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过程中甲方暗箱操作,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4-05-13

1. 招标过程中甲方暗箱操作,我们应该怎么办?

甲方暗箱操作标的”也叫招投标的“暗箱操作”。这是利益双方不顾国家相关法律,与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一道,采用不公平作法和弄虚作假手段,将重大工程项目委托给中标人,以期获得巨额利益的犯罪行为。具体的做法有“串标”和“陪标”。“串标”是主要暗箱操作方式,有13种行为被确定为“串标”,主要为特定投标人设置使其在招投标中顺利中标。所谓“陪标”,就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在众多投标人中,私下确实了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故意在资质资料或报价方面差异太大而不能中标。说明白点,就是投标人之间的一种默契,这次你中标,下次我中标。。。。。。
暗箱操作的项目,开始就充满了危险和腐败!项目越大,风险越高!因暗箱操作项目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已对国人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在此不再叙说。
说说如何避免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
第一 法律的威慑力永远是社会活动正常秩序的稳定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石。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必须对法律充满敬畏之心,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杜绝暗箱操作。
第二 对暗箱操作的法律惩罚力度要严格执法,绝不姑息养奸,以警戒后来者,而不是前面吃肥了后面更变本加利。
第三 对相关管理者追责
如发现项目招投标中出现暗箱操作,对项目方的相关领导进行追责,该负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要追究到底。
第四 对监管方追责
在项目招投标和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管(监理)方的腐败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如同假设警察不作为,犯罪率就会高一样,对监管(监理)方的监管及追责必不可少!

招标过程中甲方暗箱操作,我们应该怎么办?

2. 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关于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对在招投标过程中"陪标"、"补手续"的建筑企业实行严厉经济处罚,对主办单位,建筑企业违犯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严惩。因此,可以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3. 工程招标暗箱操作是否违法,什么部门负责受理

  是违法的,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都可以受理此类举报。
  当前,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渐趋激烈。为保证工程质量,国家制定了《建筑法》和《招投标法》,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择优中标。然而近年来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据对河南省许昌市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查处的50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重大受贿案件和调查发现,85%的案件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
  违法招投标的表现形式
  业主方明招标,暗定标。从招标的程序看,从送标书到开标都能按照规定做,投标单位谁
  分值高,谁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着"明招暗定"的现象。如某水平一般的建筑公司,有一单位要在其地界建综合楼。按照程序,谁投标,谁中标,谁承建。但这家建筑企业认为,工程在他们的地盘上,就该由他们承建。自己本身无实力,又想得到工程,还要把得到的工程合法化,于是便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
  工程主办单位不能正确行使管理职能。在工程如投标过程中,业主因与某施工企业或是老关系、或欠有施工企业工程款、或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需要施工企业垫资等,从而与施工企业合谋,采取各种手段与主办单位沟通。主办单位在"权、钱、情"的诱惑下,不按程序招投标,而是巧妙地让业主和施工单位"梦想成真"。如许昌市一所中学教学楼招标前,业主方领导坚持让工程主办单位选定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企业承建,同时向主办单位施加各种压力。主力单位不能坚持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参加招投标只是履行一下程序而已。
  施工企业之间陪标现象严重。有些建筑企业水平低,为使自己"合法中标",不借代价私下找几个建筑企业给其陪标。陪标表现一是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标书制作大多出自一人之手,故意拉大标书中预算造价;二是陪标单位不按评标办法执行,故意不得分甚至扣分。如该市某施工企业为能承揽工程,先后找了一至三家同行为其陪标。经过"陪标"操作,80%的施工企业都能如愿以偿中标。"陪标"企业虽知道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但由于是同行,不好得罪,只得违心参加。有的陪标企业为脱身,开标前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法人代表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人又没有委托书和授权书,故意弃权。
  非法招投标的原因
  管理部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意识不强。有形建筑市场在全国整顿运行虽已有2年时间,
  但由于宣传不到位,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不规范、不完善,致使大量建筑企业对其所知甚少,认为不按照招投标程序承建工程也不算什么大问题,没有形成承建工程必须按投标程序中标的思想意识,致使违法现象大量出现。
  主办单位在建筑企业中缺少权威性和公正性。主办单位在某些工程中"明招暗定",致使建筑企业对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失去信任感。认为所谓招投标,不过是走过场,与其参加招投标,不如自找门路承建工程。
  招投标工作效率低。建筑企业对参加招投标能否中标心中无数,认为依靠中标承建工程投入精力多,运动程序慢,时间来不及。就一边参加招标,一边私下活动,与业主达成协议,边忙施工,边办理手续,工程进度上去了,施工单位也省却了许多程序。多占工程,先建后补,又受不到任何处罚,使得违反承建工程频频出现。减少违法招投标的措施
  强化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意识。检察机关要发挥犯罪预防职能,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向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和业主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违法的法律后果,对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经常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
  发动各界力量,加强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并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特别是对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举报,对经查证举报属实的,要给予物质奖励。奖励基金可在对违规者处罚的罚金中给付。
  完善《招投标法》、《建筑法》的配套措施,并加大对违法的执法力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陪标"、"补手续"的建筑企业实行严厉经济处罚,对主办单位,建筑企业违犯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严惩。

工程招标暗箱操作是否违法,什么部门负责受理

4. 工程招标暗箱操作是否违法?什么部门负责受理?

  是违法的,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都可以受理此类举报。\x0d\x0a  当前,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渐趋激烈。为保证工程质量,国家制定了《建筑法》和《招投标法》,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择优中标。然而近年来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据对河南省许昌市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查处的50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重大受贿案件和调查发现,85%的案件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x0d\x0a  违法招投标的表现形式\x0d\x0a  业主方明招标,暗定标。从招标的程序看,从送标书到开标都能按照规定做,投标单位谁\x0d\x0a  分值高,谁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着"明招暗定"的现象。如某水平一般的建筑公司,有一单位要在其地界建综合楼。按照程序,谁投标,谁中标,谁承建。但这家建筑企业认为,工程在他们的地盘上,就该由他们承建。自己本身无实力,又想得到工程,还要把得到的工程合法化,于是便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x0d\x0a  工程主办单位不能正确行使管理职能。在工程如投标过程中,业主因与某施工企业或是老关系、或欠有施工企业工程款、或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需要施工企业垫资等,从而与施工企业合谋,采取各种手段与主办单位沟通。主办单位在"权、钱、情"的诱惑下,不按程序招投标,而是巧妙地让业主和施工单位"梦想成真"。如许昌市一所中学教学楼招标前,业主方领导坚持让工程主办单位选定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企业承建,同时向主办单位施加各种压力。主力单位不能坚持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参加招投标只是履行一下程序而已。\x0d\x0a  施工企业之间陪标现象严重。有些建筑企业水平低,为使自己"合法中标",不借代价私下找几个建筑企业给其陪标。陪标表现一是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标书制作大多出自一人之手,故意拉大标书中预算造价;二是陪标单位不按评标办法执行,故意不得分甚至扣分。如该市某施工企业为能承揽工程,先后找了一至三家同行为其陪标。经过"陪标"操作,80%的施工企业都能如愿以偿中标。"陪标"企业虽知道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但由于是同行,不好得罪,只得违心参加。有的陪标企业为脱身,开标前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法人代表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人又没有委托书和授权书,故意弃权。\x0d\x0a  非法招投标的原因\x0d\x0a  管理部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意识不强。有形建筑市场在全国整顿运行虽已有2年时间,\x0d\x0a  但由于宣传不到位,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不规范、不完善,致使大量建筑企业对其所知甚少,认为不按照招投标程序承建工程也不算什么大问题,没有形成承建工程必须按投标程序中标的思想意识,致使违法现象大量出现。\x0d\x0a  主办单位在建筑企业中缺少权威性和公正性。主办单位在某些工程中"明招暗定",致使建筑企业对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失去信任感。认为所谓招投标,不过是走过场,与其参加招投标,不如自找门路承建工程。\x0d\x0a  招投标工作效率低。建筑企业对参加招投标能否中标心中无数,认为依靠中标承建工程投入精力多,运动程序慢,时间来不及。就一边参加招标,一边私下活动,与业主达成协议,边忙施工,边办理手续,工程进度上去了,施工单位也省却了许多程序。多占工程,先建后补,又受不到任何处罚,使得违反承建工程频频出现。减少违法招投标的措施\x0d\x0a  强化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意识。检察机关要发挥犯罪预防职能,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向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和业主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违法的法律后果,对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经常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x0d\x0a  发动各界力量,加强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并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特别是对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举报,对经查证举报属实的,要给予物质奖励。奖励基金可在对违规者处罚的罚金中给付。\x0d\x0a  完善《招投标法》、《建筑法》的配套措施,并加大对违法的执法力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陪标"、"补手续"的建筑企业实行严厉经济处罚,对主办单位,建筑企业违犯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严惩。

5. 工程招标暗箱操作是否违法?什么部门负责受理?

  是违法的,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都可以受理此类举报。\x0d\x0a  当前,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渐趋激烈。为保证工程质量,国家制定了《建筑法》和《招投标法》,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择优中标。然而近年来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据对河南省许昌市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查处的50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重大受贿案件和调查发现,85%的案件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x0d\x0a  违法招投标的表现形式\x0d\x0a  业主方明招标,暗定标。从招标的程序看,从送标书到开标都能按照规定做,投标单位谁\x0d\x0a  分值高,谁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着"明招暗定"的现象。如某水平一般的建筑公司,有一单位要在其地界建综合楼。按照程序,谁投标,谁中标,谁承建。但这家建筑企业认为,工程在他们的地盘上,就该由他们承建。自己本身无实力,又想得到工程,还要把得到的工程合法化,于是便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x0d\x0a  工程主办单位不能正确行使管理职能。在工程如投标过程中,业主因与某施工企业或是老关系、或欠有施工企业工程款、或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需要施工企业垫资等,从而与施工企业合谋,采取各种手段与主办单位沟通。主办单位在"权、钱、情"的诱惑下,不按程序招投标,而是巧妙地让业主和施工单位"梦想成真"。如许昌市一所中学教学楼招标前,业主方领导坚持让工程主办单位选定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企业承建,同时向主办单位施加各种压力。主力单位不能坚持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参加招投标只是履行一下程序而已。\x0d\x0a  施工企业之间陪标现象严重。有些建筑企业水平低,为使自己"合法中标",不借代价私下找几个建筑企业给其陪标。陪标表现一是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标书制作大多出自一人之手,故意拉大标书中预算造价;二是陪标单位不按评标办法执行,故意不得分甚至扣分。如该市某施工企业为能承揽工程,先后找了一至三家同行为其陪标。经过"陪标"操作,80%的施工企业都能如愿以偿中标。"陪标"企业虽知道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但由于是同行,不好得罪,只得违心参加。有的陪标企业为脱身,开标前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法人代表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人又没有委托书和授权书,故意弃权。\x0d\x0a  非法招投标的原因\x0d\x0a  管理部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意识不强。有形建筑市场在全国整顿运行虽已有2年时间,\x0d\x0a  但由于宣传不到位,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不规范、不完善,致使大量建筑企业对其所知甚少,认为不按照招投标程序承建工程也不算什么大问题,没有形成承建工程必须按投标程序中标的思想意识,致使违法现象大量出现。\x0d\x0a  主办单位在建筑企业中缺少权威性和公正性。主办单位在某些工程中"明招暗定",致使建筑企业对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失去信任感。认为所谓招投标,不过是走过场,与其参加招投标,不如自找门路承建工程。\x0d\x0a  招投标工作效率低。建筑企业对参加招投标能否中标心中无数,认为依靠中标承建工程投入精力多,运动程序慢,时间来不及。就一边参加招标,一边私下活动,与业主达成协议,边忙施工,边办理手续,工程进度上去了,施工单位也省却了许多程序。多占工程,先建后补,又受不到任何处罚,使得违反承建工程频频出现。减少违法招投标的措施\x0d\x0a  强化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意识。检察机关要发挥犯罪预防职能,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向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和业主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违法的法律后果,对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经常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x0d\x0a  发动各界力量,加强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并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特别是对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举报,对经查证举报属实的,要给予物质奖励。奖励基金可在对违规者处罚的罚金中给付。\x0d\x0a  完善《招投标法》、《建筑法》的配套措施,并加大对违法的执法力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陪标"、"补手续"的建筑企业实行严厉经济处罚,对主办单位,建筑企业违犯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严惩。

工程招标暗箱操作是否违法?什么部门负责受理?

6. 监控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的原因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