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

2024-05-14

1. 下列各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

B,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A、C选项属于董事会职权。

下列各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

2. 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

下列不属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B.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参考答案:A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③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④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⑤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⑦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⑧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⑨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⑩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⑪修改公司章程。

3. 下列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无权召开股东会的是

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人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当出现影响公司前途、股东重大权益、公司重大利益等问题,需要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赋予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有公司监督职责,对于董事、经理等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等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情况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的,应当赋予其提议权
  上述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人员要求、比例限制,表明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并不是可以随时、随便就能够召开的会议。只有当公司需要作出重要决策,或者出现重大问题时,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一般性、经常性的问题,可以在股东会的定期会议上解决。

下列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无权召开股东会的是

4. 根据公司法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是

选AD
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项正确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A项正确
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本法第37条第一款关于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项错误,为董事会职权。
公司法第108条第三款规定:本法第46条关于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第49条规定:。。。。。经理的职权。。。。提请聘任合伙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为财务负责人)C项错误。
公司法第113条规定:本法第49条关于有限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

5. 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不属于董事会职权。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6.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择D
 
《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由此可见D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7.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职权是否相同

  当然不同!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样作出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有哪些职权是专门属于股东会的;二是确定股东会在哪些范围内行使职权,防止越权行事,甚至滥用职权,影响公司机制的正常运转,比如公司的具体业务,股东会就不应直接干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下列十二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十二项职权,都是公司的重大事项,也是公司股东最关心的权利。涉及股东职权的还有下列情况:1.在其他法律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法执行;2.依照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决定,也是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比如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就可以作出具体决定;又比如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清算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就可以对若干具体事项作出决定。


  为了对专门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有明确的界定,防止股东大会不分大事小事都要管理,影响整个法人治理结构权力的合理布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并不是自行决定的。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职权是否相同

8. 以下关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以下关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无效 
   B.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无效 
   C.董事会的会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无效 
   D.股东会的会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无效 
   E.不管是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内容只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无效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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