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公务管理人员的概念
“受委派”的含义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主体方面,包括委派者和受委派者。根据刑法的规定,委派者应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而受委派者有何条件,刑法并未进行限制性规定。二是内容方面,即受委派者的权利和义务,刑法将其限制为“从事公务”,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公务”的内容来确定。
何为受国有单位委派?受委派是与依法定、受委托相对应、相并列的概念。依法定是指行为人取得从事公务的资格是来自于依据全国性或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而进行的选举、任命、考核等,如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受委托是指行为人取得从事公务的资格是基于有关单位的委托而产生。受委派是基于委任或派遣。委托与委派之间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不同。委派是委任、派遣,是一个单位任命某人到另一个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它实际上是任命,不过不是向本单位任命,而是基于某种合法缘由向外单位任命。被委派者担任一定的职务,获得一定的授权在职权范围内独立从事公务。委托则是基于协商将一定事务交给他人管理,被委托者以协议为依据独立从事活动,活动的结果按照协议由委托者和受委托者双方承担。在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中规定了受委派从事公务,而未规定受委托从事公务。《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国家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关于委派的形式,笔者认为可以有多种,如任免令、聘书,或者其它类似文书。原则上应具备书面形式,但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出于临时考虑而向非国有企业委派公务人员,如国有企业下属集体企业领导机构因故缺员,主管单位临时委派负责人,但在此情况下,应对委派人员和委派职务在该企业公开宣布或予公示。
2.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适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吗?
3. 有关于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吗
在办公管理中,工作人员之间最基本的联系是沟通、协调和控制,即所谓的3C概念。沟通是工作人员之间合作的基础,无论是日常的事务处理,还是一个决策过程,往往需要其他部门、其他人的帮助和信息支持,沟通就能够实现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使彼此掌握的信息能够共享。协调则是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冲突解决,尤其是多个部门、多个工作人员参与和决策的工作,协调就犹为重要
4. 适合小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7、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8、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9、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10、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11、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12、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3、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年平均 L/100km
14、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15、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6、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17、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18、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19、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20、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21、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管理制度
5. 如何制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 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 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 资金管理
第八条 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 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 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 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 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第九条: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第九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及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2. 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第十一条 结算资金管理:
1. 应收帐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 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 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 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 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 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 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 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三. 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以货币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不超过净资产的50%的比例内,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他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的(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四. 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减少、盘存、计价等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七条 财产物资管理的原则:
1. 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 综合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
4. 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可同一人单独完成。
5. 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第十八条 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捐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
第十九条 物资减少:
1. 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都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5. 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生产计划、消耗定额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 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保管人员对库存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
3. 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或借用的物资。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 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五. 成本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成本管理和原则:
1. 经济效益的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2. 全面管理原则: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员管理;
3. 责任制原则: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赋以相应的权限,完善内部授权制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4. 科学管理原则:科学的分析、预测,有效的防护性控制和过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单纯的事后算帐;
5. 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是归口总管单位,各项指标应按业务性质、 级下达落实各部门、各工段直至个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体系及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六. 内部稽核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职责、权限, 财务部门相应设置稽核人员或岗位,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 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2. 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 对银行及票据保证金帐户进行核查;
4. 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帐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5. 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6. 其他必要的内容。
6. 公务员报名当中,考生身份一栏,国有企业工人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该如何界定?急
7. 如何优化企业行政管理
可以尝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
1.行政机构改革。
首先要打破“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一 是遵循政事分开的方向,即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合理划分,对事业单位实行全额 拨款、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等分类管理;二是减少行政层级,取消不符合法律规 范的“地级市政府” (一律改为县级建制) ,建立和完善实行“省直管县”或“省 直辖市”的地方行政管理新体制;三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市场经济下政府 职能而定,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 方面。
2.接待开支的控制。
有效的办法是对接待开支实行经费包干制度。这种制度 可以使接待费的总额得到一定的控制,也有助于相关人员自行控制,节约支出。 但接待开支限额包干法,可能出现向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转移负担,或领导“请 客” 、下属单位“买单”,或上级“挂名” 、被监管对象“挂账”的情况。经费指 标或经费包干后,一些人为了节省开支,可能出现办事不积极、工作不主动等现 象,影响正常的工作。接待开支的控制,需要合理界定公务接待范围,科学核定 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建设,提高公务接待制度化水平;积极采用财 务技术、 电子技术等技术手段规范公务接待; 加大公开力度, 强化公务消费监督;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加大违规公务接待的处罚力度, 严肃查处违规公务行为。
3.差旅费控制。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目前,差旅费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 公用经费中相当比重。控制差旅费的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实行差旅费报销审批 制度;二是确定年度差旅费总额,按经费比例确定各部门差旅费控制数额,依照 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使用和管理;三是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因公出差要在保 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数,缩短时间。
4.公车改革和管理。
从建立节约型社会、消除腐败及鼓励私人购车、拉动消 费诸多方面看,都亟需改革公车消费。公务用车改革的目的是解决超编制和超标
准配车、运营成本高、行政成本开支过大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具体办法有:控 制公车的规模,适当调整国家公车配置标准,有条件的实施货币化改革;把好采 购关,实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长期 化。
5.办公设施的定额控制。
制订科学、合理的办公设备配置定额标准。在财力 可能情况下,按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根据行业工作特点,增加办公设备定额标 准的档次,适当提高办公配置的定额标准,不断完善办公设施支出分类分档定额 标准体系。办公设施的配备标准应遵循功能优先实用为主的原则。
6.公务员工资待遇差别的调整。
(1) 采取措施逐渐缩小地区差距和部门差距。
首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津贴补贴统筹发放制度,制 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准津贴补贴将列入工资统一 发放范围, 实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 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禁止各单位私设 “小 金库” ,乱发津贴补贴。逐步过渡到全国范围的公务员津贴补贴统筹发放。同时, 公务员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在定期考核中优秀、称职的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 年终奖。
(2)采取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审议决定各级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 位人员工资的制度,并由纳税人听证旁议,使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法制化、市场 化。实施动态工资体系,每年进行企业工资水平调查、国家公务员工资调查,经 比较后科学地确定公务员工资标准。标准明确、公开透明,也就减少了由公务员 加薪减薪问题引发的社会舆论纷争。也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将工资水平明 确纳入一定的国民生产和财政统计数据体系,如 GDP 或物价指数等,对公务员工 资标准做出更为科学和明确的界定。
8. 企业如何办理"港澳多次往返商务证""港澳多次往返公务证"
① 各地要求不同,不知你单位所在地是哪里?一般"港澳多次往返商务证"是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港澳多次往返公务证"是向当地外事办公室申请。
② "港澳多次往返商务证"申请手续可参考这个网站:http://www.gdcrj.com/bszn/ndjmwlgat/200211/t20021112_1548.htm
③ "港澳多次往返公务证"申请手续可参考这个网站:http://www.szfao.gov.cn/outweb/main.jsp 中依法行政公示栏(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