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损害赔偿的公证手续是什么

2024-05-15

1. 交通意外损害赔偿的公证手续是什么

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进行公证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协议书、身份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内容,到交通事故发生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一、二手车保险没过户能理赔吗
实际中,二手车保险没过户,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因为二手车保险过户变更了保单,因此,未按约定变更保单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并且,要办理保险过户的,填写保险过户申请书,买卖双方一同携带以下的证件材料办理过户:
1、原车主的身份证;
2、新的行车证;
3、保单;
4、车辆登记证;
5、车辆过户发票。
另外,转让车辆保险后,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要通知保险公司。若是转让车险后危险程度也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被解除了保险合同,只要是过户了的车子可以重新购买车险。
不过,若是二手车未过户的,车子又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践中的做法是保险公司仍要理赔。
因为按规定,车子转让后未过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限额内的赔款,而不以车辆是否过户及过户后户主是谁为依据。所以,保险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交通意外损害赔偿的公证手续是什么

2.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公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
保护现场应开启危险信号灯,在距现场合适的距离设置警告标志,防止其他车辆驶入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或破坏现场。然后,根据勘察需要和现场可能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在现场保护区周围可采取立标志、牵绳索、撒石灰、立石块等方式划定保护警戒线,并由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进人和改变、破坏现场任何物品、尸体和痕迹。
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和疏导交通的需要而移动受伤人员、尸体、车辆和物品,应先用石灰和粉笔等记录下他们的原始位置、方向、姿态,保护好他们身上和物品上的痕迹、附着物。有条件的还可采用拍照和录像等方法。
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立即对受伤严重、流血不止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送往附近医院。在救护受伤人员时尽量不要破坏现场,有条件的应由非肇事车辆送伤员去医院,以保证肇事车辆的原始状态不被改变。
一、交通事故赔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赔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办公证种类及办证目的;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6、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8、需公证的文书;
9、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10、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导致对方骨折,除承担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违法后果,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 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程序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一般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当事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处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双方草拟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当事人书写协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代为书写;
3.与损害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诊断书、鉴定书、勘验记录等;
4.赔偿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如用工关系证明等;
5.其他与协议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什么条件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具备的要件有:(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后是否可以反悔?
(一)双方签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即使一方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的可能性很小。
(二)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除非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
(三)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四)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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