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05-13

1. 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不独立,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的人不能担任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也可以不设立,上市公司一定要设立独立董事。
一、股东和董事谁权利大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因其出资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或产权所有人,对企业经营拥有最高决策权,对企业财产拥有最终分配权,但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股东会,单个股东即使拥有控股权也不能独立行使上述权利,否则涉嫌侵害小股东利益,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有权利表决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是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实践中,大股东往往是公司的董事,甚至是董事长。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无法比较两者谁大。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和任期有哪些规定
独立董事的提名和任期规定有: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应当就其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3、上市公司董事会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前,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上市公司应当同时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报送提名人的所有相关材料;
4、中国证监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以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能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独立董事可以持股吗?
持股低于1%或者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是可以持有公司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上市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独董是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不存在妨碍其独立进行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并非无任何关联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2. 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一、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目前而言,我国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这主要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具体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中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部门规章中所作的特别规定。
二、独立董事可不可以是股东
在中国,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 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不独立,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的人不能担任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也可以不设立,上市公司一定要设立独立董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4. 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要求是什么?

独立董事制度是针对上市公司的。
担任独立当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立法与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5、公司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什么公司必须有独立董事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设立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什么公司必须有独立董事

6. 独立董事是个什么职位,在公司中是个怎样的角色,有哪些权利?

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也被称为积极董事,而不是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接受董事会委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执行董事会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但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不同;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工作,与公司或公司经理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董事。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般具有一定的学术、商业、政治背景和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可以独立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管理权限: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处理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和董事会代理行使,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管理责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工作主要职责: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负责上述会议的实施;召开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发展计划、经营政策、年度计划和日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聘用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报酬、待遇、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备案;

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发展计划和实施结果;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万元或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经独立董事批准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判断的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董事会提聘董事会。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7. 有限公司可设立独立董事吗

有限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上市公司的,是可以设立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公司可设立独立董事吗

8. 什么公司必须有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必须有独立董事。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不设立这个职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立董事需要与公司的管理层没有利益关系。上市公司还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