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局大病救助标准

2024-05-14

1. 河北省民政局大病救助标准

各市标准不同。
石家庄市规定,对于特困职工生活救助方面,脱困无望的每户每年救助500元;助学救助方面,当年考入大学救助2500元,当年考入大专救助2000元,当年考入高中救助300元,当年考入研究生救助1000元,就读大中专救助500元;医疗救助方面,患规定范围内重大疾病自付10000元及以上的补助1000元-10000元,符合条件的家属补助不超过5000元。

对于捐款职工及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捐款职工患规定范围内重大疾病、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0元-8000元救助,患规定范围内重大疾病、符合条件的家属补助不超过4000元;捐款职工患其它重大疾病的给予1000元-3000元救助,患其它重大疾病、符合条件的家属补助不超过2000元;遭受意外灾害的给予1000元—3000元救助。

河北省民政局大病救助标准

2. 河北大病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及保险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那么河北大病救助有哪些政策规定呢?河北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是什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大病保险最高报销50万 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颁布,帮助解决了许多患有大病、重病的家庭减轻了财务负担。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全省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其他贫困群体将先后享受特殊的医疗保障救助。
  确保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
  《方案》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医疗保障救助体系,确保“三重保障线”有效衔接,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报销、救助托底、精准保障的原则,探索建立“一站式”医药费用报销机制,明显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方案明确了保障救助对象范围。重点是5类贫困群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四个“特殊待遇”提升基本医保水平
  在基本医疗保险层面,《方案》提出,在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障救助对象的门诊、住院待遇水平,对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一般门诊医疗费封顶线提高到不高于每人每年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非转诊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和目前新农合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70%~85%相比,贫困人口90%的报销比例也提升了5%~20%。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普通慢性病封顶线为6000元/年,报销比例为75%;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重大慢性病封顶线15万元/年,报销比例为90%。原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由统筹区自定,多数统筹区的封顶线为2000元左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重大慢性病比照住院待遇予以报销,报销比例约为70%。门诊统筹、普通住院、门诊慢性病、重大慢性病等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与此相对应,贫困人口的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也得到了提升。
  提高参保资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其他保障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予以资助。
  2016河北大病医保救助政策:大病保险最高报销50万
  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提至50万
  《方案》提出,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
  原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左右,封顶线为20万元左右。对比可知,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得到了大幅提升。
  多角度切入提高救助水平
  《方案》提出,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支付困难并可能导致贫困的,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医疗救助。
  门诊大额慢性病医疗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自付合规费用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
  提高住院救助水平。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7万元,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累计限额内救助80%。对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住院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各市(含定州、辛集,下同)自行确定。
  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将患重特大疾病的,经住院救助后,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对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各市自行确定。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保障救助水平和参保资助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受益
  《方案》将分步实施,2016年8月起,全省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率先受益,享受“特殊的医疗保障救助”。按照要求,各地将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这意味着,我省农村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救助待遇自本月起按新政策执行。
  《方案》提出,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5类贫困群体,纳入实行特殊医疗保障救助试点范围。今年下半年在承德市全域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三项措施” 保障顺利推进
  为保障《方案》顺利推进,我省建立财政资金科学投入机制。提高保障救助水平和参保资助所需资金,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90%,财政直管县负担10%;非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80%,市、非财政直管县各负担10%。
  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人社、民政、财政、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将协调联动,加快建立统一的人员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尽快实现“三重保障线”的“一站式”报销结算。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其余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根据规定的相应救助比例由医院垫付,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同时,健全医保控费机制。全面监控医疗过程和医疗费用支出,严格控制过度医疗、不合理支出。加强综合执法,依法打击恶意套取、骗取医保和救助资金行为。
  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患有指定病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什么条件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都有哪些申请和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德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3、定点医院对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
  4、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
  5、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德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大病医疗救助金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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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北省大病保险政策

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和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一样,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也是要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才能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按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超限部分由保险人赔付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获赔20万元,赔付比例和赔付限额都要高于居民医保。参保职工的保费集中扣缴要享受待遇,就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45周岁以下参保职工每月每人2元、45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每月每人3元。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组织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根据当月被保险人人数,从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提取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向保险人缴纳。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关系终止后,从次月起不再扣缴和划拨。和居民医保一样,职工医保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也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在申报赔偿30个工作日内核定赔付数额,并及时予以赔付。新农合: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河北省的参合农民来说,大病保险新政的实施办法还没制定出来,但河北已经将20种大病纳入了新农合保障范围。这20种大病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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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病保险政策

4. 河北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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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和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一样,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也是要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才能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按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超限部分由保险人赔付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获赔20万元,赔付比例和赔付限额都要高于居民医保。参保职工的保费集中扣缴要享受待遇,就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45周岁以下参保职工每月每人2元、45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每月每人3元。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组织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根据当月被保险人人数,从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提取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向保险人缴纳。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关系终止后,从次月起不再扣缴和划拨。和居民医保一样,职工医保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也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在申报赔偿30个工作日内核定赔付数额,并及时予以赔付。新农合: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河北省的参合农民来说,大病保险新政的实施办法还没制定出来,但河北已经将20种大病纳入了新农合保障范围。这20种大病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5. 河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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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回答】

河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6.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其他救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四条 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专职经办人员,具体承办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以及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加大社会救助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综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社会救助工作绩效。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对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者其供养人申请可以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第十一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指导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具体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二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民主评议,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七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给予分类施保,适当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生活仍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给予生活保障。第十四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核查。

7. 河北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和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一样,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也是要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才能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按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超限部分由保险人赔付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获赔20万元,赔付比例和赔付限额都要高于居民医保。参保职工的保费集中扣缴要享受待遇,就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45周岁以下参保职工每月每人2元、45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每月每人3元。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组织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根据当月被保险人人数,从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提取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向保险人缴纳。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关系终止后,从次月起不再扣缴和划拨。和居民医保一样,职工医保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也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在申报赔偿30个工作日内核定赔付数额,并及时予以赔付。新农合: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河北省的参合农民来说,大病保险新政的实施办法还没制定出来,但河北已经将20种大病纳入了新农合保障范围。这20种大病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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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8. 河北省重大疾病申请流程

您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办理程序:(一)申请。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医疗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二)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要及时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审核,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意见,并书面告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四)发放。医疗救助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至少每半年发放一次。也可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社会化发放。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办理程序:1.申请。由户主向所在地村 ( 居 ) 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一 ) 县民政局发放的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及优抚对象证书。( 二 ) 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正式医药费用发票及处方、疾病诊断书、必要的病历资料。( 三 ) 县医保局开具的医药费用核定单或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证明。( 四 ) 户主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2.评议。村 ( 居 ) 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 召开居 ( 村 )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3天, 群众无异议的,填好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 委托村( 居 )委会在公示栏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报县民政局;4.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要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 委托村( 居 )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 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标准比例和最高限额,交县医保局核定;5.救助。县医保局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进行审查, 对符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费用总额按县民政局签署的意见办理, 实行救助。救助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 对1000元以下的可直接给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