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不再计提的文件是什么?

2024-05-16

1. 职工教育经费不再计提的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再进行计提,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当年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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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教育经费一定要计提吗


3.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吗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吗

4.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吗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的。
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支付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会计经常会遇到一个词,就是“计提”。分开来看,就是计算和提取。通过规定的公式计算,把某项费用中的部分费用提取出来,计入规定的科目。

计提功能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5.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吗

不需要计提,在实际支付时实报实销,所以要在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立职工教育经费二级科目明细核算。
分录为:
实际发生时报销支付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计提功能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扩展资料计提时机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四大计提的作用
财政部[1999]35号文强调了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定程度上能防止上市公司将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中有些无法收回的账项空挂在账面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一定程度上能如实反映公司存货的真正价值,避免了存货中潜在的亏损因素。
通过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公司投资、经营方面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不至于导致公司利润虚增。投资者还可通过不同时期的比较,看公司的发展前景,调整投资结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吗

6.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吗

法律分析: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教费的税前扣除原则:必须实际发生,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计提吗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计提的。
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1、实际发生时报销支付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
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计提吗

8.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吗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教费的税前扣除原则:必须实际发生,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
一、新税改专项怎样才能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具体来讲是指: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继续教育属于学历(学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属于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不同,分别按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6)赡养老人是指被赡养人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择一项抵扣,不能同时抵扣。另外,关于个税的其他详细内容,比如个税抵扣所需材料、赡养老人如何书写指定或者约定分摊协议、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等,都可以单独联系我。
二、向红十字会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通过红十字会捐赠不可以全额扣除。因为法律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他部分不能免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三、企业免税政策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具体需要结合企业的收入及相关规定来具体判断,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