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创始人退出,他手里的股权怎么办

2024-05-12

1. 联合创始人退出,他手里的股权怎么办

联合创始人离职时,收回他的股权

你有一个很不错的创业计划,还找到一个很棒的联合创始人,你们决定先五五分配股权。最初两个月,你们非常勤奋地工作。但是,你的联合创始人不想继续干了,离职后去了一家高大上的公司工作。但是你还是觉得这个创业计划很有前景,于是继续坚持。两三年后,创业项目已经发展很好,有大公司准备并购你的公司,开出了不菲的并购价格。你辛苦的努力总算得到了回报。这时,早已离职的联合创始人回来了,按他的持股比例 50%,要求获得一半的并购价款。

事实上,类似的问题在创业过程中非常常见,知乎上也有很多相似的问题。不用等到创业企业被并购,留守的创始人们就已经在为离职创始人手中的股权而苦恼了。而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就是为了解决这种问题的一种方案。大多数创业企业不怎么重视这种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并往往因此毁于一旦。

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是指:(1)每个创始人在一开始就会获得属于他的全部股权;(2)如果创始人中途离开创业企业了,创业企业有权以极低的价格,回购创始人一定比例的股权。

比如,在前面的例子里,如果创业企业事先设定了成熟机制,联合创始人创业两个月后就离开了创业企业,将来出售公司时的价款,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因为已经在他离开公司时,公司已经回购了他手里的股权。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是在限制创始人的股权,其实这种做法是有利于创始人的。这种机制合理地平衡了留守创始人和离职创始人之间的利益。可以说,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是创始人和创业企业最好的 “朋友”:一方面,离职创始人带着股权离职,将会严重损害留守创始人的合理利益,削弱其继续工作的积极性,而这一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此风险;另一方面,这一机制也能够激励每个创始人都朝同一个目标共同奋斗,即创建一个成功的企业。

让联合创始人一批一批地获得股权

创始人分得的股权,是用来奖励他在企业初创阶段的巨大贡献。但是,创始人的这种贡献,是在相对较长的一段创业期里,逐渐释放出来的。所以,可以把创始人获得的股权,视为他在这段创业期里挣来的工资。因此,可以把创始人分得的全部股权分成若干批次,像发工资一样,然后每间隔一段时间,让创始人获得一小批股权。

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可以分为期限模式(Time Based Vesting)和目标模式(Milestone Vesting)。期限模式是指,创始人股权按期限分批成熟,成熟期可以是四年,也可以是三年、二年。目标模式是指,创始人股权按照阶段性的目标来分批成熟。

通常情况下,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设定四年的成熟期,其中第一年是创始人的最短服务期(即 cliff)。如果创始人把全部工作时间都投入创始企业,在工作满了第一年后,可以一次性成熟其股权的四分之一;在此之后,才开始按月或季度,一批一批地成熟后续的股份,比如每个月成熟 1/48,直到干满 48 个月(4年)后,全部股权成熟。这种期限模式,是最常见的创始人股权成熟模式。

因此,如果创始人分得了公司 50%的股权,在干满两年后离开,那么这 50%中的一半(即公司股权的 25%)就已经成熟了,他可以继续持有这 25%的股权,剩下的 25%被公司以极低价回购。如果创始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到一年,没有达到最短服务期,那么连第一批股权(即四分之一)都还没有成熟,所以最后他在离开时不持有公司任何股权,全部股权都被公司回购。如果他干到了第 366 天才离职,那这四分之一就成熟了,公司只能回购剩下的四分之三,所以他还能继续持有 12.5%的公司股权(即 50%的四分之一)。

当创业企业实现某些阶段性的目标后,创始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才能成熟。因此,创始人的股权成熟,不是以他的服务期挂钩的,而是与他的某种绩效挂钩。比如,在产品测试版发布时,股权成熟四分之一;正式版发布时,继续成熟一部分股权;2.0 版本发布时,再成熟一部分股权。如果产品测试版还没有发布出来之前,创始人就离职的,那么他的股权都没有成熟,公司都可以回购,此时创始人离职时一点股权都带不走。

目标模式下的目标设定一定要非常明确,否则如果各方对目标的理解不一样,很可能会在目标是否已经实现的问题上发生争议。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股权成熟的阶段性目标是发布产品测试版,那么准备离职的合伙人很可能在还未准备就绪时,就匆匆把测试版发布出来。
我认为,创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可以作为股权成熟阶段性目标的事项,比如:实现 A 轮融资时,股权成熟一部分;app 活跃用户数达到一定量时,股权成熟一部分;餐厅分店开到第 X 家时,股权成熟一部分;连续三个月的月均营业收入达到某一标准时,股权成熟一部分。

联合创始人退出,他手里的股权怎么办

2. 要如何退出公司股份


3. 我是本公司股东,现在想退出,股份没有人接手,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合法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一是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从而退出公司。但如你描述,目前没有人愿意受让你的股权,所以该条途径目前看来存在实现的障碍。

二是通过定向减资的形式退出公司,也就是说,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金额即为你所持公司股权的金额。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减资的决议必须经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所以,如果你所持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那么你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减资,从而退出公司。但是如果你所持表决权未超过三分之二且其他股东不同意通过减资程序让你退出公司,那么该条途径也会存在实现的障碍。

三是在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你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从而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三种情形: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几种情形: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是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所以你可以根据你所在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察是否存在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和股份的情形,进而要求公司回购你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从而实现退出。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本公司股东,现在想退出,股份没有人接手,怎么办?

4. 公司股份退出问题 ??

您好。看您的提问,公司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想要退出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手段来办理:1、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2、向公司申请减资;3、向公司申请回购股份;4、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5、公司破产清算之后退出。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清算退出:《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是比较复杂的,并且当事人不可以擅自退出,因为擅自退出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构成该罪的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罚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应该及时的缴纳,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6. 我投资入股了一家公司,后来创始人要卖掉,我能保留我的股份吗,还是需要我的同意?

你当然可以保留你的股权。
创始人是不是股东?是股东可以处理他自己的股权,或是内部转让或是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没有限制,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创始人不是股东,就没有权利卖掉公司。

7. 公司股份退出问题 ??

您好。看您的提问,公司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份退出问题 ??

8.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想要退出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手段来办理:1、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2、向公司申请减资;3、向公司申请回购股份;4、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5、公司破产清算之后退出。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清算退出:《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是比较复杂的,并且当事人不可以擅自退出,因为擅自退出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构成该罪的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罚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应该及时的缴纳,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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