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业务的管理

2024-05-13

1. 表外业务的管理

一、国际上对表外业务的管理。“巴塞尔协议”将表外融资工具按其风险程度分为5类,并赋予不同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以便将表外项目转为表内项目,同银行的资本金大小联系起来。二、中国银行表外业务的管理。按照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把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分为十一类进行管理:(一)等同于直接信用形式。(二)特定交易项下的或有项目。(三)短期内可以自动清偿和与贸易有关的或有项目。(四)回购协议。(五)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六)买入远期资产。(七)票据发行和循环包销便利。(八)初始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可随时无条件取消的承诺。(九)初始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其他承诺。(十)利率、汇率合约。(十一)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

表外业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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