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成立于几几年?

2024-05-15

1. 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成立于几几年?

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后几经更名,股份制改革 ,分为财险与寿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cl)。

扩展资料:
保险(Insurance或缩写为insur)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

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成立于几几年?

2. 新中国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哪一年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在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北京成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这初总公司和直属营业部在北京,设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南五个区公司,分公司31个,支公司8个,办事处75个,营业部及派驻所4个,还兼管保险市场。当时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国营企业、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及国家机关财产和铁路轮船、飞机的旅客实行强制保险、农村种养殖业保险、城市自愿保险(火灾、货物运输、交通工具、人身自愿保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发展历史:
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设立。1996年7月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实行分业经营,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撤销集团公司,由中保财产有限公司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1999年3月正式挂牌,注册资本77亿元,经营除人身保险以外的一切保险。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
2002年11月27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控股的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在港开业 ;
200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并重新注册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发起设立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人保财险于同年11月6日在香港成功发行股票,成为国内第一家海外上市的金融企业;
2005年3月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11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并获保监会批准正式开张营业,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总部设在北京。发起成立的人保控股公司以51%的股权占了绝对控股地位,而其他三家股东是来自泰国盘谷银行、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的外资股东;
2007年6月26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26日对外宣布正式恢复使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名称。复名揭牌当天,人保集团亦宣布对旗下寿险子公司——原中国人保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增资改制,并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完成增资扩股后,人保寿险注册资本金由2005年成立时的10亿元增至29亿元人民币,资本金规模跃居寿险行业第五位;人保集团、人保财险和人保资产合计持有该公司80%股权,外资比例已经由49%降至20%,人保寿险已由合资身份转为中资,随后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铺设机构网点。
改革开放后:
1999年1月,原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3月挂牌,总部设在北京,为直属国务院的国有独资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主营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003年6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管理公司 。
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是中国内地以及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上市 ,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1985年以后,太平洋、平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根据当时的《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应将30%的业务分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部,从而出现最初的法定分保概念。1996年再保险从原人保公司分设出来,成立了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  1999年3月中国再保险公司正式挂牌,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30亿,外汇资本1亿美元,成为为国内唯一的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行使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 。

3. 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史


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史

4. 1949年建国后国内第一家保险公司是哪个,什么侍候成立的?

第一家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它成立于1949年,跟中国同龄,今年63岁了。不过也有一家保险公司是成立于1929年的,不过回国复业时间晚点!

5. 人民人保保险公司成立于哪一年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中国人保旗下的重疾险和其他公司的重疾险有什么区别,直接看这篇《人保重疾险与国内热门重疾险对比表》
人保成立于1949年。
既然你对这家公司感兴趣,不妨看看我下面的详细介绍。
问一个保险公司怎么样,无非是担心保险公司的实力能不能赔,卖的产品坑不坑,关于中国人保的具体分析,我写成了这篇文章,想了解详细内容的可以直接看《中国人保怎么样,靠谱吗,有哪些坑和套路》
现在我们直接从刚才说的两点来看中国人保。
一、中国人保的实力强还是弱
中国人保是我国仅有的四家央企保险公司之一,在全球来说也是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这是中国人保实力的一个证明!还有就是理赔的问题,但凡我们签的是正规的保险合同,合同里明确可以赔付的都可以得到理赔!
二、中国人保的产品够不够好
以上是中国人保比较热门的产品,这里我们就以其中热度最高的人保福为例来分析一下。人保福并没有得到大众的一致好评,怎么知道到底好不好呢?有需要的可以收藏这篇文章《人保福怎么样?是福还是坑?》
简单说说人保福的情况:
说说人保福的优点:保障做的不错,重疾保障和轻症保障都有,患了特定疾病的话会给一笔额外赔付,价值为30%的保额,包括脑癌、白血病、骨癌等。
缺点也有:轻症赔付相对较少,仅有20%,但是现在有很多重疾险在轻症方面能赔付2%-30%;轻症方面的赔付额度是每次不高于10万元;需要另外附加才有轻症豁免,可是现在大部分产品都有自带这项保障,无需附加;保费贵,以30岁男性为例,50万保额,每年就要交14450元!
总的来说,中国人保的人保福性价比不太高,虽说中国人保也是大公司,品牌有保障,但具体还是要结合自身需求及保险预算等情况来考虑。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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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人民人保保险公司成立于哪一年

6. 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史是怎样的?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7. 中国保险发展历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历史悠久的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走过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在长期为国内市场和客户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发展成为国际上知名的大型保险企业。

·2007年1月9日,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2003年12月17和18日,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

·2003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加快了改革发展的步伐,组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996年,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中国人寿开始迈入专业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时代。

·1949年10月,中央政府批准组建了国内唯一的保险公司,由此开启了中国人寿的发展元年。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77亿元,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国太保,股票代码为601601。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可持续价值增长,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和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子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2008年末,总资产为3193.9亿元,净资产487.4亿元。2008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4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就市场份额而言,太平洋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太平洋寿险为中国第三大寿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目前拥有5400余个分支机构,6.4万余名员工与22多万名营销员,为全国超过3600万名个人客户和220万机构客户提供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在内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解决方案、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服务。 

  中国太平洋保险在积极追求可持续价值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各类公益活动,履行企业公民的职责。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关爱孤残、捐资助学、扶贫赈灾等公益活动:已建立60余所希望小学,总投资超过了3000万元;在特大洪涝灾害、非典、南方雪灾、5.12抗震救灾期间踊跃捐款捐物,总额超过8000万元。 

  面向未来,中国太平洋保险确立了“以保险业为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金融服务集团”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信誉卓著、品牌杰出、财务稳健、效益优良的一流金融服务集团 .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

历史上的太平人寿,凭借强大的民族资本实力,众口皆碑的企业声誉和稳健专业的经营风格,发愿“惟有人寿保险可以解决人生问题”,在中国近现代保险发展史上,独树一帜,成为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业代表,书写了中国保险业的辉煌历史篇章。1956年后,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太平人寿移师香港专营海外业务近半个世纪。 

200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太平人寿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成为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目前注册资本金23.3亿元人民币。复业七年多来,太平人寿已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设34家分公司和500余家三、四级机构,全国性机构和服务网络布局基本完成。

复业后的太平人寿以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拥有国际化、专业化的股东背景。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为我国第一家跨国、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保险控股集团,是我国四大国有保险控股(集团)公司之一;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中资保险企业,是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旗舰公司,在亚洲再保险市场具有优势地位;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欧洲富通集团旗下的全资专业公司,富通集团是位列欧洲前15位的金融服务集团,在金融保险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三大股东为太平人寿复业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上的强大支持,确保了公司管理和业务稳健发展,快速建立起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 

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取得重大创新突破的同时,太平人寿还积极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综合经营模式已经走在了行业前列。2004年12月,由太平人寿作为主要发起人申请设立的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目前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确立了一定的领先优势,成为国内数百家大型企业的专业企业年金供应商和合作伙伴。2006年9月,太平人寿控股设立的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作为国内保险行业九大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保险资金运营方面,取得了领先于同业的投资业绩,为太平人寿客户的资产增值保值提供了强力保证。具有悠久历史的“太平人寿”品牌,在新的时期,被注入了全新的内涵,并将进一步确立其综合竞争实力。 

太平人寿已成为中国保险业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和重要的中坚力量。复业七年来,太平人寿秉承“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以“创造富裕的安宁生活”为公司使命,坚持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将创新经营、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太平人寿模式”,在业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凭借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具有竞争力的完善产品线及不断优化的运营服务水平,太平人寿企业品牌形象和声誉已经获得客户、员工和社会的高度认可。2003年至2007年,太平人寿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惠誉国际(FITCH)授予BBB+评级, 惠誉认为公司信用质量良好,财务实力稳健,建立了良好的商业模式;2005年至2006年,公司运营服务体系先后获得“新契约保单服务”、“理赔管理服务”、“保全服务”和“客户服务体系”四项BSI(英国标准协会)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着公司运营服务水平已经达到国际质量管理要求;2006年10月,太平人寿荣获第14届世界生产力大会创新发展论坛“十佳(中国)创新型杰出企业”称号,是中国金融保险业中唯一一家获得该奖项的企业;2007年8月,太平人寿荣获“品牌中国金谱奖——中国(金融)行业年度10佳品牌称号”;2007年和2008年,太平人寿连续两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太平人寿未来的发展目标,是要成为中国寿险行业管理、流程和制度的标杆,使太平人寿进入国际A级企业,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杰出品牌,并打造成为中国金融保险业中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百年老店”。 www.tplife.com

中国保险发展历程

8. 中国的保险行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的保险行业从1929年11月20日开始。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国内、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6年,太平停办国内业务,专营境外业务。
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

扩展资料:
保险(Insurance或缩写为insur),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概念:
保险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参考资料:中国保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