《 关于税收目的的透明度和信息交流全球论坛》,《 AEOI:承诺状况》 (2018年11月)。
[v] 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国际和跨境家庭的强大国内信托策略”,纽约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税务会议,纽约,纽约(2018年1月); G.沃伦·惠特克(W. Warren Whitaker),“ 美国针对非美国个人和信托的税收计划:入门大纲 ”,国王三世,“国际家庭的国内信托Situs机会?”,信托与房地产 (2015年9月)。
[vi]王朝信托:一种代代相传的无限制或长期跳过世代的信托,在税收,资产保护,隐私和家庭价值提升方面使家庭受益。 这些王朝信托可以是第三方的,也可以是自行设立的。 他们也可以是授予者或非授予者。
[vii]通常,根据所投保人的居住地,住所或所在地,对所缴纳的所有人寿保险费征收州保费税; 但是,被保险人的居住州通常不会对由信托或有限责任州(如阿拉斯加,特拉华州)管理或管理的信托或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和拥有的人寿保险单所支付的保险费征收附加费税。 ,和南达科他州)。 在那种情况下,通常位于低保费税州的信托或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保单,以便利用该州的低保税。
[viii]如果设保人/委托人是允许的全权受益人,则自行结算的信托通常是全权不可撤销的信托。 如果在具有此类法律的州中进行适当的组织和建立,债权人将无法取得信托中的资产来履行委托人的法律义务。 只有17个州制定了自行设定的信托法规; 这包括所有现代信托管辖区。
[ix] Summer Ayers LePree,“移居美国之前的移民前计划”,纽约,纽约信托与房地产从业者协会国际房地产规划研究所(2016年3月)。
[x]允许信托信息对受益人保持机密,直到设保人/顾问/信托保护人另行指示为止,与提供给受益人的典型的信托信息/会计权利相反。
[xi]现代信托管辖区通常提供四个级别的资产保护:(1)信托; (2)以充电单保护为唯一补救措施的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中的酌处权益不是财产权,(4)节俭条款。
[xii]信托保护人通常具有许多重要的个人或信托权力,可以提高信托管理的效率。 通常,这些权力包括以下能力:删除或替换受托人/受托人,否决权或直接信托分配,添加或删除受益人(或任命某人这样做),更改位置和信托的管辖法律,否决权或直接投资决定,同意行使委任权,就行政和分配条款修改信托,批准受托人账户并终止信托。
[xiii]特殊目的实体(“ SPE”)是容纳信托保护人以及定向信托的投资和发行委员会或顾问的实体。 他们通常与SPE州的合格受托人一起工作。 只有南达科他州和新罕布什尔州才有针对该实体的具体法规。 其他州(例如,特拉华州,内华达州和怀俄明州)也有类似的实体,通常称为信托保护公司。
[xiv]转移到现代信托管辖区的大多数不可撤销的信托可以根据司法机关或非司法机关以及通过倾销的原因和结果进行改革或修改。 通常出于行政和税收目的,而不是改变利益。
[xv]某些州,例如阿拉斯加,特拉华州,新罕布什尔州和南达科他州,允许信托无限期地存在(取决于Estate of Murphy v。Commissioner) 71 TC 671(1979),其中美国国税局默认了废除永续规则的方法。 其他州则允许使用期限,例如佛罗里达州(360年),内华达州(365年)和怀俄明州(1000年)。
[xvi]上面讨论的NRA通常使用的结构通常被专门设计为定向信托。 定向信托允许与定向信托州的行政受托人建立信托的个人任命信托顾问或投资委员会,后者又可以选择外部投资顾问或经理来管理信托的投资。 可以基于不同的资产类别/多元化选择多个顾问。 这使一个家庭可以利用和部署广泛而复杂的哈佛或耶鲁捐赠型资产分配,由于法律,风险,时间和成本的原因,他们可能无法使用大多数州的委托委托法规。 此外,它允许定向信托既持有金融资产也持有非金融资产(即,离岸公司,商业权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林地,直接私人股本等)。
[xvii] PFTC通常是LLC或公司实体,通常由该家族拥有100%的股份,并有资格在PFTC管辖范围内开展业务,通常是在该辖区的银行部门接受之后。 然后,PFTC通常会通过服务协议与通常位于客户所在辖区的家族办公室合作,以提供相关服务,例如投资咨询和管理以及资产分配,以及流动资产,房地产和私募股权管理。 PFTC可以是受监管的也可以不受监管的。 选择的PFTC的类型也可能取决于家庭的净资产和期望。
 
Al W. King III,JD,LLM (税法)是South Dakota Trust Company LLC(SDTC)的联合创始人兼联合主席。 SDTC是一家国家信托精品店,为全球富裕家庭提供服务,目前管理的资产超过450亿美元。 金先生居住在纽约市。 在此之前,他曾担任花旗集团(Citigroup)的董事总经理和房地产规划国家总监,以及南达科他州花旗集团信托(Citicorp Trust South Dakota)的联合创始人和副董事长。 他是《信托与房地产》杂志编辑委员会的副主席。 他已入选NAEPC的房地产规划名人堂,曾在其董事会任职,并曾担任基金会顾问委员会主席。
 
Jack Brister拥有25年以上的经验。 他专门研究具有国际财富和资产保护结构的非美国家庭的美国税收筹划和合规性,其中包括与美国有联系的非美国信托,房地产和民法基金会。 希望在美国开展业务的非美国公司以及杰克还专门研究在美国房地产和其他美国资产中投资的非美国人,移民前计划,美国移居事宜,从非美国获得礼物和遗产的美国人-美国人员,非美国账户和资产报告,离岸自愿披露,FATCA注册和合规(W-8BEN-E和8966表)以及在国外工作和生活的高管。 除了在众多国际活动中发表演讲外,杰克还被广泛发表,并且还被任命为Citywealth美国财富顾问1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