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2024-05-13

1. 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保险利益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法院起诉的,法院通常将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签订合同一方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2. 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保险利益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法院起诉的,法院通常将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签订合同一方的财产权益。
一、婚前买的保险到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分割保单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并且按照以下办法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养老保险。
3、如果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续交保险费的话,那么续交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具体将按以下办法分割:
(1)退保后分割现金;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二、给配偶买的保险离婚后怎么办
给配偶买的保险离婚后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分配。婚姻期间内为配偶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为配偶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需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保险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保险能否算个人财产
离婚时应具体分析保险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分析如下:
一、婚前全额购买或婚后全部购买个人财产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归被保险人所有,不受未来婚姻变化的影响;
二、婚后由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现金价值平分,如果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投保人应向另一方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孩子投保的,一般视为给孩子的礼物,离婚时无需分割;
3、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保险,残疾或疾病保险金都归被保险人所有,不可分割;
4、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保险,死亡保险金都归受益人所有,不可分割;
5、婚后购买的生存年金保险,即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龄支付保险金的保险,由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平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离婚了怎么处理保险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3、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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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保险利益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向法院起诉 的,法院通常将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签订合同 一方的财产 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保险利益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法院起诉的,法院通常将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签订合同一方的财产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6. 离婚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保险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如果是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了,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按照保险的性质来进行处理,比如社会保险里面的基本养老金,这一部分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进行分割,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可以选择退保,让保险公司为双方办理退保登记,双方取得保单的现有价值后,再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双方不退保的,也可以变更投保人,然后给对方一些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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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了,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按照保险的性质来进行处理,比如社会保险里面的基本养老金,这一部分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进行分割,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可以选择退保,让保险公司为双方办理退保登记,双方取得保单的现有价值后,再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双方不退保的,也可以变更投保人,然后给对方一些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