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年度结算时间是

2024-05-12

1. 医保年度结算时间是

每种医疗保险的报销时间规定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相关的政策规定,或者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当地的医保报销时间。譬如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结算年度,通称社保年度或医保年度(以下通称医保年度)。如2012社/医保年度指的是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医保年度缴纳保险费,每医保年度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贴360元;持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新生儿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还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保险费,但仍需按规定进行参保申报。参保人在医疗费用发生日所在的年度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并到账,才能享受其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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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年度结算时间是

2. 职工医保年度结算起止时间

根据国家、省关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要求,符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标准,更好保障疫情期间参保群众的权益,我市将开展职工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工作,现就有关重点内容通告如下:      从2023年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账户预划和清算、待遇核定工作调整至每年1月1日进行。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2021医保年度的延续来处理。      _2022年7月1日,个人账户增加半年额度;      _住院待遇各项政策延续不变;      _门诊统筹起付线保持不变,费用限额增加原标准的一半。      调整介绍      01问      为什么要设立医保结算年度?      答:设立医保年度主要是确定在一个时期内各项医保待遇的标准、限额、报销比例等。      02问      此次医保结算年度是如何调整的?      答:从2023年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延长了6个月)。      03问      医保结算年度为何又要调整?      答:根据国家、省关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要求,符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同时也为保持与省内其他城市医保结算年度的统一。      04问      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对参保人员来说有什么变化?      答:2021医保结算年度由原先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增加了6个月,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预划金额和各项有封顶线的医保待遇额度均提升半年的标准,各项医保待遇享受起止时间相应调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个人账户      05问      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职工个人账户有什么变化?      答:2022年7月1日医保经办部门对各类人员补预划2022年7-12月共6个月的个人账户。补预划的金额将会直接增加到原有个人账户余额上。      (1)在职人员:2022年7月(不含)以前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按其个人账户原预划金额(按月计算),预划2022年7-12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2022年7-12月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按其首次参保时缴费基数、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于首次参保缴费月预划2021医保年度剩余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      (2)退休人员:医保经办机构按其2021医保年度预划个人账户时的年龄及划账金额(按月计算),预划2022年7-12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2021医保结算年度内在职转退休人员,预划个人账户时按在职人员处理。      (3)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2022年7月(不含)以前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按其个人账户原实划金额(按月计算),实划2022年7-12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2022年7-12月新参保人员,自首次参保缴费月起实划2O21医保年度剩余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按1750/12*剩余月数计算)。      (4)2022年7-12月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个账追加、劳模个账增计按照半年额度,与2022年7月1日记入个人账户。      (5)住院医保:医保经办机构为该类待遇享受人群预划240元个人账户金额。      (6)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在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基础上,于2022年7月1日再增计250元。      (7)高层次人才:在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基础上,于2022年7月1日再增计半年额度。      门诊待遇      06问      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门诊统筹额度会增加吗?      答:在职、退休人员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保持不变。费用限额从2022年7月1日起,在职、退休人员分别按原标准增加一半。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统筹政策延续不变。有限额的门特(老年性白内障除外)、门慢项目(包含家庭病床)、国谈药门诊专项保障药品费用支付限额,自2022年7月1日起按原标准增加一半;门特项目无费用限额的(含国谈药单独支付药品)政策延续不变。      07问      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在省外刷卡结算门特费用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恶性肿瘤治疗期、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跨省门诊直接结算费用限额,按原标准增加一半,即由原先的6万元、10万元、5万元分别增加至9万元、15万和7.5万元。      住院待遇      08问      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结付有什么变化?      答:2021职工医保结算年度期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住院起付线、结付比例、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累计等,没有变化,都以一个医保结算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      其他待遇      09问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有何变化?      答: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救助期限在2022年6月30日到期的,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门诊医疗救助有限额的从2022年7月1日起,按原标准增加一半,按医保年度享受的待遇中无封顶线的待遇政策延续不变。

3. 医保结算时间

每月十日前,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1、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候可以直接进行医疗费用现场结算。但因特殊情形,例如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则必须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这种情况出院时候办理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2、异地医保报销时间限制,目前我国暂未完全实现医保全国联网,所以参保人员前往异地就医治病,则必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住院费用清单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法律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第二条目标要求。2020年8月底前,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遵循全国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要求,全面完成本省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发布,同步统一规范线上(含移动终端)办理事项,确保2020年8月底前全面实施清单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所有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医疗保障各级经办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线上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医保结算时间

4. 医保年底什么时候停止结算

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大多是2021年12月31日,但由于各地方案不同,因此截止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的方案为准,部分地区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新规如下:
 1.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河南:2021年12月31日,居民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山东:2021年12月31日。
  3.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福建:多数地区表示2021年12月31日截止,但莆田截止时间是2022年2月28日,其中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仍按正常个人缴费标准缴费,7月1日起补缴人员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补助金额之和缴费。2022年3月1日起参保或补缴,自缴交款项之日起待遇等待期为6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上海:2021年12月25日截止。
  5.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陕西省:2021年12月31日截止。
  6.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湖北:2021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法规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应缴2022年度保费。
  7.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佛山:2021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以社保、税务公布的年度参保缴费消息为准。
  8.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黑龙江:2022年3月29日截止。
  9.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北京:2021年12月30日,在法规期内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5. 医保结算时间

医保结算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医保结算时间

6. 医保结算时间

医保结算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医保结算要多长时间

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卡跨年可以报销,医保卡报销时限是三个月。一般在年末,各地方管理中心均会出台相应解决方案,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医院一般在年末中途为患者结算、报销一次,然后再办理同病种连续住院,这样下年度第二次再报销不再扣除起付线;这样做是因为下年度,医保卡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或者一次性材料可能发生变化,能最大限度使用下年度政策进行报销。2、如果年前出院没有报销,下年度报销上年度的病例;需要看医保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了,一般报销方式是按往年的政策进行补偿,如果往年个人补偿达到封顶线将不能报销。医疗保险设定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设定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大学生医疗保险设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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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要多长时间

8. 医保卡年终结算时间

据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通知,为顺利开展2021医保年度年终结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年度结转时间:2022年6月30日21时至7月4日6时;在此期间,医保信息系统暂停对外提供医保报销实时结算服务。      年度结转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自2022年7月4日起,参保人可凭收费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和医保电子凭证 (或社保卡)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冲正报销,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医保信息系统恢复时间,请随时关注医保信息系统接口通知,或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 xmylbz) 了解最新信息。      翔安区马巷卫生院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