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2024-05-13

1.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但最近实收资本制度已改为认缴资本。一些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实施意见。详情可咨询当地工商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具体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怎么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初始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实物或者货币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程序,并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2. 公司法出资额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

3. 公司法出资额规定

法律分析: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出资额规定

4.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有要求吗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有要求的,首次出资金额不能低于注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一、股份公司出资的要求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组织形式之一,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发起组织,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股票一般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不同的设立方式其出资有不同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5、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6、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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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描述: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能简略说明更好!
 
   解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出资的法定注册资本是不设最低限额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只要注册资本符合上面的四点要求.
 
 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
 
 ①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的严格程序才能设立,而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后获得的只是权利证书,不能买卖和流通。
 
 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东平等原则,各股东按其拥有的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不同,但每个股东都只有一个股份,其决议不仅需要拥有多数资本的股东的同意,而且要经多数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6. 有限公司法定出资金额是多少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可以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但是必须符合三点要求:
第一,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
第二,首次出资额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人民币;
第三,其余部分出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七3年内缴清,但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清。
2、最低注册资本额:3万元人民币。同时应注意其他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证劵法、拍卖法等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
3、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做为出资的才产外,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使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权利;其中,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出资程序: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风货币出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财产转移手续——验资并出具证明——报送公司登记申请。
5、责任:
a、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额的,出必须足额缴纳外,对其他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b、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应首先由该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立以后新加入的股东不承担该责任。
6、出资的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是要式证书。
7、公司成立以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
1、发起人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2、草拟章程。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为的,它与发起人协议不同。起草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以公证,我国没有这种规定。但我国法律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审批。并不是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要经过行政审批,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就可。我国《公司法》第8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如,设立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应事先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批准,不经批准,就不得申请登记。
4、缴纳出资。发起人在签署发起人协议或章程时,认缴出资。如果筹备工作顺利,应办理审查批准的手续也已办理,就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5、验资。发起人(公司成立后是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