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单位开户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24-05-13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单位开户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新公司,终于千呼万唤等到的福利待遇,要给我们买公积金了。
BUT,偏偏叫我去开户,啥也不会的我,跑了好几趟。还好最后有个看我跑了太多次的小姐姐跟我说要是实在记不住准备什么资料,出发前去公众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租售中心”问问阿金。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1份);
(如: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统一社会信代码证;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其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原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单位登记开户表》填写的所有经办人均需至前台办理)。
6.广铁集团出具的成立批文(原件1份,广铁单位办理时需提供);
7.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1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时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的分支结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可由其总公司授权开户,需另外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原件1份)。
(以上资料均摘自“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单位开户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 单位办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可以跟开发商要)
3、公积金账号(跟单位的财务人员咨询)
4、公积金账面余额(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自己身份证号码并打印),在单位盖章。(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可询问开发商)
5、公积金信息表(可以跟开发商要)
6、私章一个

3. 广州市企业单位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德清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企业单位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4. 广州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断档的话要怎么办
公积金缴存“断档”即在规定的贷款期间内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情况。
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要申请住房公积金必须从申请至放款前6个月(含)以内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若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断档”的则需要提供单位补缴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 如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答:在苏州大市范围(不含园区)内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已销户的职工:
(1)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后,进入“单位批量业务”窗口,点击“职工开户”后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通过“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单位经办人员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办理职工账户设立通知书)》(只需在首次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时提供)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清册》到相应的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如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6. 如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答:在苏州大市范围(不含园区)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且未销户的职工,账户处于封存或者转入状态下,需重新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后,进入“单位批量业务”窗口,点击“职工启封”后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

7. 广州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购买的?

一、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二、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10%。
三、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
(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区)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三)在本市租房自住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执行。
(四)除上述三种情形外,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扩展资料
单位公积金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政府-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的通知

广州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购买的?

8. 广州个人可以开户缴纳公积金了?

13日,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获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共十二条,涉及自愿缴存者的适用范围、开户、缴存、提取、贷款等主要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

据悉,自11月1日起,《办法》明确将未纳入强制范围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四类人群纳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范围。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自愿开户缴存。
记者了解到,自愿缴存政策相比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模式,更方便灵活。自愿缴存者开户以个人名义。开设缴存账户后,可按月在线申请汇缴划扣,无需到中心前台网点办理,方便快捷。


同时,提取方式多样。自愿缴存者可以购、租房条件提取,也可以账户停缴半年提取(直接网上申请)。而且,贷款同享,还贷便利。自愿缴存者为广州市户籍的连续自愿缴存满1年(非本市户籍的满2年),在广州市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通过个人缴存账户按月自动划扣偿还贷款。

《办法》的颁发实施,实现了广州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在穗就业人员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满足各类就业人员多样化的缴存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自愿缴存者通过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满足自身的住房保障需求,能享受到购房低息贷款优惠,符合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中低收入缴存人可获得一定的优先租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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