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2024-05-14

1. 如何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若对其筹划得当,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提取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基本途径。对于提取的折旧应按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将其以折旧费用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纳税额的多少。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1)直线法直线法,也称使用年限折旧法,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或工作时数和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按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具体又可划分为平均年限法、工作时数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费用法。是在折旧期间各年计提的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法的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对其计提的折旧也逐步减少。虽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和平均年限法的完全相等,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应增加,也就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经营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加速折旧法有多种方法,在现行制度规定只限于采用以下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
(2)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
(3)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
(5)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为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办法,进行税收筹划。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税收筹划由于折旧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如何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2. 如何合理运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税务筹划?


3. 利用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

(1)正常情况下选择 4年折旧。
每月提取折旧:150*(1-10%)/4/12=2.8125万元
《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依据条例尽早提取折旧抵减应纳所得额,有效占用资金。

(2)若该企业享受免二减三,小车为该企业开始经营第一年购进,选择 8年折旧。
每月提取折旧:150*(1-10%)/8/12=1.40625万元
8年折旧,获得有效抵减应纳所得额909375元,有效抵减比“6年折旧”模式多196875元。而且有效资金占用利息也高。
8年折旧表:
       无效抵减  有效抵减(这部分应加算利息,此处略。)
第一年   168750        0
第二年   168750        0
第三年    84375    84375
第四年    84375    84375
第五年    84375    84375
第六年        0   168750
第七年        0   168750
第八年        0   168750
合计     590625   909375

利用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

4. 如何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税务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基本途径。对于提取的折旧应按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将其以折旧费用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纳税额的多少。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1、直线法
  直线法,也称使用年限折旧法,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或工作时数和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按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具体又可划分为平均年限法、工作时数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法
  又称递减费用法。是在折旧期间各年计提的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法的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对其计提的折旧也逐步减少。虽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和平均年限法的完全相等,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应增加,也就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经营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加速折旧法有多种方法,在现行制度规定只限于采用以下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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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首先应估计折旧年限。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分别为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5. 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的误区有哪些

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误区,现专家指出有16项之多,由于篇幅的局限在这里不一一列出和解释,留给更多的独立学习和思考。现把实务中经常提问的几个误区列举如下:
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误区。《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据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误区。因为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只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账征收的企业。
3、新购置并使用固定资产时,按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确定企业所属行业,以后年度发生变化的,不能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4]64号公告)。
4、购买旧设备不能享受"新购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

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的误区有哪些

6. 如何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税务筹划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作量法与年限平均法同属直线折旧法。在会计处理上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人,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此文件明确了企业适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一致性,对原先会计上适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从税收法规上给予了确认,从而为纳税人增加了一种可以选择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空间。拓展资料1、适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其税法上规定折旧方法只能是采用直线法中的年限平均法或加速折旧法两种。而年限平均法与加速折旧法均有其局限性,灵活运用工作量法可能会有效规避上述两种方法的局限性,获得节税的税收筹划效果。2、年限平均法的局限性有两点:(1)有最低法定折旧年限的限制。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首先应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并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如工业企业应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财工字[1992]574号)附件一中规定的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中规定的不同类别的折旧年限执行。但最短不得低于《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规定的最低年限(2)年限平均法的折旧方法决定了折旧额每年相同,相比工作量法的先大后小的折旧额不能获得递延纳税的好处。

7. 利用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

(1)正常情况下选择4年折旧。
每月提取折旧:150*(1-10%)/4/12=2.8125万元
《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依据条例尽早提取折旧抵减应纳所得额,有效占用资金。

(2)若该企业享受免二减三,小车为该企业开始经营第一年购进,选择8年折旧。
每月提取折旧:150*(1-10%)/8/12=1.40625万元
8年折旧,获得有效抵减应纳所得额909375元,有效抵减比“6年折旧”模式多196875元。而且有效资金占用利息也高。
8年折旧表:
无效抵减有效抵减(这部分应加算利息,此处略。)
第一年1687500
第二年1687500
第三年8437584375
第四年8437584375
第五年8437584375
第六年0168750
第七年0168750
第八年0168750
合计590625909375

利用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

8.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税收有何影响?如何利用折旧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的依据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此外还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当企业选择的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存在差异的,需纳税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是一个估计值,它要受到科技发展、使用环境、使用强度及维护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而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其确定都赋予了较大的弹性空间。企业可通过选择折旧年限,最大限度地列支折旧费用,充分发挥折旧的抵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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