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张某、赵某、王某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30%、20%、10%。后

2024-05-13

1. 我和张某、赵某、王某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30%、20%、10%。后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规范的股权结构包括三层含义:①降低股权集中度,改变“一股独大”局面。②流通股股权适度集中,发展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发挥他们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③股权的流通性。
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
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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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某、赵某、王某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30%、20%、10%。后

2. • 案例:张某是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占有该公司股权的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我的初步建议如下:

首先,股权分为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

其次,财产权利通常可以直接产生继承的效果,但是人身权利(如股东资格)需要根据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制进行;

最后,如果债务已经取得了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其他股东可以再拍卖股权时参与竞拍,也可以与申请人协商和解。

顺颂商祺

田嘉龙律师

3. 注册会计师王某的女儿是A公司的总经理,A公司曾经于1999年为B公司贷款1000万元提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所处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者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或管理人员,如果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只要其主要近亲属作为审计客户的员工有权取得该经济利益,并且在必要时能够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 如果其主要近亲属拥有或取得处臵该经济利益的权利,则应当尽快处臵或放弃该经济利益

  所以,假如在2002年A公司为B公司的贷款已经归还,且未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则不影响其独立性,反之影响了独立性。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注册会计师王某的女儿是A公司的总经理,A公司曾经于1999年为B公司贷款1000万元提供

4. 项目组成员王某的妻子拥有甲公司股票1000股,市值为10000元,王某的妻子是

发10%的股票股利,则该股东持股10000*1.1=11000股
则,目前市值为11000*2.3=25300
【摘要】
项目组成员王某的妻子拥有甲公司股票1000股,市值为10000元,王某的妻子是【提问】
发10%的股票股利,则该股东持股10000*1.1=11000股
则,目前市值为11000*2.3=25300
【回答】
这道题是不按同等比例派股利,产生稀释财富问题,10%是根据股票派股,派股后股份是11000,每股收益2.3,得到25300.股东按比例派股票股利是不影响股票价值的,股票估计本身就没有引起权益变化【回答】

5.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

你好啊,其实像你们注册资金800万的话,还有你们认股的话,股份制的话,其实嗯,你们每个人认的是100万国和130万股,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该公发认购的股份是否达到标准,说明理由标准的话,他是达到标准了,但是你们没有没有公开发行的权利【摘要】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某与王某分别认购了100万股和130万股一次缴纳出资,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该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是否达到了标准说明理由?【提问】
你好啊,其实像你们注册资金800万的话,还有你们认股的话,股份制的话,其实嗯,你们每个人认的是100万国和130万股,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该公发认购的股份是否达到标准,说明理由标准的话,他是达到标准了,但是你们没有没有公开发行的权利【回答】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

6.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

【摘要】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某与王某分别认购了100万股和130万股一次缴纳出资,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该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是否达到了标准说明理由?【提问】
正在为您查询,需要一定的时间【回答】
发起人认购资本(出资总额不低于20%,即不低于160万元。本案两人认购总额为230万元,已达标。【回答】

2020年6月20日股款缴足,8月1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问: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提问】

7.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

)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二、3日:

(1)票据持有人收到拒付证明,行使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上市公司的,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6)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

三、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摘要】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某与王某分别认购了100万股和130万股一次缴纳出资,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该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是否达到了标准说明理由?【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最低为30万;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型公司10万元。【回答】
2020年6月20日股款缴足,8月1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问: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提问】
)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二、3日:

(1)票据持有人收到拒付证明,行使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上市公司的,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6)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

三、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回答】

李某和王某两人共同建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该公司发行800万股份,每股一元,李

8. 我和王某同时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去年,王某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便将其所持公司的12%的股权卖给了

问:我和王某同时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去年,王某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便将其所持公司的12%的股权卖给了我一般,也就是说我从王某手上买走了公司6%的股权,加上我之前持有的公司11%的股权,我所持公司股权份额为17%,而王某手上还有6%的股权。但是今年召开的股东会上,股东在行使表决权的时候,公司并未承认我新购买的6%的表决权,仍将其算在王某的头上,我想请问一下,我购买王某所持股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债权投资也称债券投资,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