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董事长“职务侵占犯罪”系乌龙,皖通科技迎来“85后”神秘股东

2024-05-16

1. 原董事长“职务侵占犯罪”系乌龙,皖通科技迎来“85后”神秘股东

9月10日,沪深两市双双下挫,皖通 科技 (002331.SZ)的表现却是逆势涨停,而这背后或许与短期内围绕皖通 科技 的诸多变数有关。
  
 
  
 半年报之后,皖通 科技 又生变数。
  
 首先是皖通 科技 原董事长刑事立案最新进展出炉,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具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内容显示公司原董事长周发展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认为因犯罪嫌疑人周发展无职务侵占犯罪事实,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此立案撤销之后,周发展方面还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南方银谷副总经理周璇表示,目前暂时没有新的想法,而且最新的股东大会南方银谷方面也没有提名。周璇提及的最新的股东大会即是将在9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有6项,其中还涉及选举陈翔炜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资料显示,周发展控制着南方银谷,南方银谷又持有皖通 科技 18.48%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2019年4月8日,经皖通 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曾选举周发展为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4日,经皖通 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罢免周发展公司董事长职务;2020年6月23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又罢免周发展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至此,周发展未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当时提出罢免董事长职务的是董事李臻、王辉、周艳等三名董事联名,提出罢免董事职务的是股东梁山、王亚东联合发声。
  
 说起来,皖通 科技 的董事长之位还有一番波折,在罢免周发展之后,皖通 科技 曾选举了廖凯任董事长,周发展当时投出过反对票;之后廖凯辞职,李臻当上董事长,61天变出三任董事长,皖通 科技 上演了“帽子戏法”。
  
 而在李臻当任董事长时,周发展曾明确发声:“李臻在担任副董事长两个月内(1)涉嫌收买行贿二级公司会计人员;(2)刚当上副董事长,就筹划贱卖上市公司资产。这样的职业操守一旦当选董事长,将会把皖通 科技 带入深渊。对公司经营及中小投资者将是巨大的伤害”,相应的,周发展还搬出了自己的证据。另外周发展还认为“李臻完全没有管理大型企业经验,能力极度不匹配。能力不足,德不配位”。
  
 
  
 除了管理层动荡之外,皖通 科技 也在8月22日曾宣布进入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的状态,原因则是公司任何一名股东均无法凭借其实际支配的股份单独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无法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任一股东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都无法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实际控制的要求。而在此之前,南方银谷是皖通 科技 的控股股东,周发展系实控人。
  
 之所以发生了变化,还在于2018年12月12日由南方银谷和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签署的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终止,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到期前南方银谷自己持有13.73%的股份,再加上王中胜等3人的委托,以及一致行动人安华企管的持股,能控制超20%的话语权;到期后,自然就只剩下南方银谷和安华企管,合计18.48%,王中胜等3人则可支配9.49%的表决权。
  
 这之后的7月2日,王中胜就抛出了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的计划,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最后还真在8月份实施完毕,减持了1%,3人合计持股从9.49%掉到了8.49%。又过了1个月,动静再起,9月8日,王中胜和杨新子各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1%,合计2%,3人的合计持股降为了6.49%。这2%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被一个神秘自然人王晟接走。
  
 不但如此,同样是在9月8日,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和王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将其所持公司合计2672.599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9%)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晟行使。如此一来,王晟就手握2%的股权以及8.49%的表决权,一口气跻身新的第三大股东。
  
 9月9日,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和王晟再度签署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将其所持公司合计2672.599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9%)协议转让给王晟。协议转让完成后,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也将退出皖通 科技 的舞台。该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0.86元/股,转让需要花费2.9亿元。至于此前的2%,交易价也为10.86元/股,动用资金8948.64万元。根据公告内容,协议转让的资金来源于王晟的自有资金,这个王晟一出手就不凡。实际上在9月3日时,王晟还曾在集中竞价时小试身手,以10.79元的价格买过1.34万股。

原董事长“职务侵占犯罪”系乌龙,皖通科技迎来“85后”神秘股东

2. 皖通科技停牌什么原因

停牌产生的原因有多种,依据上交所及深交所之规定判断,在有如下情况前提下,可能停牌: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种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票一栏即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