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汇款生活费算个人收入吗

2024-05-13

1. 境外汇款生活费算个人收入吗

境外汇款生活费不算个人收入,算是他人赠与。
跨境汇款是指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向大陆以外地区银行开户的收款人进行外汇汇款的业务。跨境汇款既有电讯费,又有手续费,操作比较费时。
由于跨境汇款手续费一般都有最高限额,建议在最高限额内尽量增加单次汇款金额,以减少汇款笔数,省去每笔汇款的电报费。
跨境汇款—--国内银行手续费一览
中国银行:
柜台: 手续费1‰,最低50rmb,最高260rmb,电讯费80rmb。 网上银行:按柜台手续费的8折收取。
工商银行:
柜台: 手续费1‰,最低50rmb,最高260rmb,电讯费150rmb。 网上银行:按柜台手续费的8折收取,手续费最低16rmb,最高160rmb 工银速汇:按柜台手续费的8折收取。
招商银行:
柜台: 手续费1‰,最低100rmb,最高1000rmb,电讯费150rmb。 网上银行:手续费1‰,最低100rmb,最高1000rmb,电讯费150rmb。 注:需开通网上银行专业版,才能在网上银行进行换汇和境外汇款。
建设银行:
柜台: 手续费1‰,最低20rmb,最高300rmb,电报费80rmb。 网上银行:手续费1‰,最低20rmb,最高300rmb,电报费80rmb。
注:用网银做境外汇款,手续费是换算成外币进行扣除,所以换汇时可多换出一部分作为手续费。
交通银行:
柜台: 手续费0.6~1‰,最低20~50rmb,最高250rmb,电讯费80~150元。 网上银行:
普通汇款:手续费0.5‰,最低20~50rmb,最高250rmb,免电报费。
快速汇款:手续费0.6~1‰,最低20~50rmb,最高250rmb,电讯费减半收取。 注1:开通有U盾的网上银行,才能做跨境汇款。

境外汇款生活费算个人收入吗

2.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收到外汇时可以确认收入吗?还未付款给供货商怎么样确认成本?

回复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收到外汇后,具体确认收入要综合好几种情况来分析。因为外汇的收入里面成本主要有除了货物成本外贸手续费之外还要考虑产品的运输条款。
正常情况下,收入的外汇应算应收,而外贸企业付给工厂的产品费用为应付。没付款给供应商的话,你可以估算通过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外贸收汇时外贸产生的手续费也是成本。还有相当一部分的费用是根据你的运输条款来确认的。比如到岸价、离岸价和抵岸价你承担的费用成本各不相同。
你需要承担的运费要看实际贸易条款,这都是你的产品成本。你要从外贸收汇的费用中减去以上我说的这些费用,才能算出成本。当然,如果你的产品是享受退税的,记得退税也是你的利润一部分。

3. 外汇手续费怎么做账

人民币结汇或者使用时产生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财务费用”科目具体核算包括企业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等费用。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我国会计法规定,中国境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汇入了外币计入美元账户要按人民币价值进行登记。外汇交易中,因汇率变动而产生汇兑差额的,则对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来说,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对于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来说,汇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外汇手续费怎么做账

4. 我国的财政收入包括外汇收入吗?

  不包括。
  财政收入是税收、各种费等的收入。外汇储备是由于外国资金进入,由于外币不能在国内流通,必须换成人民币才能使用的资金储备。外汇储备是不能直接用于政府购买、政府投资和转移支付的。但是财政收入是政府手中可以支配的资金。而外汇储备因为不能流通,所以就不具有可用性。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5. 国外银行扣手续费怎么,国内银行不出任何票据,怎么入帐?

我们公司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要外汇管理局没有意见,即使没有相关凭证也可以直接入帐,因为这是国际惯例,税务局不会说话的。

国外银行扣手续费怎么,国内银行不出任何票据,怎么入帐?

6. 出口外汇收入的账务处理

1、我国会计法规定,中国境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此,收入了外币计入美元账户也要按人民币价值登记。汇率,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的外汇汇率,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按收到汇款当日央行公布的中间价作为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进行登记。如果人民币结汇或者使用时,当期汇率如入账汇率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2、按实际到账登记银行,少收的部分如果是未付款,可以计入应收账款(税略)。如果是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130*汇率
       应收账款—***   或 财务费用—手续费   10*汇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就支付这么多,就不用做应收了,等于是折价销售。折价销售按实际售价计入收入和计算税金。
3、发货时
借: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当日美元汇率与入账时汇率差额,如果贬值分录相反)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50*当日汇率
4、可以。记账本位币不是说你的账户里是人民币,而是以人民币作为记账金额,银行里的实际存款还是美元。如果结汇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或相反分录)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补充问题:
1、你们合同约定的是离岸价格,这样运费由对方支付,但你们办理手续,这样代收的运费计入其他应付款
收到运费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30*汇率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0*汇率
       贷:其他应付款—运费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2、作为暂付款处理,等具体金额确定或收到票后再补充登记,多退少补,例如,先支付20,后结算是30
支付20时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20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20
按实际结算金额补充登记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10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10
如果先支付了50,后结算为30,将多余的20红字冲回。
如果结算运费大于对方支付的运费,如,对方支付了30元,最后结算为35元,这5元计入销售费用,而不是核销其他应付款。

7. 外汇的货款被中间行扣款如何做账

这是常见情况,因为扣款是国外中间行而不是国内银行,所以扣款后拿不到票据是很正常的,不过有时候收汇水单上会体现国外中间行手续费字样。账务上直接做财务费用-手续费,没有票据也是可以的,这类费用税务局是承认的,可以税前列支。

外汇的货款被中间行扣款如何做账

8. 公司的外汇收入要交税吗?

需要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