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事件的详细经过是什么?

2024-05-15

1. 蓝田事件的详细经过是什么?

蓝田事件的详细经过是:
2001年10月,一位叫刘姝威的女人,以一篇600字的短文对蓝田神话直接提出了质疑,这篇600字的短文是刘姝威写给《金融内参》的,它的标题是《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文章在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向情况和偿债能力作了详尽分析后,得出结论是蓝田业绩有虚假成分,而业绩神话完全依靠银行贷款,20亿贷款蓝田根本无力偿还。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采用多种造假手段,一幕股市丑剧由此开始被揭开,蓝田的贷款黑洞公布于众。此后不久,国家有关银行相继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新的贷款。
蓝田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一系列欺诈案的之一,被称为"老牌绩优"的蓝田巨大泡沫的破碎,是继银广夏之后,中国股市上演的又一出丑剧,成为2002年中国经济界一个重大事件。

蓝田事件的详细经过是什么?

2. 蓝田事件的详细经过

2002 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一位儒雅、文静的女性知识分子走上颁奖台,她就是被称为“与神话较量的人”——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她用区区600 字,粉碎了一个股市帝国的神话!为国家挽回的经济和政治损失不可估量。刘姝威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意外地卷入了后来震惊全国的“蓝田事件”的。自1996 年上市以来,以 5 年间股本扩张了 360 %的骄人成 绩,创造了中国股市神话的蓝田,净营运资金已经下降到_1.27 亿元。也就是说 “蓝田已经没有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了,它完全是依靠银行贷款维持生计。”由 此,刘姝威得出结论:这是非常危险的,对蓝田危险,对银行更危险!(中国蓝 田总公司始建于 1980 年 7 月,曾经在 1998 年抗洪救灾时,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 联播之后,斥资 2 亿元的费用,长时间地插播“野藕汁”、“野莲汁”的广告, 给广大电视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仿佛是中国农业企业的典型, 一个以养殖、 饮料和旅游为主的企业。在不到 10 年间,它就创造了总资产规模增长近 10 倍, 总资产达 220 亿元的奇迹。据说是有希望进军世界 500 强的大型企业。一个内地 欠发达地区,以农副产品起家,且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效益的企业,的确创造了中 国农业的“动人神话”)。从10 月9 日到10 月26 日, 经过半个多月的分析后,刘姝威动笔撰写了《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 600 字的文章。文章当天就在印数仅有 180 份,读者为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银行总行司局级以上领导的《金融内参》发表。 12 月 13 日,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刘姝威“该文所述事实完全失实”,属“捏造事实”。请求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判令刘姝威“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与此同时,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副总裁陈行亮两个首脑人物“登门造访”;恐吓电话和电子信件接连不断。(瞿兆玉:曾任沈阳行政学院副院长, 后弃官回故乡经商。靠着他一点点小聪明和股票的投机性,成为湖北省直至全国 的经济巨头、创造了中国股市神话的著名人物。后来,以瞿兆玉为首的蓝田公司 及主要人物受到了有关司法部门的收审)。刊登那篇 600 字“惹事”文章的《金融内参》,也急忙发表“本刊启事”——《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一 文, 系作者个人观点, 不代表本刊编辑部。 虽然没有了“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 但对付一个没有靠山后台的普通知识分子,蓝田的实力还是绰绰有余。 四面楚歌的刘姝威奇怪:蓝田集团怎么可以看到属于机密的《金融内参》? 这分明是窃取国家机密!她急忙拨打“110”报案,但“110”回答:报案的应该 是《金融内参》。孤立无援的刘姝威给瞿兆玉总裁发去传真,警告说,如果你不 撤诉,我将向全世界公开蓝田财务的分析过程!但蓝田没有撤诉。被涂抹上悲壮 色彩的刘姝威, 最后只有借助媒体的力量, 公布了她长达 2 万多字的 《蓝田之谜》 , 详尽剖析蓝田股份,彻底戳穿了虚假的“蓝田神话”。2002 年,戏剧性的一幕 拉开了,力量对比发生了微妙变化。刘姝威成为媒体聚焦的中心,得到了舆论的 有力支持,蓝田事件彻底地曝光在世人眼前。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蓝田公 司的 10 名管理人员被拘传,生态农业(原蓝田股份)被强制停牌,随后,蓝田 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被法院驳回。 一个文弱、普通的知识女性,面对前所没有的恶势力,她不可能不害怕、不悲伤、不委屈。但是,处于背水一战的刘姝威还有一个信念支撑——那就是当国家利益受到侵犯时,一个学者应有的良知和责任与义务。

3. 2012-2015年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蓝田、广夏等案例较老。求告知近几年较新的案例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二)疑点 
(1)利润率高达46%(2000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2)如果天津广夏宣称的出口属实,按照我国税法,应办理几千万的出口退税,但年报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税的项目。2000年公司工业生产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亿元,按17%税率计算,公司应当计交的增值税至少为 9231万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不但不欠,而且还没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考虑到公司当年销售及资金回笼并不理想,显然公司希望以巨额货币资金的囤积来显示销售及回款情况。(4)签下总金额达60亿元合同的德国诚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与银广夏单线联系,据称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实上却是注册资本仅为10万马克的一家小型贸易公司。(5)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整个厂区恐怕都盛不下,而库房、工艺不许外人察看。(6)萃取技术高温高压高耗电,但水电费1999年仅20万元,2000年仅70万元。(7)1998年及之前的财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答案补充 (三)造假与违规情况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财政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答案补充 (四)造假流水线 
据庭审记录,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  答案补充 真相-----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  答案补充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注册会计师处。2000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违反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一审计证据》的相关要求。  答案补充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例如对于银广夏在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面对银广夏2000年度生产卵磷脂的投入产出比率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既未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专家意见,而轻信银广夏管理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相关要求。  答案补充 (4)天津广夏审计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人员普遍缺乏外贸业务知识,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严重违反《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的相关要求。
(5)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异常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披露情况,审计人员没有予以应有关注;在收集了真假两种海关报关单后未予以必要关注(例如注册会计师审查的几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盖着“天津东港海关”字样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稍通外贸实务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要求的);对于境外销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情况,未能予以关注;未收集或严格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未关注重大不良资产;存在以预审代替年审、未贯彻三级复核制度等重大审计程序缺陷,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等多项准则的相关条款。  答案补充 结果----造假者受法律惩处 
依照现行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应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答案补充 7.民事诉讼 
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4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文件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 
2002年7月30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来自上海的杨善础等四名股民诉银广夏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案。2004年4月20日,银种市中级人民法院向ST银广夏发出《应诉通知书》,受理公司与陈寿华等33人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这是继2002年7月之后,强调“先刑后民”的银川中院再度受理针对银广夏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  答案补充 案例的版面一般比较庞大~
亲还是自己去百度上搜~那样比较详细

2012-2015年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蓝田、广夏等案例较老。求告知近几年较新的案例

4. 当年蓝田股份财务造假

刘殊威,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当她在《上市公司虚假从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一书的写作过程中,于2001年10月9日开始对上市公司蓝田股份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刘姝威认为:蓝田股份的短期偿债能力很弱,已经成为一个空壳,完全依靠银行的贷款在维持生存,这是非常危险的。于是,刘姝威写了一篇短文《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2001年10月26日,只供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和有关司局级领导参阅的《金融内参》刊登了这篇600字的短文。此后不久,国家有关银行相继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新的贷款。此后引发了轰动全国的"蓝田事件"。她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戳穿蓝田的骗局,并在收到恐吓信且被告上法庭的情况下毫不退缩,防止了大量资金继续陷入那个“黑洞”,其行为不能不说是挽救了银行,挽救了股民。

5. 求关于中国蓝田玉的详细资料

  蓝田玉
  1、玉器

  【名称来历】

  蓝田玉的名称初见于《汉书·地理志》,美玉产自“京北(今西安北)蓝田山”。其后,《后汉书·外戚传》、张衡《西京赋》、《广雅》、《水经注》和《元和郡县图志》等古书,都有蓝田产玉的记载。至明万历年间,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称:“所谓蓝田,即葱岭(昆仑山)出玉之别名,而后也误以为西安之蓝田也。”从此引起后世人的纷争,有的说蓝田根本不产玉,有的说即使产玉可能是莱玉(色绿似菜叶的玉石)。

  【考证】

  近些年,陕西地质工作者在蓝田发现了蛇纹石化大理岩玉料,认为它就是古代记载的蓝田玉(1978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这一发现不仅引起了寻找珠玉原料的地质界重视,也引起了考古工作者的兴趣。1982年,地质矿产部地质博物馆,展出了上述蓝田玉的原石。这种蛇纹石化强烈时,局部已经变成与岫玉相同的玉石了。玉质从外观上看,有黄色、浅绿色等不均匀的色调,并伴随浅白色的大理岩。这种玉石虽然不很美观,但因为蓝田地处西安古城附近,玉质硬度为4左右,容易加工,所以古人有可能采用做为装饰品。在汉代玉器中有两件很像现今的蓝田玉,一件是在陕西汉武帝茂陵附近出土的大型玉铺首嵌在古墓门上;另一件是故宫博物院藏的汉代玉佩。从这两件玉器玉质和色泽上看,很多地质学者都认为同现今的蓝田玉相似。但它是否真是古代的蓝田玉,则需加以进一步的考查。

  【传说】

  蓝田在得名之前,不过是终南山古驿道上的一个小山庄。庄上有一个穷书生叫杨伯雍,他年轻好学,心地善良。当他看到过往旅客长途跋涉经过此地,缺少歇脚喝水的地方,便搭了一个蓬草凉亭,供过往旅客喝水用茶。他光棍一人,一干就是3年。一天,一个老汉身背碎石,因劳累过度,栽倒在凉亭前。杨伯雍急忙把老人搀扶起来,喂水喂饭,救了老人。杨伯雍问寒问暖,欲留老人多歇一个时辰。老人说:“有事在身,不宜久留。”然后把他背的一斗碎石给他,说:“别看这些碎石头,你种在地里就会生出玉石,还能娶一个好媳妇。”不等杨伯雍答谢,老人便消失了。

  杨伯雍依照老人的叮咛去做,果然地里生出一斗玉石,后来,他用玉石做了5双白璧做聘礼,娶了一位善良贤慧的徐姑娘。但是这地方山多地少,遇到天旱,粮食减产,农民忍饥挨饿,苦不堪言。杨伯雍和妻子商量,便把自家的玉石分发给百姓下山换粮,以度灾年。穷山庄产玉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时官匪勾结,把地里的玉石一劫而空,杨伯雍一家和村民的生活也成了问题。

  原来,杨伯雍救过的那老人不是凡人,而是太白金星。当他得知地里玉石被官匪掠走后,便托梦给杨伯雍说:“晴天日出入南山,轻烟飘处藏玉颜。”从此,只有知情人才在深山觅得宝石。官匪只能采得未长成玉的蓝色石,这是一种次等玉。

  【分类】

  蓝田玉有翠玉、墨玉、彩玉、汉白玉、黄玉,多为色彩分明的多色玉,色泽好,花纹奇。据近年勘测,蓝田玉储量达100万立方米以上,主要分布在玉川乡和红门寺乡。当地民间玉匠过去都是用人工采玉加工,近年来开始使用机械采石加工,生产出多种多样的装饰品和工艺品。如玉杯、玉砚、玉镯、健身球等。不少玉石品隐现出天然的山水图象,不失为物美价廉的工艺品。

  【特点】

  陕西蓝田玉俗称“菜玉”,质地坚硬,色彩斑澜,光泽温润,纹理细密,

  一玉多色,其矿石主要构成有蛇纹石化的大理石,透闪石、橄榄石及绿松石、辉绿石、水镁石等形成的沉积岩;化学成份有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镁、氧化钠氧化钙、氧化铜、三氧化二铁等。摩氏硬度2--6度。是良好的玉雕和制作工艺美术品原料。

  【功效】

  蓝田玉经物理化验表明,其中含有对人体有益的钙、铁、钾、钠、锰、铜等多种微量元素。对人体有舒筋活血,养颜等功效,蓝田玉被视为保健玉。经常佩带玉器能使玉石中含有的微量元素通过皮肤吸入人体内,从而能平衡阴阳气血的失调,使人祛病保健益寿。

  【用途】

  历代皇室和显贵都视蓝田玉为珍宝,秦始皇曾用蓝田玉做玉玺,杨贵妃的玉带也是蓝田玉。用蓝田玉制成的玉器翠色晶莹,神韵横生,有的如苍松翠柏,行云流水;有的似百鱼戏游;有的状如牡丹、连菊怒放、翠竹挺拔;有的如熊猫噬竹,猛虎啸谷;丹鹤飞翔,百鸟朝凤;有重墨泼洒;有的乳白如脂;有的绿如翡翠;有的淡黄似金。这些虚实相兼、神态各异的产品,使自然美中又增添了无限情趣,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其产品行销全国,远销欧美。蓝田玉及其工艺品已成为陕西地方的一个支柱产品,名誉中外。

  2、牡丹花

  花粉蓝色,皇冠型,花瓣基部有紫色,株型矮,花朵直立,成花率高,开花丰满,中花期品种,传统品种。

  3、作家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37
  【民  族】: 汉族

  广东茂名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师范学院中文系。历任海南师院教研组长、中文系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及副院长、院长,海南省社科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海南分会副主席,教授。1959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专著《文学概论》(合作)、《文学概论例释》(合作)、《美丑统一,刻意求真》、《隔不断党的声音,攻不破铁的铜墙》,小说《第一夜》、《我的母亲》,散文《人民的诗人》,诗歌《赞东山岭》、《中秋赏月》、《游东坡书院》等。

求关于中国蓝田玉的详细资料

6. 造假事件曝光前对蓝田股份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哪家或哪几家?

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后改制的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会计造假案

  蓝田造假案判赔540多万,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岳敬飞 牟敦国

  上市公司造假,会计师事务所难逃法律制裁。

  7月31日,曾引起证券市场轩然大波的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为“生态农业”)造假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83名原告向11名被告索赔617万余元,法院判决被告生态农业公司赔偿原告540多万元。包括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其他8名被告,被法院判决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有2名被告,法院判决不承担责任。

  这是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中承担连带责任的首例判决。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律师称,目前已有20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已经判决和调解的此类案件有14家,其中,由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蓝田案是第一个。

  昨日,83名原告的代理律师陈荣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我们之所以将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列为被告,一是为了判决能执行,二是为了以儆效尤。”

  对于武汉市中院的判决将给以后类似案件审理所带来的影响,作为“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召集人的宋一欣说,“武汉中院的判决,意味着在科龙德勤案中,即使没有对德勤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因科龙的虚假陈述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投资者,照样可以起诉德勤,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德勤若想免责,须将按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证明自己的清白。”

会计造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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