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财是传销吗

2024-05-15

1. 金融理财是传销吗

金融理财当然不是传销,金融理财是一种以财富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行为,只需要对自己的财富进行管理,和传销有本质上的区别。

金融理财是传销吗

2. 银行理财是传销吗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开心]银行理财是传销吗:亲亲,您好~理财不是传销。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若想要投资,应先对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须知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是呈正比的,期望的回报率越高,蕴含的风险系数也就越高,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摘要】
银行理财是传销吗【提问】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开心]银行理财是传销吗:亲亲,您好~理财不是传销。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若想要投资,应先对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须知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是呈正比的,期望的回报率越高,蕴含的风险系数也就越高,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回答】
以下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理财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ǐ cái,英文是Financing,指的是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理财分为公司理财、机构理财、个人理财和家庭理财等。人类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动离不开物质基础,与理财密切相关“理财”往往与“投资理财”并用,因为“理财”中有“投资”,“投资”中有“理财”。所谓的理财也不仅仅是把财务往外投,被投资也是一种理财,不懂得被投资也就不懂得怎么更好理财。“理财”一词,最早见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报端。随着中国股票债券市场的扩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日趋丰富和市民总体收入的逐年上升,“理财”概念逐渐走俏。个人理财品种大致可以分为个人资产品种和个人负债品种,共同基金、股票、债券、存款、人寿保险、黄金等属于个人资产品种;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信贷则属于个人负债品种。【回答】
还有问题吗?亲亲,可以具体讲讲吗?或者有什么想聊的吗?[微笑][微笑]【回答】

3. 金融投资理财是传销吗?

投资理财要谨慎,打着投资理财幌子实施的网络骗局有很多,投资理财时要认准正规渠道,不要轻信网络平台上所谓“高回报”许诺,以免上当。

金融投资理财是传销吗?

4. 是理财,还是传销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5. 这个理财公到底属不属于传销?

谢邀!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远离此类公司。这是明显的套路,你想他那点利息,他想的是你手上的本金,他们的软件都是自己研发的,可能账面上有收益,不一定能取出来,就算前面能有可取的收益,也只是暂时性的鱼饵效应,等鱼多了,就该收网了,你再跑也来不及了,千万不可抱着只玩一段时间的自作聪明心理,毕竟人的欲望大多情况都会战胜理智,况且你也不知道何时会暴雷。还是安安静静的存入银行吧,或者放入一些有大公司背景做依靠的理财里去,天上无馅饼可掉,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加油!手动打字不易,望点赞采纳为谢!!

这个理财公到底属不属于传销?

6. 请问×oom理财,是否真实?这样的操作方式不就是变向的 传销吗?

判断是否属于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操作、运营模式来分析。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 理财是不是都是骗局

不一定是:但要注意这几种骗局:(一)“公安防护”类APP

近日,家住锡山区的刘女士报警,称其于5月21日接到一个自称是通信局的电话,对方告知其曾在北京某移动营业厅办理的电话卡涉案,并称接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将其的银行卡冻结。

随后,电话又转接到自称是北京延庆公安局,对方让其添加了一个QQ号,并发了一张警官证照片给刘女士,让其点开对方提供的所谓“最高人民检察院”网页链接下载一个“公安防护”的APP。不知有诈的刘女士按对方要求先后从四张信用卡以及支付宝借呗套现等方式转入该APP约22万元。不久,刘女士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二)投资荐股类APP

今年4月,家住梁溪区的张女士使用手机上网时无意点开一个叫红星杯赌王争霸赛的页面,内有老师讲课,称比赛结束后可购买强势股票。随后,一自称“管理员”的网友加张女士微信并发了一个“红赛牛”的股票APP投资软件让其注册软件账户。于是,张女士通过手机银行先后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了27.5万元购买所谓的“牛股”。然而,张女士不久后发现买的对方推荐的股票都亏钱,想把钱转出来,对方则让其等到6月10日再转。6月10日,张女士发现该股票软件打不开了,损失共计27.5万元。

(三)投资虚拟货币类APP

今年5月底,家住梁溪区的周女士在一微信理财群里获悉了投资比特币的信息,并在群里“老师”指引下注册了APP账号然后开始投资,购买一手比特币保证金是1000美元,以此类推,可买涨买跌,如果购买的比特币行情与购买方向相同,就赢了,反之则输了。至7月5日,周女士共“盈利”20余万元。7月6日,周女士发现无法登陆平台,经咨询“客服”告知其本金和盈利都爆仓了,周女士损失共计73万元。

(四)网络贷款类APP

6月13日,家住梁溪区的朱先生在家中接到一自称“某氧气贷”网络平台工作人员电话,问其是否有资金需求。随后,朱先生添加对方微信,并按对方提供的网址下载了“某氧气贷”APP操作申请贷款。期间,对方以需要交保证金、手续费等理由让朱先生转账8.1万余元到指定账户,但一直未放贷款。不久,朱先生发现上当遂立即报警,损失共计8.1万余元。

(五)游戏博彩类APP

近日,江阴市民季先生来到华士派出所报警,称一微信好友在4月初向其推荐了一个名为“恩佐娱乐”的网站,并号称该平台是大平台,信誉好,回报效益高。随后其又向季先生发送了一个网页链接,并让其下载该APP。截至5月中旬,季先生通过自己银行卡向该平台共注入88万元,虽期间提现17万余元,但随后发现平台无法登陆,损失共计70万余元。

理财是不是都是骗局

8. 理财是一种骗局吗

你好,理财并不是一种骗局,理财时需要我们有一定的理财能力,能够分辨出适合我们的理财方式,理财产品。这也就需要我们学习如何理财,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自己要主动学习理财知识。通过阅读相关理财的书籍,或者网络渠道了解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不同理财产品的不同特点。积累理财知识,培养理财的意识。二.学会自己来记账。可以用笔记本或者是电子记账方式,记录自己每月的收入开销和结余情况。以便于制定更好的理财计划。
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不冲动,不跟风,不盲目,更不能攀比,不做月光族。
四.正确认识收益和风险的关系。根据自己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五.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如果手头有不用的闲置资金可以存到银行定期存款里,剩下的部分活动资金,可放入各类货币基金里,使用方便还能有收益。
六.在工作或者学习之余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尝试各种副业或者兼职来提高收入,以便于更好的投资理财。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