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2024-05-15

1. 什么是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一、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CLEANBILLFORCOLLECTION)
是指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一般来讲,光票托收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佣金、样品费、寄售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用。
光票托收的汇票,可以是即期汇票,也可以是远期汇票。如果是即期汇票,代收行应于收到汇票后,立即向付款人提示,要求付款。付款人如无拒付理由,应立即付款赎单。如果是远期汇票,代收行应在收到汇票后,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以肯定到期付款的责任。付款人如无拒绝承兑的理由,应立即承兑。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于到期日再作提示,要求付款。若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除非托收委托书另有规定外,应由代收行在法定期限内,做成拒绝证书,并及时把拒绝情况通知托收行,转告委托人,以便委托人采取适当措施。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BILLSFORCOLLECTION)
“跟单托收结算方式”的一般做法:跟单托收是由卖方开立跟单汇票(即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提据一起)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收货款。其中,也有以发票代替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银行托收,以避免进口方印花税的负担。
二、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的区别
第一,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简称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方式;
第二,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鄄CEPTANCE,简称D/A)。是指代收行当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时,由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交单方式。
根据国际习惯做法,出口国银行的费用由出口商承担,进口方银行的费用则由进口商承担。而代收行,也就是进口国银行收到此笔单据后,即根据托收行的要求通知所在国的进口商,进口商拿着货款来到代收行,付款赎单。代收行收到货款后,扣除自己的费用,将此笔款项汇给出口国的托收银行,由托收行通知出口商并划入其账户,一笔托收业务就告完成。这一过程称作“托收”,英语叫做“ONCOLLECTIONBASIS”。

什么是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2. 光票托收和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光票托收和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1.光票托收。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光票托收方式结算有关款项;
②出口人开立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汇票交给代收行;
④如果是即期汇票,托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如果是远期汇票,托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并要求对方办理承兑;
⑤进口人付款;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即期付款单。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
⑤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3.远期付款交单。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4.承兑交单。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综上所述,光票托收和和跟单托收区别正如上述文章中所罗列的四点明显特征,大家在市场中遇到二者时只要根据上述内容就可以将二者清楚地区别开来。其实者两种托收方式不仅存在形式上的不同,而且所产生的法律效果都是非常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应当仔细阅读文章并加以区分以免遭受损失。

3. 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有什么区别

1.光票托收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光票托收方式结算有关款项;出口人开立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汇票交给代收行;如果是即期汇票,托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如果是远期汇票,托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并要求对方办理承兑;进口人付款;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即期付款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3.远期付款交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4.承兑交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有什么区别

4. 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
是指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一般来讲,光票托收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佣金、样品费、寄售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用。
光票托收的汇票,可以是即期汇票,也可以是远期汇票。如果是即期汇票,代收行应于收到汇票后,立即向付款人提示,要求付款。付款人如无拒付理由,应立即付款赎单。如果是远期汇票,代收行应在收到汇票后,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以肯定到期付款的责任。付款人如无拒绝承兑的理由,应立即承兑。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于到期日再作提示,要求付款。若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除非托收委托书另有规定外,应由代收行在法定期限内,做成拒绝证书,并及时把拒绝情况通知托收行,转告委托人,以便委托人采取适当措施。
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结算方式”的一般做法:跟单托收是由卖方开立跟单汇票(即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提据一起)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收货款。其中,也有以发票代替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银行托收,以避免进口方印花税的负担。
一、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的区别
第一,付款交单(简称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方式;
第二,承兑交单(简称D/A)。是指代收行当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时,由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交单方式。
根据国际习惯做法,出口国银行的费用由出口商承担,进口方银行的费用则由进口商承担。而代收行,也就是进口国银行收到此笔单据后,即根据托收行的要求通知所在国的进口商,进口商拿着货款来到代收行,付款赎单。代收行收到货款后,扣除自己的费用,将此笔款项汇给出口国的托收银行,由托收行通知出口商并划入其账户,一笔托收业务就告完成。这一过程称作“托收”,英语叫做“ONCOLLECTIONBASIS”。
托收协议概念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的规定,托收协议是指银行和社保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所谓托收是指托收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举例:比如说我公司的电话费,不想每月去电-信公司交,就在办理电话安装时与电-信公司的缴费方式上选择委托银行进行缴纳,并有与我开户银行有个三方协议。这样电-信每月出的费用单,送与我公司的开户行,开户行见到电-信的费用发票,按票将款划给电-信公司的账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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