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表人诉讼,诉讼代表人

2024-05-16

1. 什么是代表人诉讼,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 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制度既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人进行诉讼提供了可能,又简化了诉讼程序。诉讼代表人制度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使众多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通过诉讼代表人集中实施,扩大了诉讼的容量,避免了因众多当事人直接参与诉讼所带来的诸多问题。
代表人诉讼一般指集团诉讼
集团诉讼(class action)是指一个或数个代表人,为了集团成员全体的共同的利益,代表全体集团成员提起的诉讼。法院对集团所作的判决,不仅对直接参加诉讼的集团具有约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主体,甚至对那些没有预料到损害发生的相关主体,也具有适用效力。

什么是代表人诉讼,诉讼代表人

2. 诉讼代表人是指

法律分析: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方便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3. 什么是代表人诉讼

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方便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一、公司被告了可以更改法人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诉讼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在诉讼中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二、联名起诉需什么条件
联名起诉的条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三、合伙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
1、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有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是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动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按照规定债务承担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
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什么是代表人诉讼

4. 什么是诉讼代表人


5. 什么是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的概念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在中国民事与行政诉讼中,一般指十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
二、诉讼代表人的条件和法律地位
(一)诉讼代表人的条件与人数
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
(2)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3)具有与进行该诉讼相应的能力;
(4)能够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职责。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诉讼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在多数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代理人。具体来讲,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但在处分涉及被代表人的实体权利时,如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三)诉讼代表人的更换
在诉讼中,诉讼代表人不能履行职责或滥用代表权时,可以更换。在需要更换诉讼代表人时,应由被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更换申请。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有理由的,应裁定中止诉讼,然后召集全体被代表人,以推选、协商等方式重新确定诉讼代表人。新的诉讼代表人产生后,诉讼恢复。原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更换后的诉讼代表人有拘束力。
诉讼代表人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当起诉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并且具有相同的诉讼标的时,法院也会建议推举出一名代表人,这名代理人代表大家整合意见参加案件的审理。这样对于推动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出最终裁定的效率都有很大的保障。

什么是诉讼代表人?

6. 什么是诉讼代表人概念是什么?

诉讼代表人的概念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在中国民事与行政诉讼中,一般指十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
一、债权确认之诉被告是谁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
二、集体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三、法院如何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
被多人起诉欠款可以合并为共同诉讼。当事人中一方或者是双方是两个人以上,则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如果一方债务人同时有多个债务,并且多个债权人都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如果是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同一个法院,那么此法院就会进行并案处理,依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来分配债务人的被执行财产。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对于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7. 诉讼代表人要求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代表人是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产生的,
诉讼代表人只是当事人中的一员,因此不具有律师资格
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
代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2)是众多人数的一方当筝人的成员。
(3)能公正地代表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代表人诉讼是通过众多当事人推选出来的,这个代表人首先必须要具有诉讼权利和民事诉讼行为的能力,其次是要能公正的代表各当事人的利益,最后代表人应该是众多人数的一方当事人的成员。
一、递诉状需要委托书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起诉状主要内容(起诉状)
1、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在制作民事起诉状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内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原告应当写明单位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接着还要依次写明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被告应当写明单位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联系电话。如果有第三人,应当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第三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如请求准予与被告离婚、请求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债务等。书写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合法合理。
(3)案件事实。事实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是提起诉讼、实现诉讼请求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基础和依据。事实应当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结果。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一是必须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二是应当围绕诉讼请求叙写;三是既要反映案件的全部情节,又要突出重点。
(4)理由。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应当依事论理,写明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双方发生争议的性质、已经造成的后果以及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然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写明原告提起诉讼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阐述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三点:一是依事论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抓住重点,击中要害;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三是理由与事实、诉讼请求应当一致,不能出现矛盾。
(5)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列写证据应当注意三点:一是证据的名称应当规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是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三是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诉讼代表人要求的规定是什么?

8. 诉讼代表人有什么规定?

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在中国民事与行政诉讼中,一般指十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
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是指诉讼代表人所进行的诉讼应当符合共同诉讼基本条件,如果所代表的当事人不能作为共同诉讼人,也就不能在诉讼中推选代表人代为实施诉讼行为。
但诉讼代表人制度与共同诉讼制度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代表人诉讼中,人数众多一方当事人只要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就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2)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的当事人同意才对其有效的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
但共同诉讼人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基本条件如下:
1、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
2、诉讼代表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3、诉讼代表人具备进行诉讼相适应的能力;
4、须能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的职责。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2.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
3.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既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共同诉讼。
4.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既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诉讼代表人首先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并且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且具备诉讼相适应的能力,能够表达和履行诉讼团和诉讼人的职责,初中代表团是由共同诉讼人来进行推选出的代表。他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共同诉讼人的态度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