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问题

2024-05-14

1.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问题

大多数人都在问,成本法如何转换成权益法。
在我看来权益法转成本法,直接转就行了。
原持股的20%,你是按照权益法计算的,该变的都变过了。当时取得的时候,多花钱了就当商誉,不处理。
少花钱了,你就计入营业外收入。

现在又新取得40%股权,这40%股权也同上处理,当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多了不管,少了,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你说的“原持股的20%在新取得40%股权当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是个不存在的东西,再说一边:原持股的20%,你是按照权益法计算的,该变的都变过了。不可能有什么差额了,除非你不会权益法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问题

2.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持投比例上升      成本 改      权益
①新增投资日,综合起来查看正商誉or 负正商誉
综合为正,不调;
综合起来为负,负在原投资点调留存收益,负在再次投资点调营业外收入;既有负在上年,又有负在本年的,上年调留存收益,本年的调营业外收入
②调总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额=(现可辨认公允-原可辨认公允)×原持股比例
  其中调的留存收益=(原投资收益-原分派的现金股利)×原持股比例
  两者的差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持股比例)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原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原持股比例)如2009.3.1是新增投资日,那么2009.1.1-2009.3.1的调此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注:或新增投资额日为下半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原持股比例,要调增投资收益
余下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持投比例 下降     成本 改       权益
①卖的时候,售价和账面差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投资收益                              
②出售后剩余部分初始投资成本>原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剩余持股比例,正商誉不调,负商誉调留存收益。
③根据购买日到出售部分日的投资收益(要扣除分派的现金股利)×剩余持股比例,调总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额
其中有涉及到去年投资收益还是按剩余持股比例调留存收益,差额为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投资收益                              
 
注:出售这一天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无效的,用不上的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1.你这是持股比例下降,成本法改权益法
成本法下没有做的,改权益法后,要进行追溯调整

跨年的调整,调整数要进行以下比例调整
未分配利润 0。9
盈余公积    0。1

2.括弧里面为啥是300000+400000-200000?

这里面 调整的是
01年实现净利润30万  增加
02年实现净利润40万 增加
分派现金股利20万    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4.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发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在2010以后,就简单了,分利润的时候,不再区分年度,只要你在买的时候,不知道要分配多少股利,那么一律作投资收益,不再冲减成本。
后面一题也是综合考虑的。

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

一、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处理的基本规则
(一)确定转为权益法核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
开始转换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终结前投资的账面价值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这一规范有以下几重涵义:(1)取得投资后未获得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或分配利润,下同),或者虽然分回现金股利但均已计入投资损益的,转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应与取得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相同;(2)如果成本法核算时已用分回现金股利冲减初始投资成本,转为权益法核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即为冲减后的投资成本;(3)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计量的投资账面价值,2号准则中规定是指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比如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这类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时,账面价值一般为公允价值;(4)以上规范仅仅是转为权益法时确认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核算开始时,还应按其他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转为权益法前的投资核算应以权益法为准进行追溯调整。
1.应补充确认自成本法开始至采用权益法这一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应计份额;如果这一期间投资企业分回现金股利,应从该份额和投资损益调整中扣除。
2.这一期间被投资单位因净损益以外的原因导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下简称净资产)变动的,投资企业也应按原持股比例确认其应计份额。
3.对于股权投资差额,应按2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指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不作账务处理;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指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投资成本。
4.上述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应与追加投资业务中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合并考虑,在此基础上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差额。
二、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追加投资又称增持股份,包括直接注入资金增加注册资本和受让其他股东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其账务处理程序包括:
(一)确认新增投资和相应权益。
1.确认追加投资:按取得新增投资的全部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计算新增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1)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的,不作账务处理;(2)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的,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追溯调整成本法终结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1.认定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1)该差额为借差的,不作账务处理;(2)该差额为贷差的,则按其差额,调整投资成本和留存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差额×1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取得投资的当年按规定不应计提盈余公积,则只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原投资和新追加投资属同一会计年度,上述分录贷方则为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同。
2.追溯调整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投资企业应计份额:(1)在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投资单位应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上述期间内有分回现金股利,则应从计算的份额中扣除,分录科目、方向仍相同;(2)在此期间,因净损益以外的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应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和所有者权益,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三)新旧投资合并考虑的账务处理。
新旧投资合并考虑,仅指对股权投资差额计算和确认的账务处理。而且,如果新旧投资分别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都是借差,或者都是贷差,可以合并考虑,也可不作合并考虑,只有在新旧投资分别计算股权投资差额时,一在借差,另一在贷差,才必须将两次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合并考虑。合并考虑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而两种方法处理的结果应相同:
1.分别计算法。该方法下,新增股份的股权投资差额可先计算,但即使为贷差,也不作账务处理,然后,再对原投资计算股权投资差额,将再次计算的差额合并或抵销,合并或抵销后的差额为净借差时,不作账务处理;为净贷差时,如果只有新增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应调增投资成本和确认营业外收入;如果只有原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则调增投资成本和留存收益;如果新旧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均为贷差,应按以上规定分别进行调整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

6. 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问题,帮帮忙。

1、取得时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所以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当期损益);
2、追加投资使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成本法,大于时,不作任何处理;转为权益法,须追塑调整以前成本法按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本因作为营业外收入,因为是追塑以前的,所以调整留存收益。
3、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收益
转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具体是怎么转换的?

【追加投资形成的成本法转权益法】
1、首先,将原用成本法记录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到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里;
2、其次,确认新投资部分的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
3、然后,追溯调整:
(1)综合考虑初始投资和新投资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的差额,以便对其进行调整;
(2)调整初始投资部分至追加投资期间应确认的净利润损益;
(3)调整初始投资部分至追加投资期间应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
【减少投资形成的成本法转权益法】
1、首先,确认减少部分的收益;
2、其次,将原用成本法记录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的账面价值转到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里;
3、然后,追溯调整:
(1)综合考虑初始投资和新投资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的差额,以便对其进行调整;
(2)调整初始投资部分至追加投资期间应确认的净利润损益。
(3)切记,减少投资时,不调整初始投资部分至追加投资期间应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

如果有需要,你可以给个例题,可以帮你讲解!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具体是怎么转换的?

8.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成本法转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①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原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负商誉的要进行调整;
②剩余股权因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的损益调整。

而处置的时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对以上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是在2012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之后才确认损益调整。  

要做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