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集资入股属于非法集资?

2024-05-14

1. 是否集资入股属于非法集资?

很多公司为了能够让员工能够将自己的工作当做是自己盈利的途径而采取了让员工购买股权成为股东的同时也达到集资的效果,那么,是否集资入股属于非法集资?其实集资入股是现在公司提高盈利效率的很常见的手段,大多数情况都不能算作是非法集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是否集资入股属于非法集资?   集资入股如果遵守法律的规范并不属于违法集资。所以要让员工集资入股问题更合理合法:  应该咨询法律部门,按照法律程序,成立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事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股份制章程要多次与大家讨论。一旦制定通过,就要严格执行。财务还要报表,弄清楚该分红部分、扩大在生产部分、风险部分等。只能入股不能退股,可以 继承 或者转让。转让可以是原始股股价,也可以协商。增股部分也要预算进去最好。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 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你的目标的让员工一起来承担运营风险,不过只需要参与年终分红!你需要跟员工签订入股协议书 按你可以以 合伙协议 的方式把上述事项约定清楚,除了约定上述事项后,还应该约定下列事项。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合伙企业 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 经营范围 ;  (三) 合伙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 清算 ;  (十) 违约责任 。当然作为管理者你可以加入,员工只负责入股承担责任,但日常管理经营权由你来掌握,遇重大决策,员工可参加决策等。 综上所述,能够认定为是非法集资的条件要求时很高的,所以公司为了合法盈利而让员工购买自己的股权筹资并不绝对是非法集资,只有存在主观的恶意吸纳员工的资金的情况才有可能是非法的。

是否集资入股属于非法集资?

2. 非法集资股东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涉嫌非法集资吗


涉嫌非法集资吗

4. 共享股东是否涉及非法集资

法律分析:不涉及,共享股东是共享店铺系统是连接商家与用户的共享平台,为商家吸引客流量、提升业绩、降低管理成本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助力对该行感兴趣的用户转变为分红股东,实现分红收益,最终达到互利共赢。当该用户成为股东后带来的客户消费后,不同等级的股东可获得不同的分成比例的分红。设置为股东进入股东列表,选中开通共享股东权限,方便快捷。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共享股东是否涉及非法集资

共享股东如果具有非法集资的故意,则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一、个人非法集资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组织未经有关机关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一般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前者的立案标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20万元以上,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后者的立案标准为诈骗数额达10万元以上。
二、参与非法集资罪会判刑吗
参与非法集资如果召集了其他人员参加的,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判刑。构成集资诈骗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怎样才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认定如下:
1、非法集资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非法集资,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4、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5、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就实施了诈骗等手段公开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且侵犯了公民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就是非法集资。如果进行非法集资。达到规定的数额,可能会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享股东是否涉及非法集资

6. 股权集资属于非法集资吗

这个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摘录下来供您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第2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6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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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叫非法集资参与人?

一、非法集资参与人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参与者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的定罪标准。
二、三大新特征
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什么叫非法集资参与人?

8. 什么叫非法集资共同犯罪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是指参与非法集资的是单位而非个人。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两条是中国《刑法》第25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