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脱贫不脱政策

2024-05-13

1. 什么叫脱贫不脱政策

脱贫不脱政策指的是贫困户、贫困县在国家帮助下成功脱贫后暂时不会取消政策,以防止再次返贫。为了巩固脱贫成果,贫困县脱贫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据扶贫办介绍,剩下的80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都将按照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西部地区低于3%的标准,以及县级申请、省级评估、中央核查评估、省里批准宣布的程序退出。为了巩固脱贫成果,中央还将建立抽查机制,保障脱贫不返贫。

扩展资料:黟县脱贫不脱政策案例报道:
碧阳镇丰梧村村民汪群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14年被纳入贫困户范畴。随着身体的好转,加上政府的帮助,汪群英的生活越来越好,并在2016年光荣脱贫。但是,天有不测风云,2017年底,她的病情突然恶化,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汪群英陷入绝境。
在这个时候,她的帮扶人,镇、村两委及县民政局纷纷对她施以援助之手,告诉她虽然脱贫了,但还能享受所有的健康扶贫政策。县民政局还通过病中救助政策,为她送去两万元的借款。虽然汪群英已经脱贫,但脱贫不脱策重新点燃了她生活的希望。术后,汪群英恢复良好,手术花费的14.7万元也报销了近9万元。
据了解,该县对已脱贫户保持帮扶力度不减,帮扶政策不变,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走访,加强与已脱贫户联系交流,了解生活困难,时刻监测返贫苗头。
制定政策补丁,对2014、2015年度已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新农合代缴、住院诊疗自付合规费用“政府兜底”、慢性病门诊“180”补充保障、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保证2014-2015年已脱贫户也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为2014、2015年已脱贫户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了保障。
完善防范返贫机制,印发防范返贫机制实施意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及时掌握脱贫户发展动态,建立应急预案,从源头上、机制上严防返贫现象的发生。全县贫困人口从2014年的2741户6000人降至2017年底的48户128人,贫困村已全部出列,无一人返贫。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脱贫不脱政策,攻克深度贫困
参考资料来源:中安在线-黟县积极落实脱贫不脱政策

什么叫脱贫不脱政策

2. 脱贫不脱政策

法律分析:脱贫不脱政策指的是贫困户、贫困县在国家帮助下成功脱贫后暂时不会取消政策,以防止再次返贫。为了巩固脱贫成果,贫困县脱贫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3. 脱贫不享受政策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贫困户、贫困县在国家帮助下成功脱贫后暂时不会取消政策,防止再次返贫。为了巩固脱贫成果,困县脱贫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贫困人口脱贫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指标是“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具体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脱贫。指的是贫困户、贫困县在国家帮助下成功脱贫后暂时不会取消政策,防止再次返贫。为了巩固脱贫成果,困县脱贫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脱贫不脱政策的意义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第三条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脱贫不享受政策是什么意思

4. 脱贫不脱政策四不脱

脱贫四不脱。指的是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不脱责任,才能确保扶贫干部不是走过场,真正负起责任。不脱政策,是为了确保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性和延续性。不脱帮扶,就是要继续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帮扶。不脱监管, 就是对已脱贫单位继续进行严格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确保脱贫成果,防止反复。脱贫不脱政策指的是贫困户、贫困县在国家帮助下成功脱贫后暂时不会取消政策,以防止再次返贫。为了巩固脱贫成果,贫困县脱贫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据扶贫办介绍,剩下的80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都将按照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西部地区低于3%的标准,以及县级申请、省级评估、中央核查评估、省里批准宣布的程序退出。为了巩固脱贫成果,中央还将建立抽查机制,保障脱贫不返贫。【扩展资料】黟县脱贫不脱政策案例报道:碧阳镇丰梧村村民汪群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14年被纳入贫困户范畴。随着身体的好转,加上政府的帮助,汪群英的生活越来越好,并在2016年光荣脱贫。但是,天有不测风云,2017年底,她的病情突然恶化,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汪群英陷入绝境。在这个时候,她的帮扶人,镇、村两委及县民政局纷纷对她施以援助之手,告诉她虽然脱贫了,但还能享受所有的健康扶贫政策。县民政局还通过病中救助政策,为她送去两万元的借款。虽然汪群英已经脱贫,但脱贫不脱策重新点燃了她生活的希望。术后,汪群英恢复良好,手术花费的14.7万元也报销了近9万元。据了解,该县对已脱贫户保持帮扶力度不减,帮扶政策不变,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走访,加强与已脱贫户联系交流,了解生活困难,时刻监测返贫苗头。制定政策补丁,对2014、2015年度已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新农合代缴、住院诊疗自付合规费用“政府兜底”、慢性病门诊“180”补充保障、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保证2014-2015年已脱贫户也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为2014、2015年已脱贫户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了保障。完善防范返贫机制,印发防范返贫机制实施意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及时掌握脱贫户发展动态,建立应急预案,从源头上、机制上严防返贫现象的发生。全县贫困人口从2014年的2741户6000人降至2017年底的48户128人,贫困村已全部出列,无一人返贫。

5. 脱贫不脱政策四不脱

法律分析:“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脱贫不脱政策四不脱

6. 什么是脱贫还享受政策?


7. 已脱贫享受政策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已脱贫享受政策是已享受国家政策帮扶,已达到脱贫状态。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已脱贫享受政策是什么意思

8. 脱贫不脱政策持续多少年

法律分析:贫困家庭有相对稳定可靠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经村民民主评议,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可宣布脱贫。要精准认定脱贫对象,凡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扶贫建档立卡户和农村低保家庭,均不能宣布脱贫;
达到脱贫标准的可有序退出,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宣布脱贫后,医疗、教育、住房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
对于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