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溢价增资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款能否返还?

2024-05-13

1. 股东溢价增资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款能否返还?

资本溢价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本的数额。该项差额是按投资人的出资额与其在新增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数的差异计算的。
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全部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在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相同数量的出资额,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在创立时投资,不但投资风险性很大,而且资本利润率很低,而新加入的投资者既避开了产品试生产,开辟市场的风险,又享受了企业经营过程中业已形成的留在收益。
所以,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其中,按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股东溢价增资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款不属于《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出资”。
1、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意义上的“出资”就相当于“注册资本”。
而注册资本是法律上的概念,实收资本是会计上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公司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即企业收到的各投资者根据合同、协议、章程规定实际交纳的资本数额,或者说,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
股东溢价增资投入公司的投资款由两部分构成,分别计入“实收资本”的增资和计入“资本公积”的增资溢价。非常明确,因增资溢价而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款,不属于《公司法》意义上的“出资”。
2、《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并未规定股东不能“抽逃”资本公积金。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资本公积金可以转增股本,但不能弥补亏损。
(1)对于企业股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已明确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2)对于自然人股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规定:个人取得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的非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含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转增股本的,应该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转增的企业应该及时代扣代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只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会计科目的数额发生变化,但的净资产总额并未发生变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不需要和公司“减资”一样,对外公告及向公司债权人提供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对待股东“出资”和“资本公积金”上,并未同等对待。《公司法》并未限制股东在会计上“减少”资本公积金而“增加”股本(注册资金)。
综上,注册资本因对外公示而产生的公信力,基于第三人因信赖该公示而产生需要保护的交易秩序,故《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资本公积金只是公司对内会计科目的不同设置,资本公积金对外并不公示,第三人也不会因此对资本公积金额而产生信赖利益,故从《公司法》的角度考虑:溢价增资中,股东不能抽逃出资,但可以要求公司返还资本公积金。

股东溢价增资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款能否返还?

2. 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资本公积如何变动?

1、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资本公积将会增加。如果投资额超过股本增加额的部分计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这个叫溢价增资。资本溢价是公司发行权益债券价格超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股本溢价是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超出票面价格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以外的变动。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
2、资本公积(capital reserves)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3. 现金增资时,为什么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资产. 
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虽然都属于投入资本范畴,但两者又有区别.实收资本一般是投资者投入的,为谋求价值增植的原始投资,而且属于法定资本,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因此,实收资本无论是在来源上还是在金额上,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资本公积有特定来源,其主要来源是资本(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投入资本(实缴资本超过股票面值或议定价值的部分),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无法直接以资本的名义出现.某些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并不需要由原投资者投入,也并不一定需要谋求投资回报,例如:接受其他人(或单位)捐赠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同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由所有投资者共同享有. 
资本公积从不同的来源取得,并由全体所有者享有,它属于资本的范畴.资本公积在转增资本时,按各个股东在实收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分别转增各个股东的投资金额.

现金增资时,为什么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 增资做到资本公积里的金额之后股东又想收回怎么处理

又拿出的8万元,如果记入资本公积,需要有验资和相关股东会决议的。没有经过这2个手续,计入资本公积是不合理的,应该算借款。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归还。

如果这8万元,经过了股东会同意,计入了资本公积,8万已经算公司的钱了,股东是不能拿走的。

5. 现金增资时,为什么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从不同的来源取得,并由全体所有者享有,它属于资本的范畴。
1、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资产.。
2、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虽然都属于投入资本范畴,但两者又有区别.实收资本一般是投资者投入的,为谋求价值增植的原始投资,而且属于法定资本,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因此,实收资本无论是在来源上还是在金额上,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
3、资本公积有特定来源,其主要来源是资本(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投入资本(实缴资本超过股票面值或议定价值的部分),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无法直接以资本的名义出现.某些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并不需要由原投资者投入,也并不一定需要谋求投资回报。
4、资本公积从不同的来源取得,并由全体所有者享有,它属于资本的范畴.资本公积在转增资本时,按各个股东在实收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分别转增各个股东的投资金额。

现金增资时,为什么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6. 股东出资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吗?

股东出资不可以全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股东捐赠部分,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一般新成立的公司,只有超出应缴实收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的公司,新加入的股东因为享受企业已经实现的经营积累份额,所以会被要求多投入一定比例的投资(投的多,占的少),多投入的部分也是计入资本公积的;
股东无偿投入的,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扩展资料: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按照股东的比例转增。
1、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
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等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而其它不可以转增资本。转增时按股东持股比例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将盈余公积转为资本,以持股比例转,以转增后留存的此项公积不得小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公积

7. 现金增资时,为什么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什么增资都一样,超出占股比例的部分就计入资本公积。例如甲公司本身的注册资本是100万,AB两个股东各占50%。现在C想参股甲公司,三人平分股份,那么按正常来说C应该出50万(可以是现金,存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但是甲公司现在运营良好,成千上万的人想参股,C单单出50万就想平分,谁理你啊。所以C和AB商量,C出70万,但是还是三人平分股份。AB同意之后,那70万里面,符合占股比例的50万就计入实收资本,那多的20万就计入资本公积。

现金增资时,为什么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8. 股东出资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吗

股东出资不可以全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股东捐赠部分,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一般新成立的公司,只有超出应缴实收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的公司,新加入的股东因为享受企业已经实现的经营积累份额,所以会被要求多投入一定比例的投资(投的多,占的少),多投入的部分也是计入资本公积的;
股东无偿投入的,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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