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有何异同

2024-05-14

1. 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有何异同

风险投资(VC):VC所投的通常是一些中早期项目,经营模式相对成熟,一般有用户数据支持,获得了市场的认可,且盈利能力强,在获得资金后进一步开拓市场可以继续爆发式增长。投资节点一般为在死亡之谷(VALLEY OF DEATH)的谷底。VC可以帮助创业公司速提升价值,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为后续融资奠定基础。
私募基金(PE):PE所投的通常是一些是Pre-IPO阶段的公司,公司已经有了上市的基础,PE进入之后,通常会帮助公司梳理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募集项目,以便能使得至少在1-3年内上市。

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有何异同

2. 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有何异同

风险投资(VC):VC所投的通常是一些中早期项目,经营模式相对成熟,一般有用户数据支持,获得了市场的认可,且盈利能力强,在获得资金后进一步开拓市场可以继续爆发式增长。投资节点一般为在死亡之谷(VALLEY
OF
DEATH)的谷底。VC可以帮助创业公司速提升价值,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为后续融资奠定基础。
私募基金(PE):PE所投的通常是一些是Pre-IPO阶段的公司,公司已经有了上市的基础,PE进入之后,通常会帮助公司梳理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募集项目,以便能使得至少在1-3年内上市。

3. 什么是PE私募股权和VC有什么区别

企业发展,从小到大。越靠前、成长风险越大。

所以通俗的简而言之:
PE私募股权,国内的投资公司一般投向于成熟期的公司,购得这些公司的股份,并持有以期在未来公司上市后(公司要上市,理清股权关系,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必须的背景下;一般经过辅导期期且申报后的)、或新三板、或MBO、或其他财务或金融方式退出卖出股份,赚钱利润。

VC,一般是指投资于初创期的公司、一般以高科技小公司为主(包括互联网公司、IT公司、新技术型公司等),这些公司一般成立时间不长,甚至是只有技术专利、其他一切都没有积累。
所以此类公司,一般具备技术优势、成长潜力大,成功概率非常小等特色。成功的案例有无锡尚德、阿里巴巴等。
所以,目前,国内大多数投资公司做的比较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比较困难,投资者(提供资金方)不认同。所以只有一些资本玩家个人投资、以及国际玩VC比较有丰富经验的公司、譬如软银等,这些玩家在玩。

随着PE资金项目竞争白日化、价码越来越贵,国内经济转型(必须有国家级别扶持政策出台)大好机遇,VC自然将会成为新的蓝海得到投资公司的重视。现在的短板在于,人才,投资者信心,没政策支持。

所以,综合上述。PE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在我国A股上市有着高市盈率的诱惑下,资金蜂巢般的涌入,有些投资公司做的项目、资金上半年一季度进,下半年第4季度、或第二年上半半年第一季度,所投的企业成功上市,在锁定期期满后即可抛售。行情比较好的时候,退出时与买入的市盈率之比至少有10倍,即投资收益是1000%。
而这些往往是在2-5年间,就有了收益,这当然很诱人了。

什么是PE私募股权和VC有什么区别

4. PE 私募基金 和 VC 风险投资的区别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
Venture Capital五个阶段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无不涉及到较高的风险,具体表现有项目的筛选、尽职调查、后期监控、知识产权、选择技术、公共政策、信息高度不对称、道德品质、管理团队、商业伙伴、财务监管、环境、税收、政治、沟通平台等。在西方国家,据不完全统计,Venture Capitalists(风险投资家)每投资10个项目,只有3个是成功的,而7个是失败的。正是因为这样,在风险投资界才会奉行“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分散组合投资原则。
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控股,无论成功与否,退出是风险投资的必然选择。引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上市(IPO)、收购和清算。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公司进行IPO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境内股份制公司去境外发行H股的形式实现海外上市;境内公司境外借壳间接上市、境内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境内设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内主板上市;境内公司境内A股借壳间接上市;另外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内公司A股借壳上市。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
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按照投资阶段,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可划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等等。
国内活跃的PE投资机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如The Carlyle Group,3ipuorgetc;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如:Morgan Stanley Asia,JP Morgan Partners,Goldman Sachs Asia,CITIC Capital etc;
三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出台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弘毅投资,申滨投资等;
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如GE Capital等;
五是其他如Temasek,GIC。
PE与VC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
另外,PE基金与内地所称的“私募基金”有着本质区别。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二级市场)的基金。

5. VC(风险投资)属于PE(私募股权)的一种吗?还是2者根本就不同?

PE与VC介绍 

国内PE的概念

“PE”即Private Equity,我们将其译为“私募股权”。

在国内,也有不少同仁将其翻译为“私人股权”、“私人权益”、“私人股权投资”、“私人权益资本”等等,与其直接关联的重要概念有: 

(1)PE Investment,私募股权投资; 

(2)PE Fund,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PE)是一种金融工具(FINANCE INSTRUMENT),也是一种投融资后的权益表现形式。 

私募股权(PE)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贷款(loan)、股票(stock)等具有同质性。但其本质特征(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私募股权(PE)不是一种负债式的金融工具,这与股票(stock)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贷款(loan)等有本质区别;

第二,私募股权(PE)在融资模式(financing mode)方面属于私下募集(private placement),这与贷款(loan)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股票(stock)等有本质区别;

第三,私募股权(PE)主要是投资于尚未IPO(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而产生的权益;

第四,私募股权(PE)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地交易;

第五,其他从略。 从法律的角度讲,私募股权(PE)体现的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它与债(debt)有本质的区别。

总之,私募股权(PE)是Equity(股权或权益)之一种,既能发挥融资功能,又能代表投资权益。 



关于VC的概念

在中国,VC是个舶来品,刚开始被中国媒体翻译为“风险投资”且一直沿用到20世纪末期,后来一些人根据百科全书解释将其翻译为“创业投资”。于是,原来的一些文献、政府文件所使用的“风险投资”概念渐渐演变为“venture capital”各自表述,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部委文件中相继出现了“创业投资”这个译法。而这两种表述后来竟然演变成了水火不相容甚至由此考虑的政策着眼点都大相径庭,“风险投资”论者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冲动,“创业投资”论者强调被投资对象的创业特性。由于争执双方都有行政、立法话语权,所以由人大和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常常是“风险投资”,而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等部委发布的文件则多是“风险投资”,如2006年3月1日生效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后来经过多方查考,两种理解其实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进行表述,然而又不能完全概括。因此,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配套政策中,第一次把“venture”的两种含义都写入了政府文件。为此,由科技部、 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推出的大型调查报告也从2006年更名为《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至此,官方的解释和表述口径才渐渐走向统一。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Venture Capital五个阶段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无不涉及到较高的风险。 

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在国内的一般机构调研报告中,一般都将这两个概念统一为风险投资的通用表述。简称则为PE/VC。如果非要发掘他们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1) 投资阶段,一般认为PE的投资对象主要为拟上市公司,而VC的投资阶段相对较早,但是并不排除中后期的投资。

2) 投资规模,PE由于投资对象的特点,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较大。VC则视项目需求和投资机构而定。

3) 投资理念,VC强调高风险高收益,既可长期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管理,也可短期投资寻找机会将股权进行出售。而PE一般是协助投资对象完成上市然后套现退出。 

4) 投资特点, 而在现在的中国资本市场上,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机构如凯雷(Carlyle)也涉及VC业务,其投资的携程网、聚众传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资。

另外,PE基金与内地所称的“私募基金”有着本质区别。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二级市场)的基金。

VC(风险投资)属于PE(私募股权)的一种吗?还是2者根本就不同?

6. 私募股权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的区别

在实务中,常有客户咨询和困惑,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有什么不同,尤其在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为同一部门的情况下,且新的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即-证监会新颁布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又专章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规定,而过去十部委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废止的情况下,两者还有什么不同?如何理解并执行,针对这些问题,便于客户和读者了解,我们特编写此文。
一、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类特殊的股权投资基金,两者有差异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权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由该定义可看出,创业投资基金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但是为什么办法要单独一章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规定呢?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的说明,“由于其主要投资小微企业,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世界各国均通过特别立法,一方面明确财税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监管引导,以确保政策目标实现。”办法为创业投资基金专章作了特别规定:一是参照国际通行定义和2005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投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规定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并从衔接已经建立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考虑,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基金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四是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而且规定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虽然根据办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但从基金业协会核实的信息反馈,目前对于两种基金相应登记备案管理以及后续会员服务并未做区别对待。
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受创投办法约束
根据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布通知,明确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职责赋予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后者是2005年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个部委共同发布的部门规章,从效力上讲由于二者均属于部门规章,在并未明确废止创投办法的情况下,两部办法应当同时有效。其次,后者应当认为是特别法,一般意义上而言,在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所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应当接受创投办法约束。
三、创业投资基金与一般股权投资基金优劣比较
(一)法规对创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较高
据创投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具体差别见下表。
2.业务禁止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具体差别见下表。
3.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
4.最短存续期限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九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限制。
税收方面的差别请参见下表。
(二)设立创投基金有机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与相关政策倾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意见中明确“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后续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章,规范与引导政府资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进行相关项目申请。
为了便于读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
   
备注
   


设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伙制
(3)契约制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契约型股权投资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募得的资金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或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
   


注册资本
   
 
各地的标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
   
 
一般表述:从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管理。
(1)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2)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3)提供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服务;
(4)股权投资咨询服务。
   
 
一般表述:为创投企业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服务。
(1)创业投资业务。
(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登记备案
   
 
 
1.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2.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各地区在税收方面的具体政策不尽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在税收优惠方面的相关规定较为完善。
   


特别规定
   
 
 
 
无特别规定

7. ...风险投资 (VC)、PE 的区别是什么?


...风险投资 (VC)、PE 的区别是什么?

8. PE与VC及私募基金的区别?

PE与VC及私募基金在性质和使用用途上有所不同。
1、性质上有所不同
风险投资主要是指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公司股份。风险投资是私人股权投资的一种形式。PE投资是“私募股权投资”,是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
2、使用用途上有所不同
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风投公司的资金大多用于投资新创事业或是未上市企业(虽然现今法规上已大幅放宽资金用途),并不以经营被投资公司为目的。
而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面向有风险辨识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扩展资料: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PE投资采取的是非公开的私募形式,只吸收少数机构和个人参与。其次,PE投资的存续时间比较长,且缺乏公开交易市场。这个特点决定了PE投资的流动性差,只适合高净值客户的闲散资金,例如用资产总额的5%-10%进行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PE投资
百度百科-风险投资
百度百科-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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