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保险多长时间赔偿

2024-05-13

1. 伤残保险多长时间赔偿

保险公司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30日内作出定损报告。
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进行提出索赔时,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交一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该及时的一次性通知到对方。
如果材料齐全以后,保险公司也应当及时的作出核定,对于情形复杂的状况,也应当在30天以内作出核定,并且需要将核定的书面结果通知对方。
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保险公司要在赔付协议达成以后的10天内完成支付赔款。
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部分,应当在作出核定结果的3天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也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至于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如果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二年时间不行使而自动消灭。
理赔流程如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
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扩展资料: 
安徽商报消息路上行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用等交警,拿起手机用微信就能处理。6月30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已有一家保险公司入驻微信平台,即日起就可实现线上定损并网上支付赔偿金,最快只需三十分钟。
去年合肥市三个快处中心受理案件达14.4万起,较2014年上升10%,占市区报警总数60%。从今年3月起,合肥市交警支队推行微信平台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以来,已处理各种交通事故7181起。
合肥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表示,即日起,如在市区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后,且该保险公司所承担保险车辆负全责,事故双方对责任无异议的前提下,通过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选择快撤快处自助处理功能菜单进行上传照片、责任认定等相关过程后,微信平台会推送电子事故认定书,同时将相关信息传至保险平台,保险公司会电话联系事故方,并通过网络“一站式”解决理赔等支付问题,真正做到一键远程定责定损。
保险公司理赔金可以分开支付,双方提供银行卡号,保险公司直接打钱。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伤残保险多长时间赔偿

2. 工伤残疾赔偿金支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
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
一、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工伤造成伤残的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医疗救助,并根据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来进行处理,一般还需要对伤员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并根据伤残鉴定标准来对相关项目的赔偿金额进行确定,而后协商进行赔偿。

3. 伤残赔偿金保险公司多久能赔下来

保险理赔时间有长也有短,有可能在10天内处理完毕,有的也许需要30天,也可能会更长的时间。如果理赔资料准备齐全,情况不那么复杂也许,解决起来就比较简单,耗费的时间就会缩短。案情复杂导致理赔周期长只是个别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都是因为材料不齐全导致的理赔延期。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时间限制
1、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2、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3、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1、报案时间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在42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超过规定报案时间,保险公司将视为车主自动放弃索赔。
因此在车辆出险后,最好尽早向保险公司报案。若因报案不及时而导致损失扩大,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这部分的赔偿责任。
2、理赔材料
理赔的材料的齐全程度,也会影响车险理赔的速度,因此一定将相关资料保管好。

伤残赔偿金保险公司多久能赔下来

4. 伤残赔偿金保险公司多久能赔下来

法律分析:保险理赔时间有长也有短,有可能在10天内处理完毕,有的也许需要30天,也可能会更长的时间。如果理赔资料准备齐全,情况不那么复杂也许,解决起来就比较简单,耗费的时间就会缩短。案情复杂导致理赔周期长只是个别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都是因为材料不齐全导致的理赔延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包含什么时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出相应的调整。”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如果受害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高或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高,但是伤害对其职业毫无影响,反之亦然,这时候就得适用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以达到相对的公平。。
一、残疾赔偿金年龄怎么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
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计算期限一般20年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2、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十级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包含什么时候

6. 工伤伤残赔偿金什么时候发

伤者职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看用人单位是否配合劳动者,快则半个月,多则遥远无期。(公司不配合的情况下会找各种理由推脱,申请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也有可能转移财产,造成劳动者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困难。)
(一)领取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交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然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补偿金和工资。
(二)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先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由公司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再配合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等材料,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受伤职工领到赔偿金的期限很大程度决定于用人单位的配合程度,如果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劳动者可以在一个月以内得到赔付,可是遇到“老赖”的用人单位,赔偿金也许就是遥遥无期了。可见,法律在这方面的制度还需健全完善,用人单位赔偿行为还需规范,保证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一、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支付
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一)工伤医疗费;
(二)辅助器具配置费;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伤残津贴;
(五)生活护理费;
(六)丧葬补助金;
(七)供养亲属抚恤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康复性治疗费用;
(十)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十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二)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包括下列赔偿: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二)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三)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四)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7. 请问,伤残金,的工资按什么时候算

按照本人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条是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的条款,这些条款都是用的本人工资,而第64条则是关于本人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具体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请问,伤残金,的工资按什么时候算

8. 伤残津贴什么时候发放

一般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条
因工致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职工死亡当月起计发,其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的次月起计发。
一、工伤伤残津贴怎么领取
工伤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两种方式,工伤职工可以进行自由选择。如果是选择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进行赔偿。如果选择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则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如果公司未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是由公司自己支付。
工伤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伤残津贴支付多少年
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