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12:甲(20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告人,现在押。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在国家机关任

2024-05-13

1. 试题12:甲(20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告人,现在押。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在国家机关任

A有权独立进行辩护
B有权依法定程序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C有权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后,不经乙同意,提出上诉
D同甲的辩护人一样,享有独立的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
选AC

试题12:甲(20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告人,现在押。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在国家机关任

2. 2010年6月,某市居民陆某通过金某介绍,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3间平房卖给王某。金某建议王

法律只看户主是谁,所以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但在过户这个问题上需要协商甚至打官司。从法律角度来说,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交易有实质发生,房产所有权已归陆某所有,并双方签订有书面协议,金某作为见证人可为陆某证明。
所以陆某应先向王某讨回房产证,指证王某推诿不肯过户,要求强制执行过户。退一步讲,在过户这个问题上最多俩人责任均摊

3. 2010年6月,某市居民陆某通过金某介绍,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3

首先去房屋主管部分作一个异议登记,然后去起诉。王某是原告,陆某是被告,金某是证人。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确定房屋产权归属
要求王某继续履行买卖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起诉事实和理由:
2010年6月,某市居民陆某通过金某介绍,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3间平房卖给王某。金某建议王、陆二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王、陆二人认为,有中间人证明就行了,过户手续可办可不办。于是,王某在交付给陆某35万元购房款后,就搬进陆某的3间平房居住。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自己填写,或者咨询律师详细填写。你的买卖协议作为证据要保存好。

2010年6月,某市居民陆某通过金某介绍,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3

4. 付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他服刑期间,父亲去世,他哥哥办理了后事。他哥哥对他说:“你被判刑了

判刑与继承权是两码事,他虽判刑,但他照有继承权,他哥哥那样讲是不对的。到时他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2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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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2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10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100万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问一:5月10日前,吴某是否房屋所有权人?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二,从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否房屋所有权?其法律依据是什么?问三,从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否房屋所有权人?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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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吴某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因为经过法院的判决,已经将改房屋判决归李某所有。此时房屋所有权人是李某。【回答】
法律呢【提问】
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因为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回答】
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不动产要办理产权登记,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张某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故房屋所有权未转移,张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回答】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2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

6. 李某与丈夫协议离婚,因经济困难,约定六岁的儿子由丈夫抚养。后丈夫以李某未支付抚养费为由阻挠李某探望

问:李某与丈夫协议离婚,因经济困难,约定六岁的儿子由丈夫抚养。后丈夫以李某未支付抚养费为由阻挠李某探望儿子。请问:李某的前夫可否因其未支付儿子的抚养费而拒绝其探望儿子?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7. 某甲,16周岁,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未成年人的父母等近亲属享有独立的上诉权,不需要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选择C.

某甲,16周岁,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8. 被告人刘某,1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下列哪些

这两个题出自法律硕士联考,其中四联学校的某一年的模拟题的原题。我只论述要点,简要予以说明,附上法条作为参照。(由于本题是考试类题目,所以不必纠缠细节,要抓住考试的采分点)



案例一:(1)、因为想跟别人老婆结婚,毒害其夫,此种行为并未涉及公共安全,故刘某的行为应定故意杀人未遂罪。 (2)、刘某明知自己投毒,还故意捏造犯罪事实,陷害马某,客观上构成了故意捏造事实,所以应定故意陷害罪。 (3)、许某是受害人,和刘某一起去公安机关告发马某,许某并不知事实,所以许某无罪。(以上内容略述)



案例二:(1)、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犯强奸罪。(2)、甲在整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为教唆犯,应当在整个案件中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教唆未满18岁的青年犯罪,也应当从重处罚。还有甲在缓刑期内,应当撤销缓刑考验期,依照69条,原判刑2年和强奸罪数罪并罚。(3)、15岁的小孩乙构成强奸罪。由于是自首,年龄不满18岁应从轻处罚。(以上内容略述)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