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破产个人存款怎么办呢?

2024-05-15

1. 包商银行破产个人存款怎么办呢?


包商银行破产个人存款怎么办呢?

2. 包商银行银行破产 那存户存款怎么办

从目前的政策和法规来看,我们国家的银行发生破产的机率极小。
《企业破产法》中对金融机构(即银行)的破产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及一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虽然作了些规定,
但并没有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化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而且这些规定大都缺乏操作性。银行内的存款都有国家信用做隐形担保的,政府会为银行兜底,保证储户不受损失。
因此,我们国家的银行在目前来讲基本上不可能倒闭。即便将来政策变化,允许银行破产,国家也会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存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所以基本不用担心银行存款无法收回的问题。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二、哪些情况存款保险制度不予保障?
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存款保险条例只能对银行破产情况下储户的存款起到保护作用,理财分析师表示,以下三种情况却“保不了”。
1、存款丢失
过去一两年曾发生过多起银行存款丢失案件,储户存款丢失是银行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监管方面的问题,很多情况下都是银行“内鬼”监守自盗造成的,并非是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更非银行面临破产倒闭。所以,虽然存款保险条例出台了,但对储户存款丢失案件来说并无关系。
2、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亏损、收益不达标、变保险
如果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本金亏、收益不达标、理财变保险等情况,也不属于银行经营问题,这种情况下,存款条例对理财产品无法提供保障。
3、银行代售理财产品出现兑付危机、资金亏损
银行通常会代售大量债券、基金、保险、信托等理财产品,如果此类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或是资金亏损,存款保险条例也是保不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包商银行破产个人存款能全额赔付吗?


包商银行破产个人存款能全额赔付吗?

4. 包商银行破产个人存款能全额赔付吗?

可以的。

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保护存款人利益: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委托其他合格投保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代为偿付被保险存款;

为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提供担保、分担损失或者提供资金支持,为其收购或者承担被接管、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保险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业务、资产、负债提供便利。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存款保险基金使用计划时,应当选择前款规定的方法,遵循资金使用成本最低的原则。


扩展资料:

银行破产的相关要求:

1.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规定,应当在五日内制作订单之日起,为债务人和管理员,和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订单,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称债务人破产,称债务人的财产,称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时享有的债权称破产债权。

3.破产企业可以变价出售全部或者部分。企业以可变价格销售时,可以另作价出售无形资产及其其他财产。不能拍卖的财产或者依照国家规定限制转让的财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款保险条例

5. 包商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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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承包商银行破产时如何处理个人存款?


7. 包商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要怎么办?


包商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要怎么办?

8. 包商银行破产后,个人超过50万的存款怎么处理

央行公告明确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的相关情况:1、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下同)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2、包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和对公理财产品均由蒙商银行承接。3、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即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因此,包商银行破产后,个人超过50万的存款可以继续存蒙商银行、徽商银行中,也可以全取出来。扩展资料:银行破产以后,储户的存款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在存款保险保障范围内,银行理财产品不在其中,从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主要是防范道德风险。当银行濒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人的存款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就发挥它的作用了,存款保险机构向银行提供财务救助或者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银行的信用,而国内大部分银行都有配备存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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