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吗?

2024-05-14

1. 公积金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吗?


公积金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吗?

2. 住房公积金基数一年可以调整几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一年调整一次的,每年的7月1号开始进行调整,因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之后工资会有所变动,所以很多人在每年的7月份发现自己的工资比上个月少了几百,这是因为用来缴纳公积金了。
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基本都是你的工资,缴存比例从5%-12%不等,看你公司采用的哪个比例,乘于2是因为公司和个人各缴纳一半。不管是公司缴纳的还是个人缴纳的,都是直接进入个人的账户的,意思是到最后都是你的钱,可以用来贷款,也可以提取出来的,这一点与社保是有实质性的区别的。
关于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关于自主缴存人员缴存比例。自主缴存人员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3. 公积金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当年工资变化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公积金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吗?

4. 公积金调整基数是不是一年只能调整一次

是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纳基数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不少单位是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会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在新的一年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的下个月,职工公积金就会以新的缴纳基数计算缴存。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告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6.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公积金基数一年可以调整一次。一、公积金的定义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二、公积金的钱可以取出来吗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需要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通常可以从居住所在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领取。三、取公积金所需提供的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纳基数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不少单位是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会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在新的一年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的下个月,职工公积金就会以新的缴纳基数计算缴存。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告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8.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基数是一年调整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每年的7月1号开始进行调整,因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由于公积金的调整,我们实际到手的工资就会有所变动。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12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办理购房提取时,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有的城市则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职工不仅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还可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3、租房对于很多人来说,尤其是北上广深等热点城市,房租带来的压力也不小。而且随着房价的攀升,房租也不断水涨船高,一年到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公租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赁的房租,让你不用再为房租发愁!4、家庭生活困难可提取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地震、意外人身伤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