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证券化为什么能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银行要用本息担保,发生了信贷风险,不是还是由银行承担吗。

2024-05-13

1. 贷款证券化为什么能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银行要用本息担保,发生了信贷风险,不是还是由银行承担吗。

证券化不是给银行解决隐形不良贷款的,是分别解决正常贷款占用信贷资源和不良贷款占用资本资源的,是有回购条款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展趋势。基础资产如果是正常贷款,发生了影响贷款本息回收的风险事项时、当然要由担保人履行担保或者回购责任。

贷款证券化为什么能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银行要用本息担保,发生了信贷风险,不是还是由银行承担吗。

2. 违约风险的分类

概括地说,违约事件有二类:一是实际违约事件,就是对合同本身约定的不履行,如借款人到期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二是预期违约事件,又称先兆性的违约事件,即借款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是个时间问题,未来的某个时期肯定是要违约的,如借款人失去偿付能力。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到来时或者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相应地,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的实际违约事件是指借贷双方所约定的,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违约事态。与其他独家的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协议一样,国际银团贷款中常见的实际违约事件大致如下。(一)不还款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是借款人最基本的义务,也是贷款银团最为关心的核心问题,不还款无疑构成最严重的实际违约事件,因为违约事件条款中的其他规定无非是防止出现某些事件可能导致借款人将来不还款而已。(二)违反陈述与保证.借款人对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以及对陈述的真实性所承担的保证,构成了国际银团贷款协议赖以订立、生效和履行的法律基础。如果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中掺杂虚假事实,势必增加贷款银团收回本息的风险,因而协议一般均规定,借款人违反陈述与保证构成重要的违约事项。不过,时刻要求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保持绝对的真实性未免过于苛刻,贷款银团应适当妥协,争取“双赢”的安排。关于借款人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失实情形,应该是“严重的”或“重大的”时才构成实际违约,在借贷双方谈判中敲定,比较符合情理。此外,贷款银团有时从便于拓展业务、减少“讼累”的角度出发,对某些可以补救的情形,愿意给予借款人适当的宽限期;对于不具有可补救性的事件,则没有宽限期。(三)违反约定事项约定事项是对国际银团贷款协议期间尚未发生的事态所作的承诺,借款人违反约定事项将对贷款银团的权益造成消极的影响,构成实际的违约事件。违反约定事项的情形一般区别对待:对于贷款银团认为的那些最具有关键性且无法补救的约定事项,任何违背均属于自动违约事件范畴,贷款银团立即有权宣布构成实际违约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违反约定事项,贷款银团通知借款人,有时给予其适当的宽限期,之后若借款人还未采取任何纠正措施时才构成违约事件。宽限期10—60天不等,多数为30天,当然,能够享有违约宽限期的仅限于能够补救的事件。(四)借款人没有向借款人提交年度报告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有关条款一般规定,借款人应向贷款银团或其代理行提交年度财务报告与报表,以便贷款银团掌握借款人的财务与资信状况。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期提交年度财务报告与报表给贷款银团或其代理行,有可能是有关人员忘记提交,也有可能是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不佳,不愿披露实情,那么贷款银团有权查出其真实的原因并采取对策。2.预期违约事件预期违约并不是指借款人违反了协议里约定的义务,而是指某一事件的发生,使得借款人违反国际银团贷款协议将成为必然,违约仅仅是时间问题。它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一)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也译串联违约,是最重要的预期违约事件。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借款人尽管对本次贷款协议没有违约,但有其他债务的违约行为而被其他债权人停止了贷款并追索本息,也可以被看做是对本次贷款协议的违约。交叉违约之所以属于先兆性违约,是因为借款人对本次贷款以外的合同违约,一般是本身财务状况不佳,不能偿还本息,出现了借款人继续违约的先兆。如果本次贷款协议的债权人(贷款银团)坐视其他债权人将借款人的财产清理完毕,那么本次贷款协议的执行就没有保证了,所以,贷款银团要求在贷款协议中订立交叉违约条款,以期达到同一种类的债权人都能得到同等待遇的目的,保证贷款银团的受清偿地位不被损害。(二)破产、清算及解散条款国际银团贷款协议通常将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或保证人出现破产而丧失清偿能力,与由于清算及解散等其他情况使清偿能力灭失,作为重要的预期违约事件。该类条款一般表述为: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或保证人自愿或非自愿进行无偿付能力的清算或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或者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或保证人的企业和财产被指定他人接管,或者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或保证人书面承认无力偿还已到期债务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作出让与财产的安排或建议。此外,如果借款人的其他债权人对其提起诉讼,并取得扣押借款人资产的判决或强制执行命令,亦构成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由于各国的破产法以及有关债权人执行财产的法律程序各不相同,因此,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一般规定,不论在哪一个国家,只要出现导致借款人破产、清算、解散等类似后果,就构成预期违约事件。(三)征用条款主权国家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征用或收归国有,是国家经济主权的体现,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银团向外国公司贷款时,最主要的政治风险是外国借款公司被东道国征用、国有化、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被收归国有。这是因为外国公司被东道国征用后,补偿问题素有争议:发达国家主张东道国应该“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发展中国家主张只按照东道国国内法规定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是传统的补偿标准,“适当、合理”的补偿是国际法发展中的新标准,好在后者呈现出取代前者的大趋势。为了避免征用的风险,贷款银团往往要求在发生征用条款规定的事件时有权立即宣布借款人构成预期违约,以便及时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四)股权变动条款股权变动条款是指借款人的股份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变化时贷款银团可以主张构成预期违约。贷款银团之所以作出发放国际银团贷款的决定,有时是因为借款人本身拥有自信可靠的大股东,当借款人在财务困难时,它就有可能从控股股东如大公司或国家政府处获得必要资金来源。如此看来,这种控股关系在贷款期内的持续存在就视为必要,否则,借款人构成违约,贷款银团可以采取贷款加速到期的救济办法。不过,借款人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股东作为另外一个民事主体并无义务受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所有权变动条款的约束。因此,贷款银团最好要求控股股东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甚至要求母公司或政府作为主债权人承担义务,尤其是在借款人参与勘探、开发东道国自然资源的项目中贷款银团担心借款人可能被国有化的时候。(五)借款人歇业和进行资产处置公司借款人歇业或部分歇业,以及对其全部或部分资产的处置也被视为预期违约事件,资产处置的限制还是约定事项的内容之一。对借款人处置资产的限制,目的是为了保证借款人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防止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以维护贷款安全。在国际银团针对项目的贷款中,贷款银团禁止借款人对构成贷款基础的资产进行处置。(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资格条款主权国家借款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健康发展的关系,是借款国以合理审慎的方式处理财政事务的标志;持续的成员回资格对于欧洲货币市场上的贷款银团而言是一项重要的保证,换言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有权利用基金组织的直接的财务援助措施来摆脱短期的债务危机或暂时性的困难。因此,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规定,当借款国终止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成员资格,或者无法利用基金组织的来源时,均构成对贷款银团的预期违约。贷款银团可以采取的补充保护措施是要求借款国保持基金的备用安排,因为备用安排赋予基金的成员国从基金组织定期购买外国货币,而缺乏外国货币是主权国家贷款中常见的违约事项之一。(七)重大不利变动条款如果借款人发生了财务的或任何其他变化,贷款银团认为这种变动会构成借款人状况的重大不利时可以视之为违约予以处理,此种规定在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就叫做重大不利变动条款。什么是“重大不利”?该条款是一项概括性的预期违约事件,内容含糊且具有主观性。实践中,贷款银团力图控制重大不利变动的判断权以便援引该条款,当然也只有当贷款银团能合理举证时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八)非自愿违约条款违约事件条款中列举的事件,不论产生于何原因以及借款人是否自愿,或者是否由于法院的命令或法律、规章等所引起,都应视为违约事件,这在国际银团贷款中就是非自愿违约条款。它是一项起安全网作用的补充性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借款人主张违约事件发生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3. 急求: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信贷风险问题?

~~信贷风险是信用风险中的一种。
   信贷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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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信贷风险问题?

4. 什么是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5. 货币政策知识问答

银行信贷基础知识
银行信贷概述
银行信贷
是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按约定的条件向借款人贷出货币资金,到期收回本息的信用行为.
要点
以银行为中介进行的.不同于国家信用,商业信用,民间信用.
专指货币借贷,而不是实物借贷.
以偿还计息为条件 .
银行信贷的内容
※ 公开挂牌,具备经营条件.---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
※ 接受公众的货币存入,成为公众的债务人.
※ 为缺钱者提供融资——贷款.
※ 为公众提供存贷款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如转账结算.
要点:
银行既作为债权人,又作为债务人.
银行先吸收资金,筹集资金,然后运用资金,进行放贷.银行借与贷,都是信用的范畴,统一构成银行信贷.
信贷资金运动不同于以往的邮储资金运用
银行信贷资金运动过程
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
收回贷款
偿还存款人本息
银行信贷资金运动的要求
贯彻商业信贷原则.
---银行必须重视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
----偿还计息,且贷款利率高于存款利率. 
与国民经济运行相结合.
银行信贷的起源与发展看趋势
银行贷款的起源
银行贷款的发展:
★资产管理阶段
---真实票据理论
---资产可转换理论
---预期收入理论
★负债管理阶段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阶段
银行贷款新趋势---资产证券化阶段
贷款政策与原则
贷款政策:是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国家政策和方针.
贷款政策的内容
贷款总量政策
贷款投向政策
贷款利率政策
贷款总量政策
-----它是中央银行按照一定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和各商业银行组织,筹措,融通资金的可能,对商业银行核定一个年度(或季度)贷款的最高限额.
贷款总量管理;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及风险管理;
控制货币供应量;
新闻联接
信贷控制是理性的政策选择
时间:2008-3-19 15:20:0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关键词语:信贷控制 政策信贷控制 政策 
摘要:央行在2007年末的窗口指导中实质上引入了信贷限额控制.由此招致了一些舆论的批评,甚至被一些权威学院派人士斥之为"计划体制的回潮"和"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在2008年的货币政策中,最受非议的是央行在去年末"窗口指导"中实际引入的信贷限额管理.然而,从考察调控目标与政策手段是否匹配的角度,当前央行所采取的"货币,信贷双稳定"的政策取向是很有针对性的.当然,还应该考虑如何对既定额度进行有效分配,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效果.
评价: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
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贷款利率政策
罚息政策及其规定比例: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实行罚息,按罚息利率记收利息,计息幅度,范围和条件,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法定贷款利率:经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种贷款利率.
浮动利率:金融结构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贷款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贷款利率.它高于或低于法定贷款利率.
利率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和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
优惠利率:指发放贷款时所收取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较低的利率.
贷款政策
服务居民 
服务三农 
服务中小企业
"各级邮政储蓄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什么要掌握贷款政策 
据《郑州晚报》报道:
11月10日,郑州18家中小企业与市商业银行举行"见面会",中小企业负责人纷纷"毛遂自荐",积极向银行介绍项目.银行人员也主动"接招",耐心讲解服务及信贷政策,现场达成贷款意向近3亿元.
【点评】 

贷款原则:是在贷款发放和收回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准则.它是信贷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在商业银行审
核,发放,收回贷款全过程中具有强有力的约束作用.
银行贷款原则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依法贷款的原则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小额贷款产品设计实行"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小额,流动,分散"为基本信贷原则,
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商业银行贷款"三原则"解读
----安全性原则 
概念
贷款的安全性原则,就是指贷款的分配和使用保证贷款本息不受损失.
"安全性"在这里包涵着两重意义:
一:指作为受信的借款方,要保证贷款在使用过程中不致于产生贷款本息的漏损;
二:银行要保证贷款的发放或分配,不致于引起存款提取时受到损失的威胁或影响;
商业银行贷款"三原则"解读
----流动性原则 
概念
贷款的流动性原则,是指银行在以最小的损失或者是无损失的状态下,把贷款资产转换为现金的能力.
其一:是在全部的资产负债中,商业银行应经常性地保持对负债的及时支付能力,根据情况建立第二准备金制度;
其二:是要求借款企业在整个资产营运的过程中,能够保持变现的能力以确保及时归还银行贷款的程度. 
商业银行贷款"三原则"解读
----效益性原则 
概念
贷款的效益性原则,是指贷款的分配和使用都必须以最小的贷款投入或费用,取得最大的收益或效用.
银行信贷首先是考虑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客户效益和社会效益 .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相互关系
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经营中,必须坚持贷款的管理原则,做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者的最优组合,实现"三性"的统一.
通常情况下,"三性"之间又表现出相互对立和制约的关系.

安全性是前提
流动性是条件
效益性是目标
加强银行信贷安全性的措施
强化资金安全观念
防止贷款决策失误
采取相应的资金安全措施
---及时检查
---准确测算贷款资产的风险
---根据风险,确定不同利率水平.
尽一切可能挽回资金损失
----收回有问题的贷款.
贯彻贷款流动性原则的措施
科学决策贷款
---分散贷款对象
---选择好贷款对象
---合理确定借款的数量和期限
---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
科学经营银行
---科学地配置银行的资产与负债
---积极加强负债的流动性管理
贯彻贷款效益性原则的措施
正确的贷款决策
---在保证贷款安全性和适度流动性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扩大贷款规模,提高利差收益能力
加强贷款使用过程的管理
----提高贷款的运用系数,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
重视贷款经济效益的考核
----企业要尽可能地节约资金使用,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贷款的产出水平
----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合理投放贷款,"扶优限劣",提高贷款的盈利能力,提高贷款增加国民收入的能力.
贷款政策与贷款原则的关系 
银行信贷基础知识
银行信贷概述
贷款政策与原则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程序
贷款管理制度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按照贷款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划分
1,自营贷款
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风险由贷款
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银行提供资金,并指明贷
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而由银行代为发放的贷款.
特点:1,银行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发放和管理贷款
2,贷款的收益归委托人,银行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自负.
贷款的种类
按照期限划分
1 短期贷款
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含1年).我国目前有3个月,6个月,1年
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的特点:比较灵活,期限短,流动性强,周转快,需要量大.
2 中期贷款
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 长期贷款
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的特点是:数量大,周期长,需要分期还款.
按照贷款的保障程度分
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信用贷款的特点:手续简便,不需要提供任何担保;适用于银企关系密切者;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用人和物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保证贷款:以第三人的资产和信誉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则保证人负有还款的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如果客户到期不能还款,将以抵押物处分后的价款抵补贷款本息.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和权力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票据贴现
按照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正常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按照贷款的特点不同划分
普通贷款
特别贷款
商业贷款
特别贷款
其他信贷形式
透支
贷款承诺
出口信贷
福费廷
消费信贷
住房贷款
银团贷款
BOT
分期偿还贷款
信用证
一次偿还信贷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__ 贷款的期限
一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银行将贷款贷给借款人到贷款收回的时间.包括贷款宽限期和贷款偿还期.
贷款期限要在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注明.
国际通行贷款期限的认定.
二 贷款展期
何为展期 谁决定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贷款利率
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所以,贷款利率决定权仍有人行掌握,但人行规定了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浮动权.
贷款利率要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小额贷款利率实行风险定价原则,总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央行基准利率,通货膨胀率,经营成本,贷款损失风险,管理成本及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全国的贷款产品利率和浮动范围.各一级分行信贷业务部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地信贷竞争程度,在总行制定的贷款产品利率浮动范围内确定各自的利率浮动区间及相应的利率优惠政策,并向总行报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在贷款利率上,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中国银监会《意见》 
①人民币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总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②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根据总行规定执行;
③如果 贷款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④逾期贷款利率按总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⑤挤占,挪用贷款按总行规定的利率进行罚息;
⑥费率按总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确定利率与费率时,还应根据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客户的具体情况,还款的风险,同业竞争,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资金筹集成本等进行.
银行信贷业务利率执行的一些基本政策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
1,正常贷款期限内的按贷款合同规定的利率计息.
2,贷款展期的则应把原贷款期限加上展期期限后,达到哪个档次期限则按哪个档次计息.
3,贷款逾期计收罚息.
贷款逾期之后对逾期本息计收罚息,逾期罚息采取按日计息的方式;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50%
4,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需要按照罚息利率加收罚息 .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若贷款既逾期又违约,罚息利率择其重者. 
5,贷款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如国家助学贷款.
6,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免息.各商业银行无权决定这些项目,必须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具体办理.这是对贷款银行的保护和约束.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贷款对象
申请借款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人应当符合的要求
借款人的权利
借款人的义务
对借款人的限制
贷款人的资格
贷款人的权利
贷款人的义务
对贷款人的限制
贷款对象:
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 ;
微小企业主贷款对象:主要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通则》
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
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
三要体现货款投向政策的要求
1.经营的合法性
2.经营的独立性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申请借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
基本条件
+
=
贷款资格
借款人(自然人)应当符合的要求
借款人除具备贷款的资格,具有基本条件外,在贷款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和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4,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法人)应当符合的要求
借款人除具备贷款的资格,具有基本条件外,在贷款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并且已经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
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3, 已开立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
5,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的权利
1,可以自主向主办行或某一银行的营业机构申请贷款.主办行指基本账户所在银行.
2,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银行强令企业在账户上保留资金会加大借款人的成本.
3,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附加条件.
4,有权向贷款银行的上级和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借款人的义务
1,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开户行,账号,存贷款余额,企业情况.
2,接受银行对企业使用贷款,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
3,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将债务转让给他人的应取得银行的同意.债务人的变更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能否收回.
6,有危机贷款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保全措施. 
对借款人的限制
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报表.
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性投资.
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不得从事房地产投机.
不得套取贷款用于非法贷款,获取收益.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不得采取欺诈手段获取银行贷款.
贷款人的资格
贷款人必须是:
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贷款业务;
持有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对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相关制度作了调整和完善:
在贷款主体上,将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机构拓展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人的权利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根据借款人的情况决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等.
跟踪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
可以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上划收贷款.
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银行有权停止贷款发放.
在贷款即将遭受损失或已经遭受损失时可以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贷款人的义务
公布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等.增强透明性,便于借
款人自主选择.
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对借款申请应给予及时答复.
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对贷款人的限制
贷款发放必须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 
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银行信贷基础知识
贷款的程序
贷款程序的含义
贷款程序是指贷款的贷与不贷,贷多贷少,采取何种方式放贷
以及贷后跟踪检查保证贷款回收的这样一个决策过程.
贷款的程序
贷款流程
LO
1.市场调查
2.申请
3.现场调查
4.贷款分析
5.信贷部门
6.放款
7.监控
8.保全
客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以书面形式向邮政储蓄的信贷相关部门提出贷款业务申请.
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信用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方式等. 
客 户 申 请
信贷相关人员负责接收贷款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申请.
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信贷部门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 
银行受理
信贷部门是贷款业务的调查部门.信贷部门负责
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信贷部门职责 
进行贷前调查
撰写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
评 估
控制风险
信用度
还款意愿
还款能力
齐全性
真实性
客户分析
评估客户的人品
请记住10—80---10法则
首要目标:
第二目标:
人品评估的关键问题
私生活
社会活动
生意状况
财务状况
财力评估
父母情况,教育状况及受专业教育经历,配偶,儿女情况,健康情况,保险等
社会地位,社会关系,人脉,政治背景,权利状况,缺点,赡养情况等
历史,经济状况,计划,投保情况
存款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支出,资产负债情况,各项费用构成,收入与资产的关联性,资产所有权证明
如果出现问题,客户通过资产变卖,使用储备金和个人担保等方式偿还贷款的能力
信用分析的方法 
"6C"法: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
担保(Collateral),环境条件(Condition)和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
"5W" 法:借款人(Who),借款用途(Why),还款期限(When),担保物(What)及如何还款(How)
"5P"法:个人因素(Personal),目的因素(Purpose),偿还因素(Payment),保障因素(Protection)和前景因素(Perspective)
微型金融客户:CAMPARI
客户性质
能力
利润
贷款目的
贷款金额
还款
保险
承信度,稳定因素,
客户记录,企业资源
负债状况,健康状况
社会关系
技术方面的能力
管理能力,领导能力
财务能力
利息,手续费和佣金
还款计划/现金流
交叉销售空间
客户分类
客户终身价值
贷款真实目的(购买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个人原因)
以客户为本,从客户出发(贷款是否是最好的,是否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
客户的利润贡献(合理性,是否介入)
金额是否合适(是否包括成本及费用)
贷款决定(不同产品,客户不同额度)
期限(放款与还款期设计是否合理)
还款来源(符合实际,利润不等于现金.分析收支情况,检验资产变现
其他还款方式
财务分析
信贷管理部门是贷款业务的审查部门. 
贷中审查的主要内容 :
基本要素审查
主体资格审查
贷款政策审查
贷款风险审查
提出审查结论和有关限制性条款.
审查结论
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包括贷款业务的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或
费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款等. 
信贷审查经办人和主责任人在审查报告上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移送风险管理部门. 
贷中审查
风险管理部门是指各级行承担贷款整体风险控制职能的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主要对信贷管理部门移交的贷款资料重新审阅,对该笔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识别,估算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处置意见,如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利率高低,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等.
风险管理经办人和主责任人签署自己的意见后连同有关资料,移送贷审会办公室. 
贷款风险管理
贷审会办公室收到风险管理部门移交的审查资料后,应及时登记,对内部运作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前将材料发送给贷审会委员.
各级行贷审会委员由以下人员担任:行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信贷管理,客户部门,风险管理,法规,国际业务,资金计划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本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担任委员,不得少于7人. 
贷款审批
所有贷款业务都必须签订借款合同,内容包括:信用种类,币种,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信贷部门是对外签订借款合同的经办部门,客户经理是银行对外签订信贷合同的经办人,借款合同必须经有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后才能生效.

借款合同由借款业务合同和担保合同组成,借款业务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
*检查客户,担保人的资产和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是否影响产品的销售和经济效益;
*了解掌握客户,担保人的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分析这些变动是否影响或将要影响客户生产经营;
*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应进行专题汇报,提出
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措施.
信贷部门部门负责贷款风险分类的基础工作.根据贷款风险分类办法
的要求,对所辖全部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贷后检查
贷款到期处理 
正常回收
-----灵活还款方式,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可采取按周,按月,按季等额或不等额分期还本付息等方式 
贷款展期
逾期贷款——不良贷款处理
贷款业务到期之日营业终了尚未归还的贷款业务列入逾期催收管理,信贷部门应填制贷款业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分别发送到客户和担保人进行催收.会计部门从贷款业务到期的次日起计收信贷业务逾期利息.�
如无力偿还,客户应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客户应在贷款到期前提交《借款展期申请书》,原贷款的保证人,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在《借款展期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展期"的意见并签章;
贷款展期
微型金融的主要原则
何为"微型金融" 
微型金融的核心原则(1)
根据贷款对象的需求调整产品
★小额
★短期
★营业资金或者流动性贷款,针对性不用特别强调
★提供最佳的客户服务
★快速放款
★费用能覆盖贷款成本
客户贷款需求能得到满足
微型金融的核心原则(2)
简捷的申请流程
★简洁的申请表格
★迅速的贷款评估
★贷款审核: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手段
★分权决策机构
★不需要传统的抵押
★按表现等级原则对企业进行评估
★信贷员负责贷款全部流程
降低交易成本
微型金融的核心原则(3)
创新贷款安全评估
★与客户保持紧密,长期的关系
★还款能力的评估应建立在现金流量的预测上
★提供非传统抵押方式的选择
★建立还款激励机制
降低风险
——在贷款手续上,尽量简化农村小额贷款手续,(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推行"一站式"服务)
——增加贷款申请受理的渠道,(在营业网点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办理专柜或兼柜,开辟农村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可上门服务)
——缩短贷款审查时间;(原则上农户老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天内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农村小企业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个别新企业也应在二周内告具结果 )
——全面推广使用贷款证,对已获得贷款证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凭贷款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贷款手续;
——把农户贷款与银行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条件逐步把借记卡升级为贷记卡,在授信额度内实行"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提高贷款便利程度.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银监会调整和完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相关制度"
邮政储蓄银行
信用评价与信用建设并举
※积极培育农村信用文化 
※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规范和完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信用档案
※推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度 
强化动态授信管理 
根据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特点,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建立农村小额贷款授信管理制度以及操作流程.
综合考察影响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信用记录等各种因素,及时评定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核发贷款证,实行公开授信.
对农村小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以法人机构或授权的分支机构为单位,推行内部统一授信,同时注重信息工作,注意发挥外部评级机构的作用,防范客户交叉违约风险.
对小额贷款客户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在贷款期限上,根据农业季节特点,生产项目的不同周期和贷款用途以及借款人综合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允许用于传统农业生产的小额贷款跨年度使用;对温室种养,林果种植,茶园改造,特种水产(畜)养殖等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

货币政策知识问答

6. 理财产品有什么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市场有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所以我们买的理财产品都是有风险的,只不过风险等级有高低之分罢了。理财产品主要面临兑付风险、政策风险、人为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另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也可能严重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进行。

7. 基金风险会导致什么后果

信用风险:包括基金所投资的债券、票据等工具本身的信用风险、以及以交易为基础的投资的对家风险,如回购协议等。
市价暴露风险:市价暴露风险是指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市场价值,即按市价法估值得出的基金净值与基金交易价格(通常情况下是基金面值)的偏离风险。
政策风险:因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财务状况、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上市公司还可能出现难以预见的变化。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通货膨胀风险: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再投资风险:市场利率下降将影响固定收益类证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收益率,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互为消长。
信用风险: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流动性风险: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转轨市场,市场整体流动性风险较高。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和债券会因各种原因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高,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此外,基金投资人的赎回需求可能造成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难,加剧流动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此外,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人、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合规性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其他风险:(1)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2)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3)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4)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基金风险会导致什么后果

8. 贷款为什么要把钱打给第三方,第三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0万以下符合条件的可采取自主支付。
不可能仅用一个复印件就作为申请贷款的主体。
另外“贷款人”指的是银行按银监“三法一指引”要求。
你说的这种可能是受托支付,即划到借款人个人账户,付到交易对手账号,超过30万元以上个人贷款必须采用受托支付,金额应该超过30万。
要看他贷款金额大小,银行为了规避交易对手不能是关联方会作出以上要求

扩展资料:
法律
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称为第三人,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者诉讼有关的第三人。
不完全列举:
法律关系
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
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
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卖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
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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