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是干什么的

2024-05-17

1. 经济犯罪侦查是干什么的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
一、经侦大队立案最低金额
经侦刑事案件立案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最低金额也是不同。但只要符合下列规定,应当立案,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经济犯罪侦察警察的简称。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公安系统中,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的简称,和刑事警察,缉毒警察一样的级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侦查是干什么的

2. 经济犯罪侦查是查什么的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
一、经济诈骗去哪里报案
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遇到经济诈骗应到当地派出所部门报案,携带相关证据有助于及时立案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或者处理速度上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带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的话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办事机构都可以,他们不会拒绝接受的,而且你说明情况对方会自动归入该管的部门。如果去法院起诉后公安机关立案的,法院的起诉无需撤诉,法院会中止审理。到刑事处理有结果后,法院或继续审理。如果刑事立案后,民事部分撤诉的,刑事审理时,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另案起诉。
二、什么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刑法分则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具体又分为八类: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走私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五)金融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三、刑侦和经侦的区别
刑事侦查是指有关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涉嫌犯罪的证据而进行的侦查活动。经侦是承担打击经济犯罪职责的职业警察类型,由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组成。经济调查团负责调查重大经济犯罪、证券期货案件,以外国公民为犯罪主体。《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3. 经济犯罪侦查是怎样的

受理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一、立案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二、其他流程
侦查
(一)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经济犯罪侦查是怎样的

4. 经济犯罪侦查是干什么的

经济犯罪侦查做的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具体内容有:1.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3.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4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5.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6.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7.工作内容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法律依据:(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五)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刑法》第161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六)妨害清算案(《刑法》第162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涉及到经济犯罪的审查,一般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另外如果涉及到不同的违法事实未达到立案的标准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可以以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

5. 经济犯罪侦查做什么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那么,涉及到经济犯罪,其如果和其它的暴力犯罪或者普通的刑事犯罪,它的侦办部门是不同的。刑事侦查还有可能管辖单位是派出所、刑侦大队及刑事侦查大队。
一、经侦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经侦立案后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而言,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侦查的措施有哪些
1、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2、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需注意的是审讯时应注意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3、现场勘查。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查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查、搜查;
4、摸底排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有作案条件的个人逐个进行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侦查措施;
5、控制销赃。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进而发现赃证,查获犯罪嫌疑人;
6、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在经济案件侦查中,查帐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主要是查清与案情有关的帐务往来。一般是对现金往来日记帐、银行往来日记帐、物资帐和对涉案经济活动有关的帐页(册)、单据、票据等情况查证。在查帐过程中,往往需要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特定帐户内特定时期内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经批准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协助予以冻结。但需注意的是冻结存款、汇款,一般以案件涉案数额为上报,冻结期限为6个月,到期需要继续冻结的,需重新审批,并办理续冻手续;
7、搜查、收集证据。搜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获取各种犯罪证据、发现和取得检查鉴定样本、直接查获犯罪嫌疑人、发现和确认犯罪现场。对于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和书证,可以扣押。但在扣押中需注意扣押物品应开列详细的扣押物品清单;扣押物品应及时上报统一保管;扣押的物品可作为证据的要随案移送。
二、诈骗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案
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争议双方的上级公安机关办理。
虽然说理论上,任何人发现犯罪行为都可以向任何司法机关(不限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对于报案这些司法机关都应该接受,确实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该移送相应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但是,实践中如果没找到应该报案的地方,人家未必真受理,所以选择正确的公安机关报案才利于问题的解决。
同时,经济诈骗案件属于经济犯罪侦查局管理范围,所以,应该向当地经侦局报案处理。

经济犯罪侦查做什么

6. 经济犯罪侦查做什么?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那么,涉及到经济犯罪,其如果和其它的暴力犯罪或者普通的刑事犯罪,它的侦办部门是不同的。刑事侦查还有可能管辖单位是派出所、刑侦大队及刑事侦查大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刑侦经侦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走私罪如走私枪支弹药、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本罪的除外)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财产案件如 抢劫罪、盗窃罪、 诈骗罪、抢夺罪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刑侦经侦是什么意思

8. 为什么要经济侦查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经济犯罪的跨地区、跨行业特点日益突出,涉及面越来越广,加强经侦协作,建立健全经侦协作机制,已成为经侦工作宏观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有论者指出今后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展经侦协作:在协作意识上,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在协作体系上,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互联的组织网络,全面加强各警种间、各地区间、各相关部门间和国际间的协作;在内容方式上,积极探索丰富多样、不拘一格、高效灵活的模式。在协作要求上,遵循“依法、及时。无偿”‘的原则;在协作机制上,按照科学高效的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发展方向上,努力向高科技看齐。有的论者从经侦部门在侦查办案中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角度、将经侦协作分为外部协作与内部协作;将经侦协作范围分为大陆各地经侦部门的区域协作,与港澳台警方的区际协作,与世界各国警方的国际侦查协作,并论述了上述五种类型经侦协作途径的内容和方式。上述研究与经侦协作机制建设实践颇为契合。在侦查协作方面,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