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2024-04-28

1.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普通股:1.有权获得股利。2.有权获取公司剩余资产。3.发言权和表决权。4.具有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优先股:1.在分配股利及剩余资产时比普通股优先。2.优先股股东无选举及被选举权(所以没有公司经营参与权)。3.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被公司赎回。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2.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度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4、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5、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零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风险和交易方式不同,现在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由于其收益固定、风险低,优先股对厌恶风险的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着比普通股更大的吸引力。对于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融资不必像债券一样还本付息,这大大增强了公司融资的灵活性,拓宽了公司融资的渠道。优先股对于市场来说不会构成冲击。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潜在风险、交易方式、分析方法不同,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反之,由于优先股的发行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诺的分红比例小于公司的成长性,反而构成了对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撑股价上涨。

3.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特点

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为如下四点:
1、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2、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即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而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优先股享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第二方面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因此与普通股相比较,优先股票有如下四方面的特点: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发。
4、一般无表决权。
到2013年为止,中国还没有发行过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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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特点

4. 优先股和普通股比较有哪些特点

1. 收益不同:优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影响,普通股收益主要看公司经营状况。

2. 权利不同:优先股通常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权利,普通股有。

3. 资产分配顺序不同: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清偿顺序在普通股之前。

4. 退股情况不同:优先股和普通股都不能退股,但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5.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优先股是“普通股”对称,是股份公司卜槐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具有如下特点: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优先股票的念高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今后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

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仔颂尺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网络热搜词:优先股特征,可赎回优先股,优先股,普通股樱岩优先股,优先股股利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6.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度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4、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5、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零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7.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度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4、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5、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零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
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风险和交易方式不同,现在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由于其收益固定、风险低,优先股对厌恶风险的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着比普通股更大的吸引力。对于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融资不必像债券一样还本付息,这大大增强了公司融资的灵活性,拓宽了公司融资的渠道。
优先股对于市场来说不会构成冲击。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潜在风险、交易方式、分析方法不同,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反之,由于优先股的发行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诺的分红比例小于公司的成长性,反而构成了对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撑股价上涨。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8. 普通股跟优先股的特点

你好,普通股构成股份公司的资本的基础,同时也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而优先股是指在分配公司盈利和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票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优先股是指在分配公司盈利和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票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它有三个特点:
  (1)优先股支付固定股息。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一般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且股息率预先确定与债券同属固定收入证券之列。但债息是公司的固定开支计入成本股息是由公司税后利润支付这显示出优先股票是所有权凭证性质债券是债权凭证性质。
  (2)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即在公司解散清算时具有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其权利要求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之前。
  (3)有限的股东权益。优先股股东一般在股东大会上没有投票选举权不享有公司公积金和权益因而也没有优先认股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具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如下几种:
  (1)按股息是否可以累积划分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①累积优先股。公司的本期盈利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的设定股息时由后期累积补付。只有将累积优先股股息付清以后才能分发普通股股利。
  ②非累积优先股。优先股股利按期分算即公司本期盈利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息时不予累积后期不须在分派普通股股利以前予以补付。
  (2)按优先股是否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划分可以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非转换优先股。
  ①可转换优先股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股股东可以按一定的转换比例把优先股换成普通股持有者从领取固定股息变为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发行这种股票目的是为了吸引投资者、
  ②非转换优先股是指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换成普通股的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享有如下基本权利:
  (1)股票可转让权。投资者购买股票成为股东后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股票转让给他人。
  (2)资产分配权或称剩余资产分配权。这是指在公司遭到破产清算时在其清偿债务后剩余资产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3)优先认股权普通股的股东往往具有优先认股权。在优先认股权制度下现有的股东有权保持对企业所有权的现有百分比。如果企业增发普通股票现有股东有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企业的权益比例。例如某一企业原有100万股普通股而某一股东拥有某企业的普通股100股占股权的万分之一。现在企业决定新增发10%的普通股即10万股。那么这个股东就有权按原持有股票额10%的比例购买10股新发行的股票以便仍保持在企业占万分之一的权益比例。
  (4)收益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有股权份额参加公司的盈余分配。普通股在收益分配上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普通股的股利收益不固定股利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该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多寡、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董事会的决议;二是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顺序后于优先股即在公司发放普通股股利之前应先发放优先股股息也就是说应首先保障优先股股东获得股息其次才考虑普通股的股利。
  (5)检查账册权公司股东不管持股数量多少只要有需要可以到股份公司检查财务、账册等状况。
  (6)选举表决权亦称参与经营权。普通股代表了持股人在公司中的产权或所有权普通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普通股股东应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理论上股份公司是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的。因而由全体股东来经营管理。但股东人数太多不能都来参加管理况且许多股东根本没有管理经验无力参与管理因此现代股份公司都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会来管理的。绝大多数股东只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来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许多小股东甚至根本就不参与经营管理而一些大股东由于其所持股权份额多可以当选为董事、董事长因而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力主要表现在: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和监事、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以及对董事的诉讼等。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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